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就本项目部分工程劳务施工承包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及地点: 1. 2承包范围: 从基础至结构封顶的所有模板工程。1. 3承包方式:劳务包清工1. 4开、竣工日期:根据甲方和建筑单位制定的日期。1. 5质量标准: 长城杯1. 6现场管理标准:北京市文明工地第二条:合同价的确定2.1按模板和混凝土接触面积每平米 元。2.2阳台按1/2面积计算,伸宿缝不计算面积,其它据北京01定额规则结算。现场所涉及的零工签证7日内没有签证的自动无效。2.3其它奖罚标准:
2、执行公司奖罚制度。若因其质量、文明现场等影响拿不到“长城杯”扣工程款的15%。第三条:承包合同涵盖内容及固定施工人数后备人员。 含所有模板制作、安装、加固、拆除、起钉、空调板模,挑檐、楼梯、雨罩、通道,后浇带、施工缝系列模板以及封堵钢丝网,小型构件模,模板清理、码放、回库、木工使用的小型机具,各种洞口或梁窝预留、剔凿。 大钢模板的组装、板面磨光、刷脱模剂、吊装、校正、加固,插、割地锚,拆除,各种墙体洞口框的加工、安装、成品保护(护角)、洞口预留,非标准层模板加高、底板导墙模板,后浇带、施工缝系列模板以及封堵钢丝网,其它竖向结构(如女儿墙、阳台栏板、装饰墙等竖向)模板,小型构件模,模板清理、维修
3、、套螺杆、拆除码放、回库、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混凝土清理、修补、自购使用的小型机具,木工使用材料的装卸、现场内的材料二次搬运,各种办证费、保险费、车旅费、医疗费、劳保费,工程上的其它零星木工工程)成品保护,生活区的卫生,安全施工,文明现场,季节性的防范、施工措施。第四条:甲方责任4.1甲方负责在本工程中行使管理权,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及协调工作,承担工程管理责任。4.2提供本工程必要的施工做法资料及技术、安全交底和相关的图纸。4.3负责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4.4按照相关法规和业主要求及内部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的管理与监督。4.5及时反馈
4、工程变更洽商记录。4.6负责安排好乙方的职工住宿工作。4.7如因甲方或业主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停工通知。第五条:乙方责任5.1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自身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对施工的统一管理和指挥,并做好与甲方和其它班组的配合工作。5.2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本工种自身的安全工作,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乙方有义务和权利对甲方提供的作业环境内的安全隐患提醒甲方进行解决或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完善,在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施工。5.3对自身所施工的文明现场,
5、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负全部责任。5.4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生的施工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承担因自身原因所造成的返工、修补的全部人工、材料及相关责任费用。5.5乙方拟定进场施工人数必须满足总包方及甲方施工进度要求。保证24小时轮换作业人员。5.6乙方的一切生产施工用具及因质量不合格所需使用的修复机具、办证费、车旅费、乙方职工的保险费及劳保费等已含在合同价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费用要求。5.7甲方尽量保证与乙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在甲方承接工程内协调乙方的施工工作量。争取做到保证乙方施工任务的连续性,但由于业主、总包方或其它不可
6、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窝工及甲方承接工程量的减少或其它原因。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工作量作出相应调整,包括作出乙方退场的决定,对此乙方因给予理解,并积极做好配合,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8乙方就自身完成的工作量必须按甲方签证要求及时会签,作为最终结算凭证。5.9乙方在正式接到现场主管工长下发的施工任务单后,乙方可进行有关工作量的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执行任务单中的工期要求及合同中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5.10乙方不得贿赂及拉拢甲方管理人员,一经发现即视为不合格,对乙方将给予相应的罚款(工程量的10%),直到清除出场。第六条: 材料供应与现场管理6.1乙方施
7、工所需的合同约定的全部材料除外,均有甲方供应。6.2乙方所需各种各样材料均实行领用制,用量依据定额或双方议定用量,以节约为主,对浪费进行处罚或有价补偿,工程完工后所用材料恢复到初始状态。6.3乙方所需各种各样材料应预先5天提前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审定后方可领用,各种材料的使用应与图纸相应,否则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七条: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管理7.1乙方必须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设专职质检员,控制递道工序,确保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7.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并按期向甲方报送分期进行计划,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按计划施工,乙方应确保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如因乙方施工人员更换频繁或施工人数不足
8、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施工范围工作量或劳动力进行调整,并对以前所做合格的工作量作60%的结算,余款作新进场人员抢工费。7.3当乙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计划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依然达不到工期、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施工班组,或终止与乙方的劳务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承担一切损失。第八条:安全检查与文明施工管理8.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订立职工安全协议保证书。并进行书面交底,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8.2乙方须遵守甲方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甲方有权对
9、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班组责令停工或罚款,乙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安全文明较差,一次罚款500元,发现一人次作业不戴安全帽、胸卡罚50元,乙方进场人员不得打架斗殴、偷盗行为。发现一次处罚5000元以上的罚款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责任。8.3服从甲方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确保施工现场达到北京市有关施工单位,安全、文明、卫生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第九条:用工管理9.1乙方使用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北京市有关规定的证件。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花名册。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9.2乙方的管理人员须报甲方批准同意,此后发现一次人员岗位不齐不符。罚款300元。因不能胜
10、任管理岗位,以及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必须调离本工地并处1000元罚款。第十条:协议价格的调整 本承包价为固定价,执行第二条,不因其它原因作调整。第十一条:工程款(进度)支付 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本月已完成工作量报表,经甲方现场有关部门确认后次月支付当月每人100元生活费,工程全部完工后经总包方监理、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完成工程量的95 %结算,余款在本工程竣工后 一年全部付清。第十二条:工程施工调整本工程乙方所承包范围内(除甲方要求外)工作量。乙方不得再转包。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且再转包部分任何责任及费用甲方均不予承认,并对班组的再转部分工作量进行金额不等的处罚。第十三条:争
11、议解决方式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和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可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4.1 乙方严格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条款执行,对本协议所约定的各条款,乙方如有违反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社会影响。14.2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条款支付乙方工程款。14.3乙方台不能胜任此工程施工量提出退场,必须提前20天书面通知甲方,在此期间不得滞工、停工。所做工程款按优良的60%结算。竣工后付清。余款作新工人进场抢工费。第十五条:合同的签订15.1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全部支付完后终止。15.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十六条:
12、补充条款本合同末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约定补充协议。甲方:(章) 乙方:(章)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号码: 联系号码:合同订立时 年 月 日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就本项目部分工程劳务施工承包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2. 1工程名称及地点: 2. 2承包范围: 从基础至结构封顶的所有钢筋工程。2. 3承包方式:劳务包清工。2. 4开、竣工日期:根据甲方和建筑单位制定的日期。2. 5质量标准: 长城杯。2. 6现场管理标准:北京市
13、文明工地。第二条:合同价的确定2.1按绑扎钢筋每吨220元。2.2阳台按1/2面积计算,伸缩缝不计算面积,其它据北京01定额规则结算。现场所涉及的零工签证7日内没有签证的自动无效。2.3其它奖罚标准:执行公司质量、速度、安全、文明现场的奖罚制度。若因其质量、文明现场等影响拿不到“长城杯”扣工程款的15%。第三条:承包合同涵盖内容及固定施工人数后备人员。 所有本工程甲方承包范围内的钢筋项目:基础、墙体、顶板、柱子、楼梯、阳台栏板、空调板、屋面、女儿墙、后浇带、结构上的甩筋、洞口预埋和剔凿等相关的钢筋绑扎,标准层绑扎钢筋的架子。本工种使用材料的装卸、现场内的材料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生活区的卫生,安
14、全文明施工,季节性的防范、施工措施。第四条:甲方责任4.1甲方负责在本工程中行使管理权,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及协调工作,承担工程管理责任。4.2提供本工程必要的施工做法资料及技术、安全交底和相关的图纸。4.3负责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4.4按照相关法规和业主要求及内部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的管理与监督。4.5及时反馈工程变更洽商记录。4.6负责安排好乙方的职工住宿工作。4.7如因甲方或业主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停工通知。第五条:乙方责任5.1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自身管理工作
15、。服从甲方对施工的统一管理和指挥,并做好与甲方和其它班组的配合工作。5.2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本工种自身的安全工作,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乙方有义务和权利对甲方提供的作业环境内的安全隐患提醒甲方进行解决或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完善,在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如乙方执意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5.3对自身所施工的文明现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负全部责任。5.4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生的施工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承担因自身原因所
16、造成的返工、修补的全部人工、材料及相关责任费用。5.5乙方拟定进场施工人数必须满足总包方及甲方施工进度要求。保证24小时轮换作业人员。5.6乙方的一切生产施工用具及因质量不合格所需使用的修复机具、办证费、车旅费、乙方职工的保险费及劳保费等已含在合同价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费用要求。5.7甲方在承接工程内协调乙方的施工工作量。争取做到保证乙方施工任务的连续性,但由于业主、总包方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窝工及甲方承接工程量的减少或其它原因。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工作量作出相应调整,包括作出乙方退场的决定,对此乙方因给予理解,并积极配合,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
17、8乙方就自身完成的工作量必须按甲方签证要求及时会签,作为最终结算凭证。5.9乙在正式接到现场主管工长下发的施工任务单后,方可进行有关工作量的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执行任务单中的工期要求及合同中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在完成任务单工作量后。三天内经质量、安全、生产部门确认后,作为最后结算的主要依据,乙方不得在无任务单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和结算,不得补签施工任务单。否则一经发现该工作量不予结算。5.10乙方不得贿赂及拉拢甲方管理人员,一经发现即视为不合格,对乙方将给予相应的罚款(工程量的10%),直到清除出场。第六条: 材料供应与现场管理6.1乙方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除5.6条外,均有甲方供应
18、。6.2乙方所需各种各样材料均实行领用制,用量依据定额或双方议定用量,以节约为主,对浪费进行处罚或有价补偿,。6.3乙方所需各种各样材料应预先5天提前申请,经有关部门审定后方可领用,各种材料的使用应与图纸相应,否则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七条: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管理7.1乙方必须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设专职质检员,控制第道工序,确保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7.2施工期间,经甲方检查,如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返工或停工要求,能返修的乙方应负责返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同一道工序一次验收不合格罚该项目每平米2 元,两次验收不合格罚该项目每 平米4元。未按图纸、洽商施工或未经验收进行下道
19、工序,甲方有权责令施工部位拆除,并拒绝对该项目结算,未进行交接检签字手续一次罚300元,工程关键部位出现无法返修的质量问题每处据情节轻重罚款10005000元)拨付工程款时从中扣除。7.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并按期向甲方报送分期进行计划,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按计划施工,乙方应确保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如因乙方施工人员更换频繁或施工人数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施工范围作或劳动力进行调整,并对以前所做合格的工作量作60%的结算,余款作新进场人员抢工费。7.4当乙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计划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依然达不到工期、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
20、施工班组,或终止与乙方的劳务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承担一切损失。7.5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协定的工期完成,若有违反,甲方根据乙方结算总价进行处罚,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最多不超过10%。第八条:安全检查与文明施工管理8.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订立职工安全协议保证书。并进行书面交底,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8.2乙方须遵守甲方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甲方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班组责令停工或罚款,乙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安全文明较差,一次罚款500元,发现一人次作业不帽、胸卡罚50元,乙方进场人员
21、不得打架斗殴、偷盗行为。发现一次处罚5000元以上的罚款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责任。8.3服从甲方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确保施工现场达到北京市有关施工单位,安全、文明、卫生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第九条:用工管理9.1乙方使用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北京市有关规定的证件。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花名册。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9.2乙方的管理人员须报甲方批准同意,此后发现一次人员岗位不齐不符。罚款300元。第十条:协议价格的调整 本承包价为固定价,执行第二条,不因其它原因作调整。第十一条:工程款(进度)支付 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本月已完成工作量报表
22、,经甲方现场有关部门确认后次月支付当月每人100元生活费,工程全部完工后经总包方监理、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完成工程量的95%结算,余款在本工程竣工后 一年内全部付清。第十二条:工程施工调整本工程乙方所承包范围内(除甲方要求外)工作量。乙方不得再转包。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且再转包部分任何责任及费用甲方均不予承认,并对班组的再转部分工作量进行金额不等的处罚。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和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可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4.1 乙方严格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条款执行,对本协议所约定的各条款,乙方如有违反则应承担由
23、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社会影响。14.2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条款支付乙方工程款。14.3乙方台不能胜任此工程施工量提出退场,必须提前20天书面通知甲方,在此期间不得滞工,停工。所做工程款按优良的60%结算。竣工后付清。余款作新工人进场抢工费。第十五条:合同的签订15.1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全部支付完后终止。15.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十六条:补充条款本合同末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约定补充协议。甲方:(章) 乙方:(章)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号码: 联系号码:合同订立时 年 月 日建设工程劳务施工
24、合同协议条款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就本项目部分工程劳务施工承包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3. 1工程名称及地点位置: 3. 2承包范围: 从基础至结构封的所有混凝土工程。3. 3承包方式:劳务包清工。3. 4开、竣工日期:根据甲方和建筑单位制定的日期。3. 5质量标准:长城杯。3. 6现场管理标准:北京市文明工地。第二条:合同价的确定2.1按建筑面积 12 元/m2,其中含文明现场费 2 元,结构工程5次文明现场不达标,文明现场费全部扣除(以照为据)。2.2阳台按1/2面积计算,伸宿缝不计算面积,其它据北京01定额规则
25、结算。现场所涉及的零工签证(30 元/人工)7日内没有签证的自动无效。2.3其它奖罚标准:执行公司质量、速度、安全、文明现场的奖罚制度。拿不到“长城杯”扣工程款的15%。第三条:承包合同涵盖内容及固定施工人数后备人员。所有本工程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混凝土项目;垫层、基础防水墙(砌、抹)、基础、顶板、柱子、墙体、楼内混凝土隔墙、后浇带、设备基础、装饰类墙、板、柱混凝土的浇灌及浇筑时的一切准备工作(如接泵管、清理、布料杆加固、混凝土标号不等时的堵钢网或其它等),混凝土振捣、找平(要求清水压光时必须压光)、养护、接槎切割梁边切割、混凝土接槎剔凿、钢筋除污、混凝土表面擦粉,施工缝、后浇带清理、剔凿系列,小
26、型构件混凝土,安放预埋件、材料码放、回库、使用的机具修理,搅拌站或地泵范围内的卫生包干、混凝土打完和顶板拆除后的所有一切清理,达到结构验收的条件。所有混凝土缺陷修补(其他工种造成的缺陷另给钱但必须修补,无专业修补达标人员扣1元/m2),本工种使用材料的装卸、自用的小型材料(如木抹子、铁抹子、防护手套等),本工种使用材料的装卸、现场内的材料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生活区的卫生,安全施工,季节性的防范、施工措施。第四条:甲方责任4.1甲方负责在本工程中行使管理权,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及协调工作,承担工程管理责任。4.2提供本工程必要的施工做法资料及技术、安全交底和相关的图纸。4.3负责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
27、设计、施工进度计划。4.4按照相关法规和业主要求及内部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的管理与监督。4.5及时反馈工程变更洽商记录。4.6负责安排好乙方的职工住宿工作。4.7如因甲方或业主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停工通知。第五条:乙方责任5.1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自身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对施工的统一管理和指挥,并做好与甲方和其它班组的配合工作。5.2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本工种自身的安全工作,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乙方有义务和权利对甲方提供的
28、作业环境内的安全隐患提醒甲方进行解决或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完善,在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如乙方执意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5.3对自身所施工的文明现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负全部责任。5.4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生的施工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承担因自身原因所造成的返工、修补的全部人工、材料及相关责任费用。5.5乙方拟定进场施工人数必须满足总包方及甲方施工进度要求。保证24小时轮换作业人员。稳定人数在 人左右。5.6乙方的一切生产施工用具及因质量不合格所需使用的修复机具、办证费、车旅
29、费、乙方职工的保险费及劳保费等已含在合同价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费用要求。5.7甲方尽量保证与乙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在甲方承接工程内协调乙方的施工工作量。争取做到保证乙方施工任务的连续性,但由于业主、总包方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窝工及甲方承接工程量的减少或其它原因。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工作量作出相应调整,包括作出乙方退场的决定,对此乙方因给予理解,并积极做好配合,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8乙方就自身完成的工作量必须按甲方签证要求及时会签,作为最终结算凭证。5.9乙在正式接到现场主管工长下发的施工任务单后,方可进行有关工作量的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执行任
30、务单中的工期要求及合同中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在完成任务单工作量后。三天内经质量、安全、生产部门确认后,作为最后结算的主要依据,乙方不得在无任务单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和结算,不得补签施工任务单。否则一经发现该工作量不予结算。5.10乙方不得贿赂及拉拢甲方管理人员,一经发现即视为不合格,对乙方将给予相应的罚款(工程量的10%),直到清除出场。第六条: 材料供应与现场管理6.1乙方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除合同规定外,均有甲方供应。6.2乙方所需各种各样材料均实行领用制,用量依据定额或双方议定用量,以节约为主,对丢失进行处罚或有价补偿,工程完工后所用领料恢复到初始状态。6.3乙方所需各种各样材料应
31、预先5天提前申请,经有关部门审定后方可领用,各种材料的使用应与图纸相应,否则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七条: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管理7.1乙方必须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设专职质检员,控制第道工序,确保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7.2施工期间,经甲方检查,如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返工或停工要求,能返修的乙方应负责返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同一道工序一次验收不合格罚该项目每2 元,两次验收不合格罚该项目每 4元。未按图纸、洽商施工或未经验收进行下道工序,甲方有权责令施工部位拆除,并拒绝对该项目结算,未进行交接检签字手续一次罚300元,工程关键部位出现无法返修的质量问题每处据情节轻重罚款100
32、05000元)拨付工程款时从中扣除。7.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并按期向甲方报送分期进行计划,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按计划施工,乙方应确保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如因乙方施工人员更换频繁或施工人数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施工范围作或劳动力进行调整,并对以前所做合格的工作量作60%的结算,余款作新进场人员抢工费。7.4当乙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计划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依然达不到工期、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施工班组,或终止与乙方的劳务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承担一切损失。7.5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协定的工期完成,若有违反,甲方根据乙方结算总价进行处罚
33、,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最多不超过10%。第八条:安全检查与文明施工管理8.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订立职工安全协议保证书。并进行书面交底,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8.2乙方须遵守甲方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甲方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班组责令停工或罚款,乙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安全文明较差,一次罚款500元,发现一人次作业不帽、胸卡罚50元,乙方进场人员不得打架斗殴、偷盗行为。发现一次处罚5000元以上的罚款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责任。8.3服从甲方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制度,做到文明施工
34、,工完场清,确保施工现场达到北京市有关施工安全、文明、卫生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第九条:用工管理9.1乙方使用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北京市有关规定的证件。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花名册。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9.2乙方的管理人员须报甲方批准同意,此后发现一次人员岗位不齐不符。罚款300元。因不能胜任管理岗位,以及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必须调离本工地并处1000元罚款。第十条:协议价格的调整 本承包价为固定价,执行第二条,不因其它原因作调整。第十一条:工程款(进度)支付 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本月已完成工作量报表,经甲方现场有关部门确认后次月支付当月每人100元生活费,工程全部完工后经
35、总包方监理、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完成工程量的90%结算,余款在本工程竣工后 一年全部付清。若因甲方资金一时没到位,乙方应具备应付能力,保证不能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和进度。第十二条:保修 班组必须对已完成的工程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一年)承担保修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维修费用、损失及相关责任,若乙方未履行其保修业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费用将从5%的保修费金中扣除。第十三条:工程施工调整本工程乙方所承包范围内(除甲方要求外)工作量。乙方不得再转包。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且再转包部分任何责任及费用甲方均不予承认,并对班组的再转部分工作量进行金额不等的处罚。
36、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和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可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 乙方严格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条款执行,对本协议所约定的各条款,乙方如有违反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社会影响。15.2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条款支付乙方工程款。15.3乙方台不能胜任此工程施工量提出退场,必须提前20天书面通知甲方,在此期间不得滞工,停工。所做工程款按优良的60%结算。竣工后付清。余款作新工人进场抢工费。第十六条:合同的签订16.1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全部支付完后终止。16.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
37、份。第十七条:补充条款本合同末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约定补充协议。甲方:(章) 乙方:(章)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号码: 联系号码: 合同订立时 2004年 月 日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就本项目部分工程劳务施工承包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及地点: 1.2承包范围: 从基础开工至结构封顶的所有架子工程,以及阳台飘窗架子的调整。1.3承包方式:劳务包清工。1.4开、竣工日期:根据甲方
38、和建筑单位制定的日期。1.5质量标准: 长城杯。1.6现场管理标准:北京市文明工地。第二条:合同价的确定2.1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元,其中含文明现场每平方米1元,整体工程五次以上文明现场不达标从中扣除(以照片为据)。该工程起重信号指挥按每平方米壹元伍角承包给乙方,由乙方保证8人持证上岗,应满足工程24小时需要。2.2阳台按1/2面积计算,伸宿缝不计算面积,其它据北京01定额规则结算。现场所涉及的零工签证(三拾元/人工)7日内没有签证的自动无效。第三条:承包合同涵盖内容及固定施工人数后备人员。所有本工程甲方承包范围内按规范施工的架子搭设,组装、张网、网内杂物清理、护栏、安全通道、铺脚手板、各安全
39、防护、刷漆、与工程相关的马道、操作台及灯架和梯子、钢筋绑扎架子、布料杆架及泵管加固、清理、管卡螺丝修配、洞口防护、钢筋棚、木工棚、防护棚搭设,材料码放、回库、所领材料控制在损耗之内,超损材料按价补齐、成品保护、自用小型工具自理、施工范围内的文明现场包干。本工种使用材料的装卸、现场内的材料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生活区的卫生,安全施工,季节性的防范(如冬季防风)、施工措施。第四条:甲方责任4.1甲方负责在本工程中行使管理权,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及协调工作,承担工程管理责任。4.2提供本工程必要的施工做法资料及技术、安全交底和相关的图纸。4.3负责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4.4按照相关法规
40、和业主要求及内部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的管理与监督。4.5及时反馈工程变更洽商记录。4.6负责安排好乙方的职工住宿工作。4.7如因甲方或业主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停工通知。第五条:乙方责任5.1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自身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对施工的统一管理和指挥,并做好与甲方和其它班组的配合工作。5.2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本工种自身的安全工作,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乙方有义务和权利对甲方提供的作业环境内的安全隐患提醒甲方进行解决或
41、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完善,在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如乙方执意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5.3对自身所施工的文明现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负全部责任。5.4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生的施工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承担因自身原因所造成的返工、修补的全部人工、材料及相关责任费用。5.5乙方拟定进场施工人数必须满足总包方及甲方施工进度要求。保证24小时轮换作业人员。稳定人数在35人内,乙方合同签订人必须保证每月在工地不得少于25个工作日。5.6乙方的一切生产施工用具及因质量不合格所需使用的修复机
42、具、办证费、车旅费、乙方职工的保险费及劳保费等已含在合同价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费用要求。5.7甲方尽量保证与乙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在甲方承接工程内协调乙方的施工工作量。争取做到保证乙方施工任务的连续性,但由于业主、总包方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窝工及甲方承接工程量的减少或其它原因。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工作量作出相应调整,包括作出乙方退场的决定,对此乙方因给予理解,并积极配合,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8乙方就自身完成的工作量必须按甲方签证要求及时会签,作为最终结算凭证。5.9乙在正式接到现场主管工长下发的施工任务单后,方可进行有关工作量的施工,施工过程中乙
43、方严格执行任务单中的工期要求及合同中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在完成任务单工作量后。三天内经质量、安全、生产部门确认后,作为最后结算的主要依据,乙方不得在无任务单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和结算,不得补签施工任务单。否则一经发现该工作量不予结算。5.10乙方不得贿赂及拉拢甲方管理人员,一经发现即视为不合格,对乙方将给予相应的罚款(工程量的10%),直到清除出场。第六条: 材料供应与现场管理6.1乙方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除5.6条外,均有甲方供应。6.2乙方所需各种各样材料均实行领用制,用量依据定额或双方议定用量,以节约为主,对浪费进行处罚。6.3乙方所需各种各样材料应预先5天提前申请,经有关部门审定
44、后方可领用,各种材料的使用应与图纸相应,否则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七条: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管理7.1乙方必须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设专职质检员,控制每道工序,确保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7.2施工期间,经甲方检查,如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返工或停工要求,能返修的乙方应负责返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同一道工序一次验收不合格罚该项目每平米1元,两次验收不合格罚该项目每平米2元。未按图纸、洽商施工或未经验收进行下道工序,甲方有权责令施工部位拆除,并拒绝对该项目结算,未进行交接检签字手续一次罚300元,工程关键部位出现无法返修的质量问题每处据情节轻重罚款10005000元)拨付工程款时从
45、中扣除。7.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并按期向甲方报送分期进行计划,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按计划施工,乙方应确保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如因乙方施工人员更换频繁或施工人数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施工范围作或劳动力进行调整,并对以前所做合格的工作量作60%的结算,余款作新进场人员抢工费。7.4当乙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计划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依然达不到工期、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施工班组,或终止与乙方的劳务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承担一切损失。7.5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协定的工期完成,若有违反,甲方根据乙方结算总价进行处罚,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最多不超过10%。第八条:安全检查与文明施工管理8.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订立职工安全协议保证书。并进行书面交底,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8.2乙方须遵守甲方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甲方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班组责令停工或罚款,乙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安全文明较差,一次罚款500元,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