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卖店装修工程合同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办方):烟台艾尔思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依照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乙方预算报价表。四、 施工日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全天侯施工,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不得延误工期。(如甲方或商场原因延误工期,则工期顺延。)五、 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 。六、 付款方式1) 工程开工支付工程总价的50%人民币 元整;2) 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清人民币 元整;七、 工程工期1) 如果因乙
2、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修工程价款中1%支付给乙方。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4) 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
3、工期不变。5) 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八、 责任义务:1) 甲方责任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2) 甲方应在乙方进场时确保相关施工条件,与商场或其他管理部门协调用水用电,以及办理入场手续等1. 乙方责任1) 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2)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3) 乙方指派工作人员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4) 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
4、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5)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施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工程如有增减,则按实际工程量结算(须甲方同意认可后方可施工)。6) 施工期间,乙方承担该场地的一切施工责任,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规定,服从所在物业部门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人员安全、消防安全等。九、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 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修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 质量保质期:除甲方人员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外,乙方必须无偿对工程进行质量保修、维护;质保期为三个月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十一、 其他约定事项 _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