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选范文:网上支付服务协议(共2篇)甲方(全称):_乙方(全称):_为方便乙方业务开展,加快结算速度,提高结算效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中“集团网上支付”(简称“集团支付”)是指母公司(包括总公司、结算中心,下同)和若干子公司(包括分公司、办事处,下同)均在_银行同城开户的情况下,在银行电脑系统内设置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账务关系为:当子公司收到款项后电脑系统自动将款项按设置逐笔或按金额划入母公司账户;当子公司付款时,由母公司通过网上企业银行集团支付功能发出付款指令,从母公司账户先将款项转移到子公司,再通过子公司账户将款项付给收款人。子公司须承诺其账户受母公司控
2、制,子公司放弃对该账户作支付指令的权利。二、乙方需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向甲方提交开户资料,以结算中心名义开户的需提供结算中心成立的证明文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三、乙方要求需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在甲方所在地同城范围内任意招行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对于参加集团支付结算的子公司账户,母公司仅可经集团网上支付功能对外付款。四、乙方指定通过集团网上支付银行系统进行结算的具体信息如下:企业代码:_;企业银行编号:_;开户行 :_;收款账号(乙方子公司收到款项后自动转入账号):_;乙方用于集团支付功能的付款账号:_;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信息:_:户名:_;开户行:_; 账号:_。_。五、若第四款中乙方账号或子
3、公司户名、开户行及账号变更时,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变动部分继续有效。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开通网上“企业银行”事宜,填写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并与甲方签署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本协议是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七、乙方保证其运用“集团支付”功能进行对外支付的所有款项均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企业银行办理。八、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力:(1)当乙方子公司收到款项时,甲方有权将乙方子公司收到的全部款项及时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2)当乙方为其子公司对外付款时,由乙方通过网上“企业银行”向甲方发出付款指令,甲方核对乙方有效数字印鉴无误
4、后,有权根据乙方付款指令中所提供的子公司账号及收款人,将乙方账户中的款项通过该乙方子公司账户付给收款人。九、乙方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必须向其开户行提交_银行集团网上支付业务授权书,授权其开户行和甲方按本协议办理与该子公司有关的“集团支付”业务,也授权乙方对该子公司账户进行“集团支付”业务操作。乙方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若未能提交或提交后又取消相应授权,则甲方不得为乙方提供集团支付服务。十、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集团支付”结算服务,并严格按照乙方的上述授权为乙方及其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办理结算业务。十一、其他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十
5、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或当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终止时终止。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网上支付服务协议(共2篇)篇一:网上支付服务合作协议网上支付服务合作协议甲方:_地址:_联系电话:_传真:_邮政编码:_乙方:_地址:_联系电话:_传真:_邮政编码:_网站名称:_域名:_(每一方称“一方”,合称“双方”。
6、)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货款代收代付服务,共同开拓电子商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网上支付服务协议(共2篇) 为乙方设立网上交易查询功能,为乙方提供信息管理和信息查询服务系统,用于二十四小时即时在线查询。 面上如实描述甲方的软件系统及服务内容,乙方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甲方或甲方用户的任何信息,或以乙方名义为他人提交各类申请。乙方需要通过乙方网站引导乙方用户进入甲方软件系统提交申请。 328 乙方终止某项服务或某项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329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_”软件
7、系统帐号及密码,并承担因其帐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相应损失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在多个一级域名不同的网站上使用同一支付接口。 3210 乙方不得把甲方提供的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泄露、转让或无偿让其它网站和企业使用。 3211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有偿或无偿的商业性服务。 321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在其网站的合适位置,免费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 3213 在合作期内,乙方需在其网站页面下方放置_支付服务图标,并通过链接指向支付服务网站(_)。 3214 乙方将在其网站的合适位置增加“_支付服务介绍和如何使用支付软件系统”的页面,指导用
8、户使用_支付服务购买乙方商品或服务。 3215 乙方在登录交易商品页面须嵌入“_支付服务”使用功能。 3216 乙方应保证使用_支付服务符合中国相关法律。 3217 乙方应保证使用_支付服务不会损害甲方之形象及品牌。 33 无保证、责任、限制及赔偿 331 甲方提供予乙方之支付系统及服务不构成任何明示、暗示或法定之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网站上交易信息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之保证。甲方亦不对违反_交易服务条款、_支付服务协议及其他_支付服务正确使用说明之使用及其使用结果之正确性、准确性、可靠性作出任何保证、担保或声明。乙方对于依赖_支付服务及其结果独自承担风险,惟乙方有证据证明_支付服务出现
9、错误或故障,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除外。 332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应对因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利润损失、收入损失、营业中断,或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间接或偶然性损失负责,无论其如何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而产生,或如何导致,无论是违反保证、合同、侵权行为(包括过失)、严格责任或其他原因。 333 特殊条款: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插件、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乙方的会员或者其他网站推介其它的网上支付服务及相关网站(包括但不限于_及其相关网站等)。 53 结算周期 甲方在接到乙方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乙方如未
10、收到转帐款,可根据银行对帐单要求甲方向银行查询并保证乙方在此后的10个工作日内得到款项。 54 关于退款 对于网上交易流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为乙方用户提供服务而需做退款处理的情况,甲方将根据乙方指示将相关交易资金从乙方的预付或应收款中扣减,若乙方在甲方处的预付或应收款资金不足支付退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及时支付资金,以使双方合作能正常延续,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资金所造成的相应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甲方从乙方的预付或应收款中扣减退款不向乙方收取服务费,但如乙方向甲方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其它 551 乙方(乙方用户)的交易数据在_支付服务系统内保留一年,一年以上
11、的数据查询可与甲方结算人员联系,但甲方无保存义务。 552 当一方以传真方式向另一方确认有关业务时,一方需在传真后电话通知另一方对应工作人员,另一方应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并传真回复。如逾期回传或不回传均视为另一方确认该传真的内容。传真件作为甲乙双方联系业务的主要方式和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553 如果协议中止,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乙方用户)支付乙方(乙方用户)在甲方处的剩余款项。 911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未履行相关义务。 912 乙方未能就退款及时足额提供本协议篇二:网上支付协议 网上银行卡支付接入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上海签订 甲方:上海银联电子
12、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299号世贸商城19011905室 电话:008602152504528 传真:008602162361165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a 甲乙双方决定建立电子商务中网上银行卡支付的合作关系; b 甲乙双方已就网上银行卡支付的合作内容进行友好协商; 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一致同意如下: 一. 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1.1 向乙方提供接入服务客户端软件; 1.2 通过chinapay支付门户提供网上交易支付接入服务; 1.3 提供与甲方所连通的国内商业银行之银行卡网上交易转接服务(支持ssl协 议);
13、 1.4 原则上凡甲方支持的银行卡,均应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支付服务。在甲方业务的 发展过程中,如可支持新类型的银行卡,均应该通知乙方,并及时为乙方开通 相应的服务支持功能。已开通的银行卡类型,如非不可抗拒因素或银行要求、 政府原因的,不应停止服务。如因以上不可抗拒因素或银行要求、政府原因需 停止对原有银行卡类型的支持,也须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做 好相应的善后处理工作; 1.5 提供本条之相关信息查询服务,包括: a 交易查询:乙方可按照交易日期、交易类型和交易结果等选项进行查询; b 交易报表的生成及显示:乙方可以按天、周、月生成并显示相关交易报表; c 交易明细下载:乙方可以在甲
14、方提供的平台上下载其任一天或几天交易明 细; d 保留3个月交易明细; 1.6 提供商户端软件升级服务; 二. 费用支付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包括: 2.1 网上支付服务协议(共2篇) 银联易付平台软件v2.0使用费:4000元 服务年费:人民币3000元/年。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法定工作日内,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上述费用; 甲方在收取易付平台费及服务年费后应立即向乙方开具发票并安排上线。 2.2 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每笔交易额的1.8%。单笔交易手续费不足人民币0.2元 的按人民币0.2元计算。交易手续费甲方在为乙方进行资金清算时自动扣除。 2.3 保证金:为确保网上交易资金的安全
15、性,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后7个法定工 作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 / 元人民币。合同期满后,甲方将清算所有费 用和款项,对尚未收取的费用和款项由保证金补足。若保证金不足以补足上述 费用和款项的,乙方应当另行补足;若保证金在补足上述费用和款项后尚有剩 余的,则剩余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2.4 支付账号 甲方银行帐号为: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营业厅 1001242709800000481 乙方银行帐号为:_ 三.交易限额 乙方对于交易限额的规定 a. 每日交易限额上限 / 元 _ b. 每笔交易限额上限_/_元 四.资金清算 双方资金清算的清算周期为一周,甲方于每周二(节假日顺延)将乙方上周一
16、 至周日的交易款项在扣除交易手续费后汇到本协议2.4条所列乙方的银行账户 中。如果乙方在一个清算周期中的清算款项少于人民币2000元,甲方将该部分 清算款项并入下一清算周期一并清算,但每月的最后一个清算周期必须清算。 五.随附义务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7_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线工作所必需的文件、 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以配合甲方完成接入系统的相关工作并且乙方对其所 提供的上述材料之合法性、完整性及真实性负责。 5.2 乙方上线准备工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的上线确 认书后的3个法定工作日内签署并返还甲方。因乙方延迟通知、延迟签署上线 确认书而导致乙方网上交易转接
17、服务开通延迟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5.3 乙方承诺在其支付页面以适当的方式完整登载甲方提供的说明材料。具体登载 方式、内容由甲方提供,并经双方认可。 5.4 双方都将就自己的产品及服务与客户直接签订合同,并负责开具付款凭证及收 取款项;双方都没有义务向客户提供对方的产品或服务,也无权就对方的产 品及服务与客户签订任何协议。 5.5 乙方应自行承担位于其端的系统维护工作。因乙方的维护责任造成信息传送障 碍或其他损失的,甲方不负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或者 六.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其在本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各项技术、情报、商 业秘密及由此产生的技术成果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
18、本协议期间及终止 后的二年。 七.知识版权保护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软件的版权及其它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 在非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向 理措施消除影响及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意外事件结束后,履行本协议受阻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 10.1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 除本协议,一方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10.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合同现有内容进行 补充、变更、修
19、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10.3.1 乙方发生本协议 下页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10.1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一方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10.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合同现有内容进行bc485738-f9d4-4542-b2e8-14ac4c611bc6_xljte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