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 资 购 买 合 同合同名称: 彩钢活动板房购买合同 合同编号: 活 动 板 房 购 销 合 同 书购买方:(简称“甲方”)销售方:(简称“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产品名称、数量及单价甲方向乙方订购的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如下表产 品 名 称规 格 型 号计量单位数 量单价总金额(元)备注彩钢活动板房双层m2以实际面积结算室外楼梯1m*4.5m架以实际数量结算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大写零元整)其他约定: 1、该价格为综合单价,执行合同期间不予调整。上述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加工
2、制作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安装费、保险、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2、此单价不包含屋内吊顶及水电安装;3、板房面积按外围面积计算;4、乙方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图纸施工,如需变动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甲方使用完后,乙方按照100元/m2(暂定价,具体价格按当时市场回收价为准)的价格收购,收购时拆除、运输等费用由乙方承担。6、本项目后期活动板房均由乙方负责搭建,各项约定参照本合同执行。活动板房面积计算规则:1、建筑面积=外墙外围线长宽层数 2、走廊面积=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3、雨棚面积=雨棚水平投影面积4、总面积=建筑面积+走廊面积+雨棚
3、面积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以分期付款方式结算。合同签订后五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五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50 %;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并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之内,甲方付款至总价款的85%,剩余总价款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2、结算期限:总价款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板房正常使用三个月后无任何质量安全问题时付清。第三条 项目名称、安装地点及工期1、项目名称: 2、安装地点: 3、安装平面布置方案详见甲方签字确认的布置图。4、安装工期:自甲方向乙方提供已达到设计强度并符合安装要求的基础起 2
4、0 工作日内完工,达到交互使用条件。第四条 质量要求1、乙方必须确保其所选材料、产品质量、板房安装、房屋安全等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要求,符合*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建管委、*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等相关地方管理机构的要求,符合甲方使用及外观的要求。2、乙方所采用的钢结构为8#C型钢,钢板厚度2mm;檩条为4cm*4cm条铁;板材为岩棉夹心复合板材,厚度为5cm,必须达到防火阻燃级别;室外楼梯宽1m,长4.5m,高3m,楼梯采用板材必须满足荷载要求。板房所有钢结构表面涂防锈漆,连接牢固,不变形。3、乙方所安装板房外观美观大方,无缺陷,不渗水漏水。4、乙方所安装的板房质量保证期为开始使用后六个月
5、,质量保证期内的非人为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第五条 工期顺延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安装工期应顺延:1、甲方提出书面材料增补或工程量增加。2、因停电造成停工。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提供材料堆场、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用电。4、不可抗力:指地震、海啸、瘟疫、水灾等自然灾害或因政府部门等第三方干预导致安装无法顺利进行。5、甲方代表未对变更、增补等履行签约手续,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6、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影响施工进度。7、属于甲方分包的项目,未能配合安装进度。8、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半成品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存在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
6、工进度。第六条 甲方责任1、负责办理活动板房的有关用地、报建手续。2、应在进场前2天完成现场场地平整和道路通畅,并按设计要求做宽300mm,厚度200mm,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15的活动板房基础。基础包括前、后墙、山墙及内墙隔断基础。乙方已履行告知义务,因甲方所做基础达不到设计要求而在使用中因基础问题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进场当天,甲方应派代表到安装现场与乙方进行交接,协助乙方顺利开工。4、甲方应在活动板房完工当天,派代表到安装现场同乙方共同按合同及附件约定对活动板房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书,办理接收手续,如甲方未到现场参与验收而自行启用活动板房,则视为对活动板房安装质量符合合同
7、要求的确认和验收手续的完成。5、乙方材料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板房设计图纸并必须通过甲方的审核确认。甲方在乙方材料进场后提出变更时,应将变更内容书面致函乙方,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现场安装人员在乙方公司下达变更指令后方能执行。6、甲方在安装室内用电或使用高温、明火的器具时,必须严格按照*市建委要求。高温、明火必须做到隔热和人员看管。严禁在无人看管的条件下使用高温和明火器具,以防火灾。第七条 乙方责任1、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供应和安装任务。2、按照活动板房行业通用产品的质量,满足甲方正常使用要求,其中楼面使用承受荷载不大于150kg/。3、乙方提供自活动板房使用之日起半年的维修服务(门锁和窗户月牙锁
8、除外),甲方项目工期不到半年的,维修至项目完工。属乙方原因造成的活动板房质量问题,乙方予以无偿修补。4、其他服务:乙方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损坏或服务期内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予以修补,修补费用由甲方承担。5、安装期间属乙方的原因造成安装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6、板房正常使用时因板房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7、乙方负责所建板房通过*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建管委、*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等相关地方管理部门验收,若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第八条: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收款单位必须填写乙方单位名称,且必须以乙方开具的加盖乙方财务章的收款收据为依据,否则
9、发生款项流失,其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2、任何一方的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总合同价款的20%的违约金,如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违约金的范围,以实际损失为限。如有定金条款的可选择适用定金条款。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按期支付货款的,经乙方书面催告 30 工作日之内仍不支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前期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或要求甲方按照总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4、如有其他违约行为,但双方选择合同继续履行的,按照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之约定履行。5、为了确保书面的通知能够及
10、时地送达给对方,双方必须明确:通信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方变更通信地址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双方明确的地址邮寄之后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通知不到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持 贰 份,乙方持 贰 份。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本合同系双务合同,合同履行地指:活动板房安装地和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约地点:第6页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