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同编号:
氢旅行
与
境外旅行社
合 作 协 议
目 录
1、 合作项目与模式……………………………………………………….3
2、 操作流程……………………………………………………………….4
3、 双方权利与义务……………………………………………………….4
4、 结算…………………………………………………………………….5
5、 声明与保证…………………………………………………………….5
6、 保密…………………………………………………………………….6
7、 违约责任……………………………………………………………….6
8、 期限与终止………………………………………………… …………7
9、 通知…………………………………………………………… ………7
10、 争议解决……………………………………………………… ………7
11、 其他…………………………………………………………… ………8
附件
附件一:双方营业执照
附件二:产品名称及报价
附件三:结算扣款规则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经过合意达成:
双方:
(1)氢旅行,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注册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徐汇区田林东路588号F110室 (下称“甲方”);和
(2)境外旅游公司,一家在马来西亚国家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地址位于 No.169,TINGKAT1, JALAN SULTAN ZAINAL ABIDIN,20000 KUALA TERENGGANU MALAYSIA (下称“乙方”)
鉴于:
(1) 甲方作为一家专业从事境外旅游私人订制服务的咨询公司,以安全、便捷、高性价比为目标,为中国广大境外自由行旅行者提供旅游国线路(含活动项目)、景点、住宿、美食、交通、安全等全方位信息的咨询、服务筛选。
(2) 乙方作为一家旅游目的地国专业的旅行社机构,具有相关国家的旅游服务资质,并且对当地的旅游资源享有一定优势,愿意作为甲方的合作方,提供旅游国线路(含活动项目)、景点、住宿、美食、交通、安全等全方位报价,并接受来自甲方客户的就其中全部或一部分服务的预定。
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 合作项目
1.1 甲方在其官方网站及其他渠道刊登就由乙方提供的旅游国线路(含活动项目)、景点、住宿、美食、交通、安全等的全方位信息的资讯和价格。
1.2 乙方能够提供上述资讯的部分或全部报价并提供相应服务。
1.3 甲方客户在筛选甲方提供的资讯后,若选择了乙方服务,乙方必须接受来自甲方客户的订单,该订单可以由甲方代其客户操作完成。客户付款由甲方先行收取并保管,并根据本协议约定与乙方结算。
1.4 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建议。
1.5 甲方刊登的报价可以与乙方的报价不一致,对此双方不持异议。
1.6 甲方有权选择刊登乙方的信息或者选择对乙方的信息予以保密,甲方的该等选择对乙方持续有效,乙方在为甲方客户提供服务时亦应遵循甲方的该等选择。
2、 操作流程
2.1 乙方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提供旅游产品的具体资料,包括名称、行程、服务标准、不同年龄段人群的结算价和参考市场销售价,具体的出发日期,须提前预订的时间要求等。若涉及价格变动,乙方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
2.2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将设计、制作相应的网页和预订程序,并发布到甲方网站或其他销售渠道上进行宣传和推广,同时接受来自客户的预定。
2.3 乙方在接到甲方客户的预定后(该预定由甲方代为完成),应立即核对相关服务内容和接待标准,并在 小时内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客户确认接待通知书的内容。
2.4 乙方在确认订单后,应立即或按计划联系相关服务人员,落实订单涉及的服务项目。订单中需要甲方提供的项目由甲方落实预订。
2.5 接待执行。
3、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情况,并对乙方的接待进行监督和建议。
3.2 甲方有权为甲方客户预定乙方的服务,乙方应同时对甲方及甲方客户负责。
3.3 乙方在接待客户时,应告知客户相应的安全须知及服务注意事项,尽量避免危险的产生。
3.4 在发生客户投诉时,乙方应当妥善解决,甲方可以协助协调。
3.5 若甲方客户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应当负责当地的协调沟通以及善后工作,并充分尊重甲方客户的意见以及客户所在国的风俗习惯。
3.6 因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行程延滞的,乙方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协助处理后续行程。
3.7 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与乙方进行结算。若发生本协议附件三约定的扣款行为,甲方应当在结算时以邮件形式告知乙方。
3.8 就客户支付费用与乙方报价之间的差额,由甲方取得,以作为甲方的咨询服务费用,以维护和支付甲方平台及渠道的运营费用。
3.9 乙方在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后,有权从甲方处取得服务费用,结算方式见本协议下章。
4、 结算
4.1 结算周期:
双方同意按照月结方式作为结算周期。乙方在每月 日将上个月的账目明细通过邮件形式发给甲方。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发票的金额、抬头由甲方最终决定,但发票总金额不得超过当月结算款总额)。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扣除扣款项)支付给乙方, 并及时将支付凭证提供给乙方。
4.2 付款方式:
甲方可以采取个人/公司等各种形式支付款项给乙方,对此,乙方不持异议,并尽力配合甲方。
4.3 结算货币:
双方同意,甲方以 币种结算。
5、 声明与保证
5.1 甲方保证,甲方在其平台及渠道上提供的关于乙方的服务资讯,不存在任何恶意篡改。
5.2 甲方保证,在接受客户咨询时,向客户明确乙方的接待服务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
5.3 甲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损害乙方的声誉和合法利益。
5.4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均为合法,不存在违反旅游国当地法律法规的情况,对于有特殊证照的服务项目,乙方必须有相关合法证照并对其服务供应商有相关证照的监督义务。
5.5 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和相关单项服务资料全面、真实、有效、合法,不含任何欺骗、隐瞒或虚假宣传的成分,也没有任何误导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情形。
5.6 乙方保证,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报价内容,保证旅游接待质量,不得含有任何隐形消费或其他致使客户投诉的情形。
5.7 乙方保证,在旅游接待过程中,不得擅自向客人透露双方的结算价格和结算方式。
5.8 乙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损害双方的声誉和合法利益。
5.9 乙方保证,给予甲方的报价不高于同行业报价,不高于乙方给予其他代理商的报价。
5.9 乙方的保证及于乙方的工作人员和接待人员。
6、 保密
6.1 任何一方(下称“接收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另一方(下称“披露方”)的所有信息、资料及其他商业秘密(合称“机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披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及其员工和代理不得为本协议履行之外的目的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机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6.2 本第6条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五(5)年内仍然有效。
7、 违约责任
7.1 如一方(下称“违约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下称“未违约方”)应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或邮件通知(下称“纠正通知”),要求违约方迅速纠正违约行为。
7.2 如果违约方在收到纠正通知后十五(15)日内未能纠正违约行为,未违约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在此情形下,违约方应赔偿未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以及未违约方终止本协议的行为对未违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 期限与终止
8.1 本协议应在双方正式签署之日生效,有效期两年,合作期满,双方可以选择继续合作,届时由双方根据本协议内容继续签订协议。
8.2 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9、 通知
9.1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或者邮件形式作出,并通过特快专递、专人递送、挂号信或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地址和号码:
至甲方:
氢旅行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愚园东路28号3号楼底层
邮件地址:bruce.gu@
收件人:顾颖华
至乙方:
欣泰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No.169,TINGKAT1, JALAN SULTAN ZAINAL ABIDIN,20000 KUALA TERENGGANU MALAYSIA
邮件地址:limwenjye@
收件人:林文杰 LIM WENJYE
10、 争议解决
10.1 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 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判决具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 其他
11.1 本协议应由中国法律管辖,并据之解释。
11.2 本协议采取中英文版本,若中文与英文存在不同解释,以中文解释为准。
11.3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或者邮件形式作出。
11.4 任何一方未能部分或全部行使本协议下的某一项权利,不应被视为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部分或全部行使本协议项下某一项权利,不应视为对本协议下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
11.5 本协议的任一附件应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1.6 如双方认为有必要对本协议未能规定的双方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1.7 本协议一式肆(4)份。甲方持二(2)份,乙方持二(2)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附件三:结算扣款规则
甲方扣款的前提:甲方在客户出行前已向乙方提供客户相关信息,以保证乙方有效的提供衔接服务。
一、交通类产品:
1、乙方必须在甲方客户付款至乙方建立于甲方平台的账户或者甲方账户后,根据甲方的通知或订单,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凭证。如未能及时有效提供,甲方客户有权无条件单方面撤销付款。
2、接送服务:以客户下单时约定时间为准(接机交通以航班正式到达目的地时间后15分钟开始起算),
(1)迟到1-10分钟以内,仍履行接送服务,扣除交通费结算金额的10%
(2)迟到11-20分钟,仍履行接送服务,扣除交通费结算金额的30%
(3)迟到21-30分钟,仍履行接送服务,扣除交通费结算金额的50%
(4)迟到30分钟以上,仍履行接送服务,扣除交通费结算金额的100%
(5)如未履行接送服务,扣除交通费结算金额的100%的同时,乙方应当赔付给客户自选交通所产生的费用。
二、酒店类产品:
1、乙方必须在甲方客户付款至乙方建立于甲方平台的账户或者甲方账户后,根据甲方的通知或订单,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住宿凭证。如未能及时有效提供,甲方客户有权无条件单方面撤销付款。
2、在乙方向甲方客户提供上述住宿凭证后,乙方应当保证该住宿凭证的真实履行,如现场遇到无法履行的特殊情况,乙方必须提供同等级酒店或者更高级的住宿标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按照客户的实际损失追究乙方责任,例如在当月结算款时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三、娱乐类产品:
1、乙方必须在甲方客户付款至乙方建立于甲方平台的账户或者甲方账户后,根据甲方的通知或订单,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凭证。如未能及时有效提供,甲方客户有权无条件单方面撤销付款。
2、实际娱乐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细节参考时间、行程等,如非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行程的调整,乙方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客户,并征得其同意,甲方有相关协调协商义务。
3、相关娱乐项目,诸如一日游等,如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发现欺瞒或者隐藏消费等,甲方客户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相关服务,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四、门票产品:
1、乙方必须在甲方客户付款至乙方建立于甲方平台的账户或者甲方账户后,根据甲方的通知或订单,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凭证。如未能及时有效提供,甲方客户有权无条件单方面撤销付款。
2、在乙方向甲方客户提供上述相关凭证后,乙方保证该凭证的真实履行,如现场遇到无法履行的特殊情况,乙方必须及时与客户沟通并提供同等级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按照客户的实际损失追究乙方责任,例如在当月结算款时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五、其他
1、若甲方客户选择的产品系上述四种产品以外的产品,由双方另行约定。
2、若甲方客户选择了本协议约定的由乙方提供的多种产品,乙方应履行所有相关的承诺,并作为双方结算扣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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