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广州积木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808-809室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服务补充协议:一、 乙方是北京积木盒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广州的联盟合作伙伴,作为甲方与北京积木盒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推介人,并在业务开展之后,协助北京积木盒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甲方进行业务维护。二、 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向北京积木盒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推介甲方,引见北京积木盒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业务,乙方需要在整个业务过程中为甲方提供服务,待甲方与北京积木盒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业务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视为乙方提供的业务推
2、介完成。三、服务费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协助甲方完成业务,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整(¥ 元),在甲方与北京积木盒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业务合同正式签署生效后三天内,现金支付或者划入以下乙方指定账户: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此费用将会在业务成功之后一次性收取,不成功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逾期支付每天按服务费用的1%收取滞纳金。 四、协议的生效与失效: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或者法人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后自动失效。五、协议争议的处理:本协议如有争议,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本协议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