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训合作协议甲方:沙县劳动就业中心乙方:沙县万佳车行甲、乙双方就联合举办摩托车维修培训班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合作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联合举办摩托车维修培训班。培训班为期三个月,第一个月为理论学习期,第二、三两月为操作技能实习期。二、甲方责任:甲方负责组织、筛选培训学员,并保证每期培训班参训学员达50名以上;甲方负责培训班学员报到工作,收取培训费用,发放培训资料;培训结束后,甲方负责组织培训学员进行操作技能考试,对通过操作技能考试的学员,发放由沙县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站签发的摩托车维修资格证书;二、乙方责任:乙方负责提供培训所需的场所、教学资料、教学设备等;乙方负责组织培训师资,制订培训课程,并保证培训课程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保证培训总课时达 节,(其中:摩托车基本构造 节,发动机原理 节,摩托车电路 节);培训学员实习期间,由乙方负责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整;培训结束后取得摩托车维修资格证书的学员,由乙方负责安排就业,持证学员就业率不得低于85%;甲 方: 乙 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