1、2017年度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甲方:枣庄市市中区运输管理所 乙方:为进一步落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了规范道路运输企业依法经营,遵章守法,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搞好2017年度安全工作,签定本责任书。1、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其所属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强化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2、严禁超载,严禁改装营运车辆,严禁疲劳开车和开带病车,严禁将营运车辆交给无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驾驶人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有关规定。3、对营运车辆的重要安全部位、车辆消防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严禁证件不齐全的车辆和人员投入营运。坚持安全生产例会每月1次,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活动有计划、有记录。4、客运企业和出租企业要严格落实出入库车检制度,广泛宣传乘车安全常识;按规定对营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同时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并要求从业人员加强对乘客安全监督,杜绝危险品乘车,从严查堵“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
3、,杜绝灾害事故发生。5、公司法人须与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应当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资金落实有保障,每年按车辆数投入一定的安全资金,用于安全宣传、培训和配备必要设备,有专门预算,专款专用。6、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实时在线。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监控人员。7、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安全资金落实有保障,每年按车辆数投入一定的安全资金,用于安全宣传、培训和配备必要设备,有专门预算,专款专用。8、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安排、管理,及时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和临时性道路运输任务。9、本责任书由甲方负责监督,乙方负责实施。本责任书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