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监理合同管理02.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802318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监理合同管理02.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监理合同管理02.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监理合同管理02.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监理合同管理02.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监理合同管理02.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7第13题:下列选项中,可以质押的是()。B.动产和权利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质押。质押以转移占有为特征。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不能直接作为质权的客体。可以质押的是商标专用权以及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人身利益和权利不能采取转移占有方式,所以不能质押。第14题:依据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规定,下列描述中正确的是()。C.发包人未经过竣工验收即提前使用部分工程,保险公司不再对该部分工程承担保险义务答疑:C【解析】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因此,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

2、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义务的期限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终止日。第16题: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应当是()。A.施工合同的发包人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第19题: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A.投标保证 B.留置 C.动产抵押 D.定金E.违约金答疑:【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担保方式。

3、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第1题: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开始。A.自工地动工 B.保险公司中约定日期 C.自主要材料、设备运抵工地D.自工地动工或材料、设备运抵工地时起,以先发生者为 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保险期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第2题:法人成立进行注册登记时,应当以()为住所。A.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6题:运输货物时的运输合同的客体是()。A.

4、被运货物 B.运输行为 C.运输费用 D.运输工具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行为与智力成果。货物运输合同的客体是货物运输的行为。第8题: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法律事实包括()。 C.事件和行为 第9题: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两类。下列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事实,属于行为的是()。 D.图纸设计错误导致的工程返工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行为是主体有意识的活动,事件是不以主体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客观情况,选项ABC均属事件。第10题

5、:在代理行为中,因授权范闱不明确,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时,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是()。B.被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本题考查的是在代理行为中,因授权范围不明确,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似是代理人的连带责任是在被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基础上承担的。第15题:下列选项属于指定代理关系终止条件的是()。D.被代理人死亡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指定代理或法定代理关系的终止条件。包括:(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3)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撤销指定;(4)监护关系消灭。选项ABC均为委托代理的终止条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

6、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作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第18题: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说法,正确的是()。B.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方式,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人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

7、责任。第19题: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终止时间可以是()之日。A.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 B.部分工程验收合格C.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全部工程 D.工程动工 E.保修期满B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保险期限。保险期限的起止时间都应当记忆。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第20题:建筑工程一切险中的除外责任包括()。C.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D.自然磨损 E.维修保养费用 CDE【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中的除外责任。

8、包括:(1)设计错误(结构缺陷)引起的损失和费用;(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3)因原材料缺陷引起的损失及纠正费用;(4)非外力引起的设备、机械装置失灵或本身损失;(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6)档案、资料、票据、现金及包装损失;(7)盘点短缺;(8)有执照或已保险的交通工具损失;(9)位于工地范围内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10)保单终止前,已验收合格或被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的部分。第1题:依照担保法规定,可作为保证人的是()。C.企业法人 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担保方式。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

9、保证人。但是,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2)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第2题: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是()。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

10、其他财产。第3题: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当事人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背权的土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当事人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第4题: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第9题:下列关于留置担保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留置不以合法占有对方财产为前提 B.可以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C.留置担保可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 D.留置以合法占有对方固定资产为前提

11、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留置。留置权以债权人合法占有对方财产为前提;能够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且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可能实施留置。第12题:招标人对施工投标保函的正确处理方式是()。C.在中标的投标人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后退还 【解析】本题考査的是施工投标保证。投标保证的有效期一般是从投标截止日起算,截止时间根据招标项目的情况由招标文件规定。若由于评标时间过长,而使保证到期,招标人应当通知投标人延长保函或者保证书有效期。投标保函或者保证书在评标结束之后应退还给承包人,一般有两种情况:(1)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人索回投标保函或者保证书,以便向银行或

12、者担保公同办理注销或使押金解冻;(2)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即可退回投标保函或者保证书。第15题: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应当是()。A. 施工合同的发包人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在国外,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人一般是承包人。我国的建设T程施工合同(市范文本)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第1题: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包括()。A.行政法人 B.附属性医院 C.社会团体法人 D.事业单位法人E.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ACDE【解析】本题考査的是法人。法人可以分为企业

13、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团体法人。附属性医院属于其他组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属于行政法人。【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W。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第15题:按照“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包括()。A.领有公共运输执照施工车辆的损失B.不可预料事件造成施工人员的人身伤亡c.施工建筑物的损害D.业主在工地的原有建筑物受到的损害E.临时

14、工程受到的损害第18题:建筑工程一切险加保第三者责任险规定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A.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所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邻近区域的第三者财产损失B.正常水位变化引起第三者财产损失 C.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所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邻近区域的人身伤亡D.被保险人因上诉而支付的诉讼费用E.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的工程受到台风的损失AC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如果加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负责赔偿的范围:(1)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所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2)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

15、支付的诉讼费及其他费用。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

16、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

17、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

18、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7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