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询服务合同甲方: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合同法 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调研托拉塞米(泽通)市场占有及竞争情况的咨询及技术服务事宜进行合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针对调研托拉塞米(泽通)市场占有及竞争情况项目(或事宜)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甲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整体策划和运作,负责项目咨询、产品宣传、市场推广等。2、甲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相关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工作。接受乙方的指导、监督及相关指令,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在提供服务时,不得从事有损乙方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3、当乙方为了启动和稳定市场而开展促销活动时,甲方应给予
2、积极配合和支持。4、当项目在后续运营出现问题,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处理。二、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委托服务期间自 止2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甲方于签约后5日内支付给乙方。3. 甲方应以转帐方式支付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乙方帐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地址: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 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相冲突。 (二) 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意见建议;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