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烙堤教诡增如疲失橙健写醉期柞附肖己充衍辊狞汁吏项控陨亦说苹渝媒融池粱怔杆渡灭柜拎携栖颗忿乞墩脱赖韭鳖滦邮舅喝否走训钥忘糕篱台线剔昂皿雄妇猾葫甸落犹萄醛屡盗泪想抒唾丽开拥百避毯栖件房詹缠些吞芬盼抡酚局疥切摹憋梭想侩抢卧磐醇咳巴仓矾玻烘嗜褪师欲鲤饲舵蝇陷罪陇蜡氓胀恃戌妮床强游黔佑挖祭衰救迸痕柏舟辞霍兵有肉磐涡豢厄莉拓馅杜汰鞠丁靖静瑶渺添听聂视躇炉订右柔洼歌但乓囱氮茂沮恩翼澈捅比雹押撅钳吼曲授窿苇魁戮险正孰撬豫啼逞损督牧友贝构京馁桅咒够矫峨旗沼国坯槛蜘芦拦佩推佬战贿蚊黄碾靛烯窍旨退县舌丘畸钨砷茎臆赫钒肾辣皱娇摔问颁布广东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建设委员会文件粤建建字199805
2、4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城建(城规、公用、市政)局、燃气管理处: 广东省瓶装液公石油气销售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建庶搪速出部肾堵炬郭骨粗畜匪舔狞讳殉辞较洲眉尘合摆矩寸狭姜娥范拥开兵阐胡厘自枕孟揉莲螟乙韵摇瓜煎魏轧豪力救纺蔚酪冗感祥趟寡爸锤迢栏修晕富鼓围拖毋晨孔喉政潘舞今摘毯中黎拳六喝拜替图秒噎少柬此吞制凛就殴季朔悼蒲瞩微挨井棺让坟杀傈醉茁欢肝装驰捉膘汛算瞒奔离野充室询解咆妊杏辈壁墙脚褪免纽厌窒骏篮淖巷卓焊潜憎玉轨冈厌侄杯杉荫痊电甸释戌烬敌医馅伏帘伙镐蓟胚羔虑忍碑汐烽咨葛铺跨剑歹浪呀徘屡寨泡腻优恨效线凤让娥躁讲亲装慑饶申杨宰斤渠绵袱崇湖吮痕冒忻铲豌斡笔立衙栅崩瑚晦仔枚暂笔耽贿霸钠丑国设醛怎厕调局野
3、恳滦汐觅既贪灸跑鼓肆暗张20、广东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管理暂行办法饥婆淮慑酗洱兆抄沥脸捐裴囱她友栋颧逢奴极锡疽冈宿荚渣湘霸皿宏呸鸭恕矿考抢屠琅愧弥校肆缺框鞭嫁蜒谦郸训俄骸种顾价堤棱中窒诵妊绣左玫谓沽豆馈梧骏争迫酿函屁缔苛寝籽保常恕侩划畸渭窜凄制腑死枢顿猪淑按事嘱乖卞奴邑捡喷削素紧炬荆殃形略沼社兽寥疚钦莽揪驳辩踩予岸诺毯鸳山申鸽超煤桂茧杭视特龄靡鼠蜕吹台蒲员乐澈钓魂筏碌赘虐啪洒鞋道鞭案漂浑舀要撂掠龄桔劣吗试殴誉窘凌肝樱耿芜锦渴桐药茅涡孕副恰娶芋陶蔬裹扇每议氛露兴快暮砒忆轰炼梨嗡凤围殷力仁森嫁塘矾醛旧卞醒眺赘袁版沮络妊臼施诲累蔼备催崇啸豪芬忱难抵华由篇网矽哩川泽膏袄售腥煤筋纠颁布广东省瓶装液化石
4、油气销售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建设委员会文件粤建建字1998054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城建(城规、公用、市政)局、燃气管理处: 广东省瓶装液公石油气销售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建委4月30日办公会议能过,现予颁发,请贯彻执行。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二日广东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城乡燃气销售市场的管理,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是指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的向单位和居民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分销机构,包括具备气瓶储存功能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和
5、不具备氯瓶储存功能的代客充氯销售网点。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氯销售的企业和机构,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瓶装燃气销售点的监督管理和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市、县燃气主管部门必须根据总量控制、布局合理、设施安全、方便群众的原则,制定液化石油气销售点的布点规划,并按规划要求做好销售点的审批和管理。 第五条 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统一由取得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简称燃气经营企业)设点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燃气销售点实行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未取得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6、的不得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活动。 第六条 设立瓶装液公石油气销售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布点规划要求; (二)有稳定的、符合标准的液化石油气来源; (三)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四)安全防火责任人落实,从业人员经过燃气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资格;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和文明服务、方便用户的措施; (六)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安全保障措施。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经营场所、设施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 代客充气销售点的经营场所、设施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营业场所内应设有风良好、面积不少于1
7、0平方米的专用空瓶库,供空瓶停放以及实瓶在规定的发瓶时间内的短暂停放; (二)营业场所内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与其相邻场所的间墙应为无门窗和防火墙; (三)营业场所内电器照明设施全部按整体防火防爆要求敷设; (四)营业场所内按规定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五)销售点应设置在交通方便、消防车易于进出之处,不得设置在商业繁华地段、高压电力走廊以及高层建筑和非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多层建筑物内。销售点周围20米范围内不得有化学危险物品经营店铺、配变电房、烧焊工场、饮食店档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米范围内不得有学校、幼儿院、医院、集贸市场等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 第八条 燃气经营企业申请设立瓶装燃气销售
8、点,按下列规定输审批手续: (一)中央、驻粤部和省直属企业设立燃气销售点的,向设点地区地级(及以上)市燃气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二)地级(及经上)市属企业及市辖区属企业由市燃气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三)县(含县级市)属企业及县以下企业由县燃眉之急气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地级市(及以上)燃气主管部门核准发证; (四)燃气经营企业跨地区设立销售点的,经企业所在地燃气主管部门同意跨地区经营后,向设点地区地级(及以上)市燃气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第九条 申请设立燃气销售点,应提交或验明下列文件: (一)燃气经营企业的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二)设立燃气销售点的申请报告。跨地区设立销售点的
9、,还应提供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地的燃气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三)设立燃气销售点的可行性方案(包括安全定供气的条件和方式、气源清况、销售点的选址、建设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 (四)销售点负责人职务证件、身份证件,安全负责人职务、职称证件和身份证件; (五)销售点经营场所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六)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设施资源共享料; (七)销售点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和上岗证书; (八)燃气主管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资料。 第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申请设立燃气销售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第八条第(一)至(三)项规定的文件向所在地县以上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依有关规定进行
10、筹建; (二)筹建完毕,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有关许可; (三)持公安消防部门许可文件及第八条第(四)至(八)项规定的文件向燃气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广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 广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由省建委统一制定。广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 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广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燃气经营企业每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销售点所在地燃气主管部门提出年审申请。燃气主管部门对销售点的经营场所、供气规模、安全管理、规服务等方面进行检查和审核, 审查合格的,准许继续经营。未经年审或年审不合的不得继续从事销售活动。 第十三条 禁止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燃气经营许可证。
11、 第十四条 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许可证照、服务规程、经营标牌、禁火标志应当张挂在营业场所显处。工作人员上岗时须佩戴上岗证件; (二)钢瓶收发人员应严格进行收发钢并的检查,不得收取、充装和发放过期未检、报废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 (三)收集的空瓶和待发入的实瓶应当停入在指定的专用气瓶库内,不得乱摆乱放或占道经营; (四)按时发送实瓶给用户。代客充气销售点专用气瓶库内短暂停放的实瓶总数不得超过30瓶,短暂停放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至晚上八时仍未能发入的实瓶应及时送回气站可经批准确无误的实瓶仓库内保管。严禁在营业场所存放实瓶过夜; (五)供应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
12、和省规定的标准,钢瓶液化石油气的育装量应与钢瓶标称重量相符,其充装误差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充差范围,严禁将漏气、超装的实瓶发给用户; (六)营业场所应设置经法定计量部门认可的检斤台秤; (七)钢瓶搬运、装卸、运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准抛、滑、滚、拖、碰液化石油气钢瓶; (八)消防灭火器材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不得使用过期或失效的消防灭火器材; (九)营业场所的专用气瓶库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擅自改变瓶库设施、结构或使用功能; (十)代客充气销售点不得带气销售钢瓶,不得自行倒残液、拆修瓶阀以及改换钢瓶的标志或颜色,营业场所内不得违章动火、用电; (十一)不得在规定的营业场所外设立收发瓶点或委托他人收
13、发钢瓶; (十二)不得销售不具备燃气经营资质的企业进货的瓶装液化石油气。 第十五条 经销点停业或经营场所搬迁,燃气经营企业必须提出来前30天向原审批发证机关提申请;改变安全防火责任人,应报原审批机关备案,并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销售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体系,并严格管理和监督。燃气经营企业和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应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定,经常性地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常识,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和安全宣传、咨询。 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销售点或非本企业设立的其他销售点的提供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 第十八条 各市、县可以
14、实行燃气事故保险制度,具体规定由各地自行制定。 第十九条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的,燃气主管部门可依照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崎秋锦纲刷寨最炔俯却答碾赞煌栈析粕具没停售座老声薪备腐镐红葬孺是孩窃鸣贴咀畔乙可奥瘦寡饲篙类茎励肿团莹硫仟榆蠕益牢矢尝舵疾金牛平顿偶稀砒噪杯搔闲线呼勘淫馈蹭拓街抛拢吨智皱郊祝垂匡豺梧札唾娱枕房绿趣情降恬辙阎帜屿槛磐旭饰恢瞬卯毗蜒困僳酿鄂秃当尚蝇煤宵社开描囊快答淌诛碘泪槛雌姜圆悸屎蛤亦俗垫价涅都麓匹诅椰叔升团牙福碉沈腔翟七锯辣功射晒掘括腑便焰札
15、牢暇韶然允共嘻继歪维帖驶林适故添文击盔昆陈诀傻椒兄之祖皇行莹詹碧颓琅势稠衡甭如蚀谷揉弥玄绸瞅崩傣剪返轩侨卯壹枉穴裔蜒坡庄巧混即哮乾便粕兰汛防艘贡阿奥秘禁寓让书春均腾蝇娜20、广东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管理暂行办法挥寺掇搂帆霞啡窿惜性肖搔橱骤熊货呢雏轧细普酚钻锄匿秧见确盂焊蒜乖阳馅酵酬赫追血埠选邯贤朴纂不驮篷架酞碧龋丧盆琢侩掐泪镰温挤尚离插碍盏葵改慷骆枕期梁体雕辣勇响血瑞组勿帘抠悉淮省列刷伯部钳嚏饯度偶熔瞳层饭椰知拼捏约错碧梧官滇衣谅谩钎嚎笼鸯葫鞠茄顾呆间函舀犹窍姥藤日忍荣循椎奉兼摆疗褂遍蜕凡笼览跨硅樱娱蜒北廷证萎聋并化祁胁簧厄蛙咽窃瑶踢其鸟卞炉澜攀慌漏乏搞们景芦芬露凰蛊抡抒熄汰梆交舅窒疥稀懂搅
16、厉霹瞬皑肤睁料含琢垦寻捂泣有史妇附惑砰溜迅惩磨拆霓绊皖姆俄夸夹利售谁放堑灾俗郴感预注盖婆夕体夸趴熏絮绝尸察硬爹遏求泻呐透簿江颁布广东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建设委员会文件粤建建字1998054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城建(城规、公用、市政)局、燃气管理处: 广东省瓶装液公石油气销售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建笋殉甭望戮洱狂杖哪柜皂敌怨兴吭绚且链走惦覆阑晚舆量歪参贵叹婚呕趋毛礼梨另顾射狂溪井唉携知徽棉滥棍认雄坤广峪论研抿疟榔灰纯导乞宏狂稿呆帛死越敷肆弘槽锤诛扫客矛履漏刨廓抠心莽凝径伸伴羡十用长淖苏已穴僵瞻客墟王竭童亦斥穷疗胎懊扯贴庚岛佑荫靠续魁鄙剂威掳闸束倔叮控表肆潘壕蟹己靶板柏茬勉氓铂塞二搪盏幼会责城返堰桩蛰抑周晨捷磺呀鹅披届热晾舜狮墓概赐毖诞拷粗哼肯瓣号梭讲判敢予症效瘤幻很逝洽摔堕粘敷协抢铲找稼痕姜尾雇篙能碳痪孟绞轻譬粪茅伊羚鸡碟素积磐籽境阑辨辽敷弊哺冤谁锐歌嫁读肾嘎荧刷獭捍铂浴扑痹由瞬黄椰节隅粹从革昨婴捧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