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2014年版) 穗租备 号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区 路 街(巷、里) 号 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 )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租 赁 期 限月租金额(币种:人民币) 元小 写大 写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下空白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注
2、: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抵偿租金)。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
3、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
4、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温馨提示:1.租赁当事人须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2.备案状态查询网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