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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精选笔记《公路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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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培训教育网()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精选笔记公路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合同一、机动车辆维修合同1.机动车维修合同的概念机动车辆维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指承揽人为定约人修理功能不良或被损坏的机动车辆,使其恢复原状或原有价值,定约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机动车维修合同的特征(1)机动车维修合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的。(2)机动车维修合同强调履行的协调性。(3)机动车维修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4)机动车维修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又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3.机动车维修合同的内容,包括:(1)承揽的标的(2)承揽工作成果的数量(3)承揽工作成果的质量(4)承揽的报酬(5)材料提供(6)履行

2、期限(7)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和方法4.机动车维修合同的履行(1)承揽人的义务 完成工作、按约定提供材料、检验材料不得随意更换、接受监督、支付成果、妥善保管(2)定约人的义务 按约定提供材料、支付报酬、协助工作二、车站服务合同车站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指站场经营者与进站的运输经营者依法自愿签订的服务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汽车客运站服务合同和汽车货运站服务合同。1.汽车客运站服务合同客运站经营者的义务:如不得转让、出租客运站经营许可证,不得改变客运站的用途及功能;按月和进站的客运经营者结算运费;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公平公正;设置较为齐全的公共服务设施;严禁乱收费;制定应急预案等。进站发车的客运经营者承担的义务:应在发车前30分钟备齐手续等待发车;不得无故延误、停班等。2.汽车货运站服务合同货运站经营者的义务:与客运站经营者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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