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出版协议合同编号:甲 方: 乙 方: 第一条 乙方负责 (以下简称“作品”)一书的翻译和编辑;作品初稿完成并邮件发送甲方后半个月内,甲方可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甲乙双方均对作品不再提出修改意见后,视为作品终稿完成。作品终稿完成后,由乙方负责与出版社签署出版协议出版。第二条 本次刊印发行共计 册,出版社发行后,甲、乙双方各无偿获得 册,剩余 册由出版社向社会公开出售。第三条 作品著作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第一署名权为甲方,第二署名权为乙方。第四条 签订本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三十五万元人民币的出版咨询费(含向出版社支付的出版费和相关税收)。第五条 甲乙双方对作品均拥有修改的权利,
2、并均有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 在作品未正式出版之前,甲乙双方均有对作品保密的义务。未经双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和使用作品内容。 第七条 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作品往来,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双方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如下: 甲方: 乙方: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邮箱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八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7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将成为本协议不可
3、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九条 1、本协议的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秉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授权代表:乙 方:授权代表: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