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全程策划招商、销售代理合同依据国家及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友好互利”的原则,就-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某商业策划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对甲方开发的“ ”(以下简称“本项目” )进行全程策划及现场技术服务合同等事宜,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如下:第一章 合同各方第1条 合同各方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乙方名称: 董 事: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第二章 定义及释义第2条 定义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或术语具有以下意义:2.1 项 目:-物业项目。2.2 策划服务:指乙方受托为本项目进
2、行全程策划服务。2.3策 划:指乙方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为本项目提供概念策划、主题策划、商住功能定位策划、商业业态布局策划、项目操盘策略策划、宣传推广策略策划、招商代理、销售代理等服务以及为项目提供其他延伸策划服务,此策划以点子、思路、意见建议等书面文案等形式体现。2.4 全案策划:指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对项目进行的住宅功能定位,商业功能定位、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品牌商家招商、产权物业销售、商业经营管理、商业物业管理、广告营销企划等方面提供有关专业的意见建议、实施策略的服务过程。2.5 书面形式:指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经过确
3、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2.6 面积:本合同所指面积,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2.7 项目开业日:指本项目商业部分经过前期策划、招商后,正式举行开业庆典之日。第3条 释义通则除因上下文另有需要外,本合同条款的释义应依以下通则处理:3.1本合同中规定的最后期限如为非工作日,该期限自动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3.2 本合同内所用的“包括”或“含”均具“包括但不限于”的意义。3.3 本合同内所用的“必需”、“须”、“应该”、“应”,皆与“必须”具同等意义。3.4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合同所提及之章、条、款、项、段或附件皆指本合同有关的章、条、款、项、段或附件。3.5 本合同的主文与附件有不一致的地方
4、,以本合同主文为准。第4条 附件4.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与本合同主文不一致的外,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l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2 工作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流转文件(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经过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4.2附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第三章 项目概况第5条 本项目概况5.1 项目立项名称: 。5.2 项目地址: 5.3 项目性质:5.4 项目建筑面积:第四章 委托内容及期限第6条 委托内容6.1 项目所在城市的宏观、中观、微观市场经济调查、研究。6.2 项目所在城市的商业市场调查、研究。6.3 项目所在城市的商业地产项
5、目调查、研究。6.4 项目所在城市住宅地产调查、研究。6.5 项目所在城市的消费者、投资者、经营者进行市场调研、研究。6.6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项目商业和住宅定位。6.7 项目住宅和商业经济测算(需甲方全面提供工程数据协助)。6.8项目的营销推广建议。6.9项目产品建议(如商场的层高、分割、动线等)。6.10 项目的招商。6.11项目的销售。6.12 商业物业管理技术输出(该项由于时间因素执行合约可另行协商)。6.13以上(1-6)项工作内容自项目组组建进驻50天内完成并形成正式报告提交;以上(7-9)项工作内容自(1-6)项完成后20天内完成并形成正式报告提交;以上(10-11)项项目招商、
6、销售执行方案将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积累客户量等系列具体情况提交。第7条 服务期限7.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生效日期:自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终止日期:合同签定日起一年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7.2在服务期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服务,乙方为了更好的完成本项目的服务任务,可以整合同行其他专业团队共同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任务,但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书面认可,有关整合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有延期服务双方另行协商。第五章 服务步骤及计划大纲第8条 工作步骤及计划大纲8.1项目市场调研计划阶段:该阶段主要是乙方根据项目所在市场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定项目市
7、场调研计划,并与甲方召开项目市场调研联席会,结合甲方对项目情况的介绍与了解,对项目市场调研工作进行说明与具体分工。8.2项目市场调研组织实施阶段:按照经市调联席会修正后的市场调研工作计划,组织具体的市场调研工作。8.3项目市场调研报告形成阶段:根据项目市场调研所取得的数据,进行相关市场调研报告的书写。8.4项目可行性分析定位阶段:对项目市场调研数据的分析,展开对项目可行性的研究及对项目进行定位,并形成相关报告文案。8.5项目招商、销售阶段:根据项目策划内容,导入项目操作。8.6项目商业物业管理阶段:可另行签订协议并进行工作的安排。8.7工作推进计划在项目组进驻一周内提交。8.8培训大纲(房地产
8、基础知识商业地产基础知识招商技巧销售技巧接待礼仪行业知识等)。该项内容阶段性体现,每个星期要有不少于5个小时的实际培训。第六章 费用及支付第9条 服务费9.1基本服务费:每月服务费用为人民币8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合同合作期一年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96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支付按月支付基本服务费,用于支付项目组人员工资、福利、后勤、交通等。9.2佣金:甲方根据本项目的策划、招商、营销业绩以及社会效果对乙方给予一定金额的佣金,招商佣金提成:按年2个月标准租金支付。销售佣金提成:按销售收入额6%支付,如乙方没有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招商和销售任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服务佣金的10%
9、。第10条 费用支付10.1甲方于乙方签订合同后三日内先行支付乙方第一个月服务费8万元整用于乙方入驻开办费用。10.2甲方每个工作月的25日前支付乙方当月基本费用人民币8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 元,依此类推,直至合同结束当月。10.3甲方每个工作月的25日前支付乙方当月招商、销售佣金。以此类推,直至合同结束。10.4本合同终止时,完善双方合作终止的相关手续。第11条 人员及工资费用说明11.1乙方以最具代表实力的人员架构保障本案项目的成功运作,某商业策划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卫东任项目总顾问;某商业策划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_ 任项目总监;同时保证不少于十二人对项目进行操盘。11.2基层招
10、销人员由乙方负责,基层人员工资福利由乙方承担。11.3乙方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保险、生活费用、往返青岛菏泽交通费用、个人通讯、奖金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12条 财务说明12.1所有费用的支付,甲方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支付给乙方,将服务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账号为: 户名: 第七章 人员、办公及后勤说明第13条 服务人员13.1乙方派遣本项目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但为适应项目操作本土化的需要,乙方可以在本项目所在周边区域、城市招聘相应符合项目的技术人员。13.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明知而聘用甲方在职、或离职不足一年的人员,否则视为违约。13.4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明知而聘用乙方在职、或离职
11、不足一年的人员,否则视为违约。第14条 办公说明14.1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项目组办公场地以及营销中心的建设、设计、装饰、配套(如:办公桌椅、宽带、电脑、投影仪、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看房车、饮水机以及其他办公用品),前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耗材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需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在工作中厉行节约,努力降低各项费用。14.2 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公司或甲方工作人员、甲方项目关联单位及人员借支财、物等,均需经乙方明确授权,未经乙方明确授权,上述行为发生均属个人行为,乙方并不因此而负责。第15条 后勤说明15.1甲方负责为合同期间工作的乙方人员提供住房一套,水电费由乙方承担。15.2 乙方自行负
12、责本合同期间工作人员的生活费用。15.3 乙方自行负责有关在本合同服务期内的乙方人员返往乙方公司与本项目地的差旅费用、年底双薪及其它奖励和福利。15.4乙方员工每三个月有五日(含周六周日等)探亲休假,特告之甲方予以理解和认同,项目关键时段可取消,休假人员分批安排。第八章 知识产权第16条 甲方的知识产权16.1 乙方在此向甲方确认并承诺,除本合同及其他相关合作合约约定的条款外,乙方对甲方任何知识产权,包括甲方的商号、商标、标志、标识及设计,或其它任何已注册或正在申请注册的专利及许可,不拥有任何权益、权利或许可,更不得进行侵犯。16.2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而为项目撰写与设计的文字、图像、策划方案等
13、,经甲方审定后予以采用,该文字、图像、策划方案所产生的权利即归甲方所有(甲方许可乙方将此用于其公司业绩介绍、新闻宣传或形象宣传)。第17条 乙方的知识产权17.1 甲方在此向乙方确认并承诺,甲方对于乙方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乙方及合作方的商号、商标、标志、标识及设计,并不拥有任何所有权、使用权、权益、权利或许可(乙方许可甲方将此用于其公司业绩介绍、新闻宣传或形象宣传)。第九章 品牌使用说明第18条 品牌使用说明18.1 在本合同有效服务期间,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及其合作方可使用“全程整合策划”“全程营销推广”的提供方的品牌、LOGO为项目进行宣传。第十章 双方责任及其他约定第19条 甲方责任19.
14、1需提供本项目详尽的相关资料(由双方以清单形式列明),详细介绍项目的有关情况,并与乙方就项目运作思路进行充分交流。19.2需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单位、社会单位进行协调,协助乙方工作。19.3应指派专人与乙方进行对接,并在工作中积极配合和协助乙方完成各项工作。19.4审定乙方递交的各类报告方案,并随时进行探讨交流,及时进行意见反馈。19.5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各项服务款项。第20条 乙方责任20.1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递交甲方验收确认。20.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及职业道德的原则下,最大程度地维护甲方的利益,体现甲方对项目运作的意志。20.3为完成本合同约定
15、的工作内容,应不断与甲方保持沟通,充分进行意见交换,并在项目整体运作思路上达成共识。20.4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本项目建设性的运作建议充分应用到项目运作思路中,具体表现在及时修正与完善各项工作。20.5在市场调研及策划、招销运作过程中,应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20.6 乙方应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要求;不得提供虚假数据、隐瞒真实信息 ,对甲方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回复或解决。第21条 其他约定21.1甲方不得故意隐瞒项目的真实信息(尤其是甲方对项目的整体运作开发节奏、实现的期望值),从而误导乙方正常的工作或者导致乙方对甲方项目产生错误的判断。21.2甲方应对
16、乙方的工作成果及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得在临近支付相关款项时间节点时故意否定乙方工作成果而达到拒付和拖延支付的目的。21.3乙方应结合项目自身的特点与甲方企业本身的运营状况,以满足开展工作为出发点,不得对甲方提出超出甲方职责和条件以外的无理需求。21.4项目运作是一个多方配合的、复杂的综合性工作,非所有的工作仅由乙方独立完成,甲乙双方应在此项工作中真诚团结、紧密配合、顾全大局,以便高效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21.5对工作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甲乙双方约定以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进行解决。21.6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应约束现场工作对接人,甲方对接人: ,乙方对接人: 项目总监 , 不得因个人利益、
17、个人情绪等原因而做出行贿、受贿、有意刁难、打击报复等不利于工作开展的行为;甲乙双方均有权利和义务对该工作对接人进行提醒或要求调换,以保障项目工作有效推进。21.7合作期间,经甲方许可的商家或领导至项目地考察、商务接待等费用(包括交通费用、食宿费用等)由甲方承担。21.8 项目宣传推广及活动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须事先呈报方案计划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为了在市场调研阶段就展开项目的宣传工作,扩大项目的影响力,市场调研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礼品、纪念品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该礼品及纪念品的需求由乙方提出方案,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1.9 为工作需要,甲方需配备
18、商务车一辆,共同用于项目工作使用。第十一章 合同的履行及保密条款说明第22条 合同的履行22.1 本合同正式签约生效后,乙方工作人员将在 年 月 日前抵达项目并正式展开工作。22.2 乙方工作人员到达项目后,立即与甲方及相关单位展开业务对接工作,并召开项目联席会议,商讨项目整体推进的工作计划,在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对计划进行修改和确定,由甲乙双方按照计划同步推进各方面工作。22.3本合同内容在执行过程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纪要、决议、通知、文件等都由双方指定的负责人签字接收确认,并进行流转记录与存档。22.4为了落实项目的具体工作,乙方将以文件流转的形式与甲方展开有关项目方案、策略
19、、执行、意见、建议等工作交流,甲方须对所有流转的文件进行签收确认,并在接收该文件后的2个工作日内对文件内容给予书面答复。双方工作中签字确认的流转文件将自动成为本合同的附件。22.5为了做好所有业务对接和沟通,甲乙双方应对所指定业务对接人员实施书面委托。工作中对其行为均予承认,以防止多头指挥,管理错乱。第23条 保密条款说明2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后,无论以何种方式从对方处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对外泄漏,也不得将该秘密超越本合同范围使用或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第十二章 合同双方的关系第24条 甲乙方关系的说明24.1根据本合同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的关系,仅属于甲
20、方委托乙方就本项目进行全程整合运作的关系,除据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双方关系以外,任何一方均无权代替对方与第三者签署任何合同、协议。24.2为了扩大项目的正面影响力,双方同意在各自的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范畴里对对方进行正面的宣传。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第25条 违约责任25.1由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约定条款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和守约方对违约方的追索行为,皆不受本合同解除的影响。25.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非依法或依约单方面解除或擅自终止履行本合同,乙方无须退还甲方已支付乙方的费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或擅自终止履行本合同,乙方
21、应将已收取费用退还给甲方。25.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并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25.4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方案、工作计划、流转文件、意见、建议、报告等不按时书面回复,在乙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仍未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视为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25.5如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递交合同中约定的报告或方案,则每次处以人民币二千元整的罚款。第十四章 免责条款第26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政策影响、社会异常事件等任何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其他事件,任何
22、一方由于非自身引致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将不视为违约。但受影响方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失后协商恢复履行。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第27条 协商及诉讼27.1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程序解决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由 市人民法院调解或裁决。第十六章 合同的解除、自然终止第29条 合同的生效29.1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30条 合同的解除30.1因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一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形
23、式随时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30.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非违约行为)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提出方应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签字或盖章形式知会另一方,双方就提前解除本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应签署本合同的提前解除协议,证明本合同的提前解除。30.3如甲乙双方其中一方(非违约行为)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并书面知会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提前解除本合同书面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没有做出书面否定答复,视为同意双方提前解除本合同。30.4 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拒收对方书面通知或其它流转文件的,相关方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出后三天即视为送达对方。第31条 合同自然终止31.1本合同约定的服务
24、期限结束时,本合同自然终止。31.2本合同执行至自然终止时,双方协商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经济事宜。第十七章 其他说明第32条 其他说明32.1 本合同和各附件为双方就本合同所述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签署本合同之前所签署之意向书、补充意向书、补充协议、会议记录及全部讨论、谈判、陈述和协议。32.2 关于本合同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为之,并载明与本合同有关,由合同双方以签字盖章的形式予以确认。32.3 每一方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授权代表根据该方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在有充分的授权下签署本合同。32.4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
25、有关事项或义务。32.5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董 事 (签字):二一 四年 月 日 二一 四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
26、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
27、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
28、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