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便道施工协议书 合同编号:QSGS(T)-HEB-SAGKJXJ-08-QT-016甲方:中交一公局桥隧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安改扩建XJ8项目经理部 乙方: 尉军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施工便道修建工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签订本协议书:第一条 工程内容详述1、工程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建改扩建XJ8标施工便道2、工程范围: K25+000-K35+000段甲方指定段落。3、工程内容:K25+000-K35+000段范围内10KM主便道。4、工程标准:按照业主标准化要求修建及维护。顶宽8m,砂砾垫层30cm
2、, 每50米设置1个错车台,两侧设置M7.5浆砌片石排水沟,线形平顺,表面平整,要求保证达到小车时速60km/h,能通行重车。按甲方要求进行日常维护,要求施工期间晴天无扬尘,雨天不泥泞。修建及维护期间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均由乙方承担。5、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2013 年 1 月 15 日,竣工日期: 2013 年 2月 25 日。 6、承包单价施工便道: 100000 元/公里;以上单价为含税价,乙方提供发票。7、工程造价:按乙方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上述单价。 甲方除此之外,概不支付乙方其他任何费用。第二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2、 乙方应安排工程
3、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3、 乙方应制定安全施工制度,以确保施工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4、 乙方保证施工人数、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要求,如因乙方施工人员不够而影响工期,乙方承担甲方一切损失。5、 乙方食宿自理。6、 合同执行时,如因乙方原因中止施工或退场,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第三条 材料 施工所需一切材料及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购,费用自负。 第四条 结算和支付:1、本工程执行过程中,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2、施工结束后,乙方申报按合同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合部汇总开具结算书,由各相关领导和部门会签后报项目经理签字确认,进行
4、最终支付。3、乙方凭签字完全的结算书至甲方财务办理支付手续。4、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为: 中国建设银行 ,银行帐号为: 6217 0001 1000 1430 199 。 第五条 甲方在本协议的相关责任人:项目常务经理 贾远辉 。乙方在本协议的相关责任人: 尉军爱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原则上按总合同有关规定办理,或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破裂,双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七条 协议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工程结算款结清后自动失效。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 3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1 份。甲 方:( 盖章) 乙 方:(盖章)单位名称:中交一公局桥隧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改扩建XJ8项目经理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 址: 地 址: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签订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