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拍卖合同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委 托 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拍 卖 人(以下简称乙方):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拍卖标的及保留价(附拍卖标的清单,拍卖标的权属证明文件) 第二条 权属及瑕疵甲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委托拍卖标的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本合同签署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拍卖标的的详细清单及详细资料以及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如实向乙方告知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第三条 拍卖标的的保管拍卖标的由 方保管。若双方约定由乙方代为保管,则甲方应自本合同签署后 日内将上述拍
2、卖物品交付乙方。如未成交,则由乙方在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 日内移交回甲方。因交付拍卖物所引起的费用由 方承担;乙方代为保管期间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方承担。交付地点: 交付方式: 第四条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会原则上采取增价拍卖方式,乙方可在拍卖进行中,由拍卖师根据标的及现场情况调整拍卖方式。第五条 竞买保证金及收取 1.竞买保证金按拍卖标的保留底价 %以下的比例由 方向竞买人收取。2.拍卖标的如未成交,收取竞买保证金的一方在拍卖会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将竞买保证金退还予竞买人(不计利息)。第六条 拍卖会时间、地点拍卖会时间: 拍卖会地点: (如确因其他原因需改变拍卖会时间、地点的,双方另行协商)第七条 拍卖
3、成交价款结算及成交标的移交1.拍卖成交后,由 方向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价款。(1)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价款付清后,由 方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成交标的。(2)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乙方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标的相关权属证明,甲方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乙方予以配合。2.拍卖成交价款由乙方负责收取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并在权属登记机关同意受理权属变更登记后的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转交拍卖成交价款。3.如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的同时或甲方从买受人处收到全部成交价款时,甲方应同时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 如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则在买受人向甲
4、方或乙方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的同时,乙方即可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4.权属变更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执行下列 项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5.成交标的移交之前的各项欠费,执行下列 项由甲方全部承担 由买受人全部承担(须明确数额)第八条 拍卖佣金及支付方式1.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下列 项向拍卖人支付佣金。按拍卖成交额的 %;在保留底价之内 %,成交价超出保留价部分按 %。第九条 违约责任1.甲方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未加说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乙方未履行瑕疵告知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拍卖标的在保管期限内因保管不
5、当出现毁损、丢失等情况,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拍卖合同生效后,由甲方保管的拍卖标的如出现毁损、丢失、涉诉等情况导致的拍卖不能正常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乙方为拍卖而支出的合理费用。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或终止的,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或终止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合同附件,附件具有优先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附件一:拍卖标的清单(原件或复印件)附件二:拍卖标的权属证明(原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