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认定和处理技术转让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签订的合同 这一份技术转让合同违反了上海市专利许可合同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九条规定:以申请专利尚未明确授权与否期间订立的许可合同应设立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合同条款是否变更,或者是否签订专利许可合同条款和合同履行中,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的合同处置办法条款。而这一份合同中显然缺少上述条款,该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效。故应按无效合同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上海市某厂职工严某发明了滚筒式浆糊机,于1986年11月17日以非职务名义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1987年7月15日,该专利申请由中国专利局予以公告,1987年11月6日,被正式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1987
2、年7月20日,严某同浙江省某乡镇企业的孙某订立了关于滚筒式浆糊机的技术转让合同一份,该合同名为专利技术许可合同,系普通实施许可。合同中载明了专利申请日、专利申请号和专利申请公告日,因专利申请尚未正式授予专利权,故合同上专利权授予日,专利证书两栏中空白。在订立合同前,严某向孙某说明了滚筒式浆糊机专利申请已获中国专利局公告,但还未正式授予专利权。当事人双方都了解专利申请尚未授予专利权的法律状态。合同约定严某普通许可孙某制造,使用,销售滚筒式浆糊机,孙向严分两期支付技术入门费8000元,第一期4000元在合同签署日起三天内汇付,第二期4000元在孙某试出样品后五天内汇付,产品投放市场后,孙按销售额的
3、4%向严某支付提成费,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孙在合同签订当日即向严支付了第一期技术入门费4000元。随即回乡着手试制样品,并于该年11月试样成功。孙带着样品至上海几家大商店征求订货均未落实,于11月18日致函严,称该产品不适应当前市场需要,不受用户欢迎,决定不再生产滚筒式浆糊机,要求终止合同,已付的4000元技术入门费不再所还,未付的第二期入门费4000元不再支付。严接信后明确不同意终止合同,但孙不再理睬严,停止履行合同。双方遂发生争议,严某要求孙某支付违约金,并终止合同。焦点分析 这一份在专利申请文件专利代办企鹅号2448515482公开之后,授权之前订立的技术转让合同
4、是否有效应按有效合同还是按无效或不成立的合同处理 第一种意见认为:这一份合同无效。无效的理由有 二:1.订立合同时滚筒式浆糊机尚未被授予专利权,将虽已获公告但仍处于专利申请待批阶段的技术成果以专利技术合同成果的名义许可他人使用,显属欺诈行为,故合同因欺诈订立而无效。2.这一份技术转让合同违反了上海市专利许可合同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九条规定:以申请专利尚未明确授权与否期间订立的许可合同应设立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合同条款是否变更,或者是否签订专利许可合同条款和合同履行中,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的合同处置办法条款。而这一份合同中显然缺少上述条款,该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效。故应按无效合同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5、。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
6、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
7、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
8、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