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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L清洁承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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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承包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进行清洁作业,并签订以下合同,甲、乙双方就清洁服务委托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清洁业务对象 甲方将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环境卫生清洁作业委托 乙方负责。清洁业务对象所在地: ; 作业面积: 。 第二条 清洁作业内容 第三条 清洁作业的标准和要求 第四条 清洁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第五条 乙方承包清洁事项 1、乙方自行提供清洁所用的全部清洁工具、作业机械及配套工具。乙方应确保所有清洁设备运行良好,并能足够保证清洁对象之作业需求。如在合约期间发生清洁工具老化、设备有所损坏不能满足清洁需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备进行更换和维修。清洁设备日常的维修、更换、检查发生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有拖延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视其情况在当月清洁服务费中扣除 %的清洁服务费。 2、乙方清洁作业人员人数和资质符合清洁对象的工作要求,乙方清洁员工人数为 人,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清洁对象工作的特殊要求或者特殊清洁事项,确实需增加清洁作业人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清洁员工人数,由乙方承担增加员工所需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员工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员工在服务期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工伤及非因工死亡之赔偿属于乙方施工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另乙方工人的工资及后勤生活补助、社会保险、加班工资等员工产生之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严格按照双方共同拟定的各项清洁标准提供专业清洁综合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清洁人员,遵守甲方及所清洁对象之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清洁业务对象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物,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如发现乙方及乙方员工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甲方及所清洁对象之损失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肃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损失。 3、乙方自行组织清洁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清洁工作中乙方员工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由乙方承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员工不符合清洁工作要求,违反甲方之各项规章制度或乙方员工有被投诉或警告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聘该员工,并由乙方承担由其员工过错导致的损失。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于每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清洁作业计划,每月1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工作总结及整改措施,并接受甲方关于清洁计划的合理建议和要求。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清洁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根据考核评定的情况,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情况,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并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如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损失赔偿责任。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每月对其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两次以上,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并可在当月清洁服务费中扣除 %的清洁服务费作为罚金。 3、乙方服务质量严重下降,合同履行期间的清洁服务不能达到双方合约之清洁标准,不能满足清洁对象之清洁要求的,并经甲方判定考核不合格,或要求乙方整改均无效果,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对此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甲方负责派相关人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清洁综合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知会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全力支持。   5、甲方依照双方协议及时支付乙方清洁承包费用。但如乙方未履行甲方的书面整改通知或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清洁作业的,或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暂付乙方的清洁承包费用,直至问题解决。并有权按实际损失扣除乙方的清洁承包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变更 甲方对乙方及乙方员工在清洁作业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违章违纪作业,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第一次口头警告,如不见效,发警告通知书。如仍不见效,可向乙方发出罚款通知书,每张罚款按每月清洁承包费用之 %扣除。 在合同范本期内,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相等于两个月清洁承包费之金额作为违约金,如甲方之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额的,乙方按甲方之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清洁承包工期 乙方的开工日期由甲方通知,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时间为________天。如双方需继续合作,可于本协议届满前两个月,由双方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可签订补充协定继续适用本协议或者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条 其他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对此合同未规定的事项及对此合同的解释发生异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因本合约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先由双方本诚信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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