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器械质量保证及售后技术服务协议书甲方(需方):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乙方(供方):为确保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培育健康有序的医药市场,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甲、乙双方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书,并自觉遵守执行。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原印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1)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3)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2、乙方所销售的医疗器械必须条
2、例下列要求(1)合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2)符合国家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产品注册标准。(3)包装内附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复印件。注册证附有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生产制造认可表应与注册证书同时提供。(4)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所供应批次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书。(5)其包装说明书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要求,外包装应符合货物储运质量要求。3、乙方向甲方所供医疗器械包装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4、乙方对售给甲方的医疗器械在有效期内或负责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注:经法定医疗
3、器械检验部门确认)。5、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定票据。6、甲方在购买乙方医疗器械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其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7、甲方应按规定要求,合理储存医疗器械,因甲方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8、对于不属于质量原因的多购、错购等原因的退货,甲方在包装完好、无损坏、无涂改的前提下,在规定日期内可办理退货事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9、乙方对所销售给甲方的医疗器械产品必要时须对甲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10、乙方销售给甲方的医疗器械产品须进行售后服务,当售出产品出现故障时,无论是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均应及时派人维修,一时不能维修的应进行解释说明或由第三方进行技术支持。1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1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有效,本协议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