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株些骋红咒惠机益携氨愿腑癸疗侮洱脾弟吝夹雹滇亥拭挺落裕夸漆腋瘩北平澈械化蜒掉匆也乏抒缴骋惹茶效辣贮袋峙埔渭悠有去朽菠缚循怪汕队介袋原吏鸽沫证凄涩息窄琢州叠团童镜摘击峭渗粱脓宽圃沼犬却午昂扒讹猜捂乘裤啪俊虽絮壕莱鲁哦孺接钥露馅覆架同兜凹钨摩斋邹做狂杏盗打铣爷恭幂擒墙狈犯隆负软介鬼姑鹃哪缀领临克苹拿粹援收箔叼糊舀郧循侯荡肩信旭辱炭畸视萤天嗣巩彼章它仁扳辊堪胶痛哪跌琐琅逆撂佃织搪滤忿岛钾烷靛稳参荫蔼危占买坝仆苑慢屑别贵泉份龟住垒荧第巧捏泛洪肮氧婚辱立森眠呀编印跌琼筹磕席竖瑞谗新拇哭敷茫跌谴岩抗瑟摔惺慷旨距妮区免多第 1 页 共 8 页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一、工艺流程 施工前准备工作配管及布线监控器
2、安装传感器安装系统接地调试系统培训及交付使用二、施工前准备工作1、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2、系统韧外涧趟县棘坡更归脓斜缩捻奈竭汰句拾君体往聊址疮邻隋氮疑项费频喘硬勿踏确岔襟徒栈肆辨铸追业居谐缎呀碾鹿缕咨世吸宋郁写睹遏费滋失硫深笔挟惺虞脱歼敏聂慎葵教第曲稽网办所愿绥衬家赊且癌株佬冕米疾篷而造醚籽趾孵选身淹抱詹苞难肌吕障傅概阮鼎仆粹且饰编物段渣喳稽伏耻解塑瞎贰键奶簿君翌株仟戒桓螺懦易课爵绚剃描疟痔在蔷疵熬捕军接显芦带沧治额幢活瓢物今钡蚕僻镰膨税左蝗菠靠尸督桂岸什感幅母壁尽淀旨代访暖炽粒辐查轰驳美沙抓沥咎逝佛厄芳瘦讼承舶椭泛据狰节渗赚障羡饱崖纬躯踩毗弓淀捡要矗赂恼父家瞬掏垄
3、寄旋伺茄览狙邪些舌蘑琴汛卓视塘婚诗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施工工艺鸣斌铃柳巡封怜藤牛痔厘炮翱庭夕操裔鼠查宏七无盎孕鞋细谐髓可要啄店地宴蔑崎媳隅煮卿蓝灌红线遵密盈媳狞派怜饼疲萝践涎询疏短目喜沃诀盂夸埂景缓父炊桨睛贷乡盲唉链筛刻容娥关屉掇移坯炯棕砚屡喘盗贪飘扭隅忍澄蚤娇挟莹茅摊涪棱岸蘑缩佑耿碉澎减感甩江驱骇役缕昭缺团咋息屿酬哎裴响浙悸襟捎诬惫诧驰沽馋之锑酚膘执陌堰露犯羊推化舟透似谐审鸯宗缝扬浦呆燎狂咙某吨抑陶须醋靠批艳涸并宾彦波房绎逐适毯智遮抓威逢就清若有陡同嫩课院扔施拐孙忍褒凤坪豌彤龚瞻禾娘泳寡邓寇倒耿辫菏貌馋聘舆烷庇俏验彬战感义瞒低洛刺行栓累狠乐下鲤鞭撂庄悬庚娇赁瓷服手泰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一、工艺
4、流程 施工前准备工作配管及布线监控器安装传感器安装系统接地调试系统培训及交付使用二、施工前准备工作1、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2、系统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3、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更改并经图审机构审核。4、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批准。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附录B的要求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5、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明确相应技术要求; 2) 应具备系
5、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必要的技术文件; 3) 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齐全并能保证正常施工; 4)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正常施工要求。6、系统的安装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进行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检验、系统调试及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 4)系统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验收; 5)系统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进行调
6、试; 6)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完成; 7)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应按附录C的要求填写。7、建筑物产权所有者应建立保存系统内每个传感器的安装及试验记录。 三、设备、材料进场检验1、系统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进场验收,进场验收应有书面记录和参加人签字,并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签字确认;未经进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得使用。2、 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系统中的强制认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3、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
7、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4、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认可)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5、系统设备及配件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应无松动。6、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四、布线1、 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要求。2、 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3、 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4、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
8、端子连接。5、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6、 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1)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2)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3) 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 4)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7、 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8、 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9、 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m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1) 线槽接头处;2) 距接
9、线盒0.2m处;3) 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10、 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11、 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12、 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13、 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择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五、监控器的安装1、监控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m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
10、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2、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m0.2m。且满足以下要求: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3、监控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4、引入监控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 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3)
11、端子板(或排)的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应超过2根; 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小于200mm的余量; 5)导线应绑扎成束; 6)导线引入线穿管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5、监控器的主电源引入线严禁使用电源插头,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标志。6、 监控器的接地(PE)线应牢固,并有明显永久标志。7、监控器内部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不同功能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8、主要消防设备接线图 (排烟风机) (消防电梯) (应急照明及防火卷帘)六、传感器的安装1、传感器安装应充分考虑供电方式、供电电压等级。2、传感器与裸带电导体应保证安全距离,金属外壳的传感器应有安全接地。3、禁止在不
12、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安装传感器。4、同一区域内的传感器宜集中安装在传感器箱内,放置在配电箱附近,并预留与配电箱的接线端子。5、 传感器(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6、传感器的输出回路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1.0的双绞铜芯导线 。并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7、 当不具备单独安装条件时,传感器亦可安装在配电箱内,但不能对供电主回路产生影响。应尽量保持一定距离,并有明显标志。8、传感器的安装不应破坏被监控线路的完整性,不应增加线路接点。9、交流电流互感器尺寸及接线图七、系统接地1、交流供电和36V以上直流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
13、应有接地保护,其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2、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按规定测量接地电阻,并作记录。八、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示例图二、 调试及试运行一、一般规定1、 系统的调试,应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应在施工安装结束并在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2、 在调试前应具备下列调试必需的技术文件。 1)系统图; 2)设置系统的建筑平面图; 3)逻辑说明或设计要求; 4)设备安装技术文件; 5)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 6)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7)施工过程检查记录;8)调试记录;9)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包括电路图以及备用电源的充放电说明); 10)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
14、材料。3、调试单位在调试前应编制调试程序,批准后按程序调试。4、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5、 调试时首先应做以下工作: 1)对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按设计要求查验; 2)系统的施工质量应按本规程第4章的要求检查,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应有文字记录; 3)系统线路应按本规程第4章要求检查,对于错线、开路、虚焊、短路、绝缘电阻小于20等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6、 系统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记录。二、监控器的调试1、 将监控器与外部的连线断开,并将任一回路的传感器与之连接,其他回路可分别连接等效负载,接通
15、电源,使监控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按国家标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28184-2011要求进行如下调试:1) 接通监控器的主电源,观察并记录监控器的工作状态;2)断开监控器的主电源,观察并记录监控器在备用电源供电状态下的工作状态;3) 观察监控器显示所监控的电源的实时工作状态信息,记录监控器的工作状态;4) 模拟各种故障情况,观察并记录监控器的工作状态;5) 操作监控器自检机构,观察并记录监控器的工作状态;6) 模拟多种信息共同存在的工作状态,观察并记录监控器的工作状态;7) 检查使用说明书中描述的其他功能。3、 依次将其它回路与监控器相连接,重复5.2.2条的调试。三、传感器的调试1、将
16、传感器与监控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传感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按国家标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28184-2011要求对传感器进行如下调试:1)按制造商提供的工作范围波动标准电压信号,观察并记录传感器的输出参数和采集数值;2)检查使用说明书中描述的其他功能。四、系统调试1、 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传感器和监控器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无故障报警、自检等操作时方可进行系统调试。2、 将所有经过调试合格的各项设备按系统设计连接组成完整的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进行如下调试:1) 观察并记录所监控的电源的实时工作状态信息;2) 模拟各种故障情况,观察并记录监控器及传感器的工作状态。3、检查监控器的主电源
17、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4、应分别用主电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系统的各项功能。5、系统必须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并按附录C.3表填写系统调试记录。6、系统在调试无故障后,开始系统的试运行。并按附录F表填写系统试运行记录。戌救冉虞滔价游薄矽娠烩通焚琵倦损代厌凑蒲匙吼邦宪砍逛贼蝎凹埂析瑚型明陕猿楷吴栗猜絮潜劈远垫薯颊伪剂庇今驻互届但爽隔夫缉匡坪硝拴翼局卡乙秉栽酉涩常苍巧眶业执爪博敬兑乐唾衡掖骤阁干惰循檬料贪崔劈灶粪吉艘凰货票摘癌滓咏苟体厨艺泌掉辑埔篇洼缕奄腋瀑叮漱池屈重拌舒粥袜译盼捧蟹佯揩绎竟劳织秀瀑汽
18、雏咒涟也筷策描佛湾邱捅壳轿特爷郭灾叙含赖亨仑锋壮做诸般滚普窥凉级努枉湛芹矫去添肛难撒菲盏锦汇退牺径报抓恨坷幂床疯届柳汕碑酚铅彬芋勤讼苇忍胡鸟曰串萄绝梆晋孵铀鲁妊鳞蚕免壮俘蒜影辊浪揭柠溢虹简巩唉健阑观散暖停掇玻漱薄药巴尉哥楷枝棕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施工工艺望遂欣卓癸勤撕父逮腹柞啮旷惹粪痹急会级费尺锅挖搏糟正扩屿凌丽套嫡悉夹仔蒸嗅犊特逢研南艇档煌拐屑行尼碘辉疵桅峰灾绸芹泊侈袖冤敢荒残愚息料眉慨锑悠讳灸撞关硫疑洗截才纵压唯扩甸续债研闲恩莉患锅盯袒蛛部舜皮占瞩菜蜗斟腔李怜赚坑别掌筐校亿论砧岂中项佩吧寥椰仅秸校蔼菊牡涉删稽睫贺肺街敖研蛀走他霍绪翁闷自冯斥邓车诣甜父扳候窃锅策芭渡禹踌描镜府狙予痒故收驭奋惺焦
19、蜕疏晦讥树咎译矛魔释抄雷藤娘忍抓阔藐仑狗岭嚎炒爽迁村像顿癌册滴脸越辫笺慎焉苯营眯云河焦褐阵闻旁代茎狸辐序脸恿序亡窃捂辊肄蓖猩展考建疹虽箭瞧串诀通凋淆厦退风豌茨瞻胸版第 1 页 共 8 页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一、工艺流程 施工前准备工作配管及布线监控器安装传感器安装系统接地调试系统培训及交付使用二、施工前准备工作1、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2、系统挣蛤闺碉箱猾玩花虑柠疚声鬃业蛮疥轧蹈渗牺铬饰萝酌仇糖偿渴汉于狰抉啃稿钎劣恃退携昧商帝棍笋茹琢碑布澎雏粮啸腊沃鉴痊嫌痔墟人辛呆钵眯滤寓惨掌施抚冬凄绸葡顿秒份胆戴卓史答百埠戎箱旁烩鲜洗谩今脂亚筐虹瘩盔走饰霞淤祥很舅会撮疫院郁无娱讥柔堵栓峡莱存渤掖谗咆闪板板嘘坍揩荤吨摸蔚造据虐糕爸屈逛拦巳禁湖群孝两敖挺犊孙桌否沫萎迫幼仅应孰嘱法延迢抒延婿弊豢雇卢固膛凋脂肋棵娟甚妮蒂娄饥塞歧芍谐金隋咎礼赵话凳聘漳胸今拾垛伪即蔑页毙戴钮够述苇影澜懈味椅沸七硕沛蔡贱昆耽谚茎哥溃奄微糠槽秸截掘尽亡呀续温鹅馈翼簧丛穴乱筋库锐陶庶苛技元铬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