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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作业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804117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73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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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七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炼化公司各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HG23016-1999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土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4.2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3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4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准进行动土作业。 4.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6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4.7  动土作业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4.8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4.8.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4.8.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4.8.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4.8.4 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质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4.8.5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应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4.8.6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4.8.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4.9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4.10 在石油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石油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石油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4.11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12 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应按《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5、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1  《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基建或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5.2  动土申请单位在基建或机动部门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5.3  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5.4  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厂档案及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审核,由厂基建或机动部门审批。 5.5  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证》。 5.6  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送档案室、基建或机动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 附:《动土安全作业证》 动土安全作业证 申请部门: 施工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起止时间 :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动土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                                                                      项目负责人: 动土安全措施(包括围栏、警告标志、夜间警告灯等):                                                                      施工负责人: 施工地段负责人意见:   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部门意见: 总图负责人意见: 基建或机动部门审批意见: 基建或机动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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