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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6月20日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资金管理包括资金预算管理、银行账户管理、银行预留印鉴管理、日常运营资金管理(现金管理及核算、银行存款管理及核算、资金收支管理)、资金监督和资金报告,不包括资金筹集管理。
第二章 资金预算管理
第三条 资金预算包括资金来源(收入)预算和资金使用(支出)预算。资金来源包括经营活动收到现金、资本金投入和借入资金等;资金使用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借出资金等。
第四条 为了合理安排资金,资金收支纳入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范围。公司在编制年度经营预算的同时,在年度经营预算的基础上,编制并上报年度资金收支预算。
第五条 年度资金预算编制的责任人为财务人员,参与人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年度资金收支预算经公司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 严格按照经董事会批准的资金收支预算使用、支付资金。未在预算中列明的资金支出需按照相关审批权限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
第七条 年末,公司应就资金计划和预算与实际收支进行分析比较,对于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的,应分析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第三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八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立、使用和管理银行账户。
第九条 公司资金财务部为银行账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和使用。
第十条 银行基本账户只能开一个。一般账户的开立应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融资需要为目的。原则上不得在没有相关业务关系的银行开立一般银行账户。开立银行账户原则只限于商业银行,对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只有在有资金业务时才开立结算账户。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原则上一家银行只能开一个银行账户,因贷款等特殊原因除外。
第十一条 公司银行账户只供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之用,严禁出租、出借和转让账户。
第十二条 银行账户的开立应采取谨慎原则,需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能进行,不得随意开立公司银行账户。
第十三条 银行账户的变更程序与银行账户的开立程序一致。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于清理出的长期未使用的闲置银行账户应及时注销。公司闲置银行账户指超过6个月未发生资金收支的账户。
第十五条 银行账户核算内容:
1.基本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公司的日常支出。
2.一般账户(收入账户)主要用于核算相关项目的收入。
3.专用账户只能用于规定的用途,不得存放或支付其他资金。
4.临时账户只能用于核算临时机构的支出。
第十六条 除一般账户、临时账户、专用账户往银行基本账户转款外,一般账户间原则不能相互转款,如果确因业务需要而必须转款的,应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 银行账户间转款程序:
由需求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银行转款申请表》,需求人所在部门经理提出意见,转交财务初审后,由风控部审核,再转交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财务根据批准的《银行转款申请表》办理转款事宜。
第十八条 网上银行管理
1.网上银行功能的开通仅针对日常结算量较大的银行账户。
2.网上银行的开通需要按照银行账户开立的程序填制申请表,并经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其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
3.办理网上银行业务需要设置操作员1名,复核及授权人员至少1名。
4.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后,出纳人员应及时从银行取回回单,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U盾使用人员必须妥善保管U盾,不得随意存放。
6.网上银行的操作员、授权员应保证账户执行口令、密码和U盾的安全。
第四章 银行预留印鉴管理
第十九条 银行账户的预留印鉴应作为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及时更改印鉴片。
第二十条 印鉴章的使用、保管应由专门人员分开保管。印签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和私章。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人员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指定专人保管。印章的使用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 印鉴章不得带出公司使用。确因业务的需要,要将全套印鉴章携带外出的,经有权人批准后,由印章保管者陪同前往。
第二十二条 印鉴章应放入保险柜妥善保管,携章外出办理业务的,每日业务结束后,必须将章带回公司存入保险柜。携章外出和交回公司都必须登记在册,并标明携章办理事项。严禁携章外出办理与业务无关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预留银行印鉴章因临时事件或人员替换需要进行交接的,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章 现金管理及核算
第二十四条 现金的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奖金。
4.劳保、福利等个人支出。
5.出差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1000元以上原则上应用支票结算)。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五条 现金的核算
1.设置“现金”总账,由会计人员进行序时核算和总分类核算,通过核算监督控制出纳的库存现金,做到现金管理的账实相符。
2.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会计凭证进行序时核算,根据会计凭证逐日逐笔按顺序登账。
3.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余额必须与总账“现金”科目余额核对相符。
第二十六条 现金的管理
1.必须严格按照现金的开支范围支付现金。
2.现金的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经办人员签证后才能办理。
3.必须要有会计人员出具的收付凭证,出纳人员方可办理收、付业务。
4.出纳人员在收、付现金后,必须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章。
5.收入现金应按照会计填开的收据或发票进行清收,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并定期与会计人员核对。
6.出纳人员对经营的现金必须按顺序逐笔登记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7.每日业务终了后,库存现金应由出纳人员进行盘点,并与现金日记账核对相符。出纳人员对现金盘点核实情况应作好记录。
8.严禁以各种形式的白条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单充抵现金。
9.出纳人员在付款时,应审核原始单据金额和手续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应将相关凭据退还经办人,并不得办理支付;对于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一律退作银行转账结算,不准坐支。
10.严禁将单位现金、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许私设小金库。
11.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向财务负责人反映,并按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备用金管理
1.备用金是为了便于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仅限于出差借支和临时性借支款项,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不办理个人现金借支。
2.备用金采用“定额管理、先借后用,及时报销”的方法。
3.有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必须每年与财务部门结账一次,结账后重新申领,不允许只领不结、长年挂账。否则将采取停止其使用备用金以及从工资中扣回备用金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0元。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第二十九条 使用现金不得有下列情况出现:
1.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
2.拒收支票、汇票等银行结算票据。
3.用现金购置专控商品。
4.用白条充抵现金。
5.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6.保留账外资金。
7.坐支现金。
第六章 银行存款管理及核算
第三十条 企业各项经济往来,除了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办理转账结算。财务部门应随时掌握银行存款状况,保证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周转。
第三十一条 银行存款的核算
1.设置“银行存款”总账科目由会计进行序时和分类核算。
2.按在银行所开账户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根据会计凭证,分账户进行序时登账。
第三十二条 银行结算的种类
按照国家规定,现行银行结算的种类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证等结算方式。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一律按银行结算办法办理。
第三十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1.出纳人员签发支票,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与付款凭证的有关科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相符,审核准确无误后方可填开支票,并及时登记入账。
2.出纳人员办理完毕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后,必须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章。
3.经办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银行结算凭证,不得遗失,因遗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办人员负责。
4.出纳人员应随时了解银行存款的情况,并按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5.“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如有差额,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未达账两个月尚未解决,财务部应查清责任,采取处罚措施。
6.月份终了,各“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合计余额必须与总账“银行存款”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
7.取得“银行对账单”时,至少每个季度末由非出纳人员到银行收取。
8.“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会计编制。
第三十四条 银行支票、结算凭证管理
1.各类支票等银行结算凭证,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
2.使用银行结算凭证必须严格实行登记管理。领取人必须在出纳的银行结算凭证登记簿上签名。业务往来单位亲自办理结算时,不能由外单位的人直接到财务上领取银行结算凭证,必须由本单位的经办人来办理。
3.原则上不得使用空白银行结算凭证,如因业务需要,必须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经办人必须严格跟踪。使用空白银行结算凭证时,要填写日期、用途、最高限额等内容,并且必须从领取银行结算凭证之日起三天之内办理报账手续。
4.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起保存。
5.出纳人员应对银行支票、结算凭证建立台账管理。各项票据的购买、使用、作废等应详细记录于台账。
6.出纳人员应定期对银行票据进行盘点并与台账进行核对,对差异应查找原因。
第七章 资金收支管理
第三十五条 资金收取的管理
1.除公司员工个人还回借支备用金或其他款项外,公司其他收款原则上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
2.严禁业务人员从客户单位直接收取现金转交公司。若因客户的特殊原因必须交付现金的,应由客户单位人员到我公司直接办理付款等手续,或者由公司出纳前往办理收款手续。一次性收款金额较大的,应由公司安排至少一名陪同出纳人员前往收款。
第三十六条 资金支付的管理
1.公司应按照资金计划安排使用资金。
2.公司日常费用报销需要支付资金的按照《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公司对外付款,均需要履行审批手续。办理对外付款的程序如下:
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表》,经办人所在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交财务审核无误后,按授权审批权限,再分别交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审批,财务根据签字审批手续完善的《付款申请表》办理资金支付。经公司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资金支付项目及项目金额,凭公司办公会、董事会决议及财务审核合格后的付款凭证经总经理审批即办理资金支付。
4.涉及公司银行间资金支付、备付金支付及业务手续费支付相关的资金支付,由公司董事长授权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执行。
5.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见附件。
第八章 资金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部门内部自我监督约束。财务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对资金的收支管理、银行账户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出的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及时进行纠正。主要自查内容如下:
1.检查是否按规定编制了资金预算,各项资金的支付是否在预算范围内开支,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注销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违规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3.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核实,现金清查中发现现金短缺,出纳人员应付赔偿责任;现金盈余,亦应查清原因,严明纪律。
4.检查银行存款是否定期与银行进行核对,银行未达账是否及时进行清理,银行票据管理台账是否完善。
第三十八条 合规审计部门对公司资金预算与使用、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资金的支付、票据的管理等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十九条 对合规审计部门检查发现的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财务部门应及时纠正,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资金报告制度
第四十条 为了规范管理,为管理层提供可靠的资金信息,财务和资金专员要对资金状况进行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第四十一条 资金分析报告分为月度资金分析报告和年度资金分析报告。资金分析报告责任人为财务人员,参与人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资金分析报告可以单独出具,也可以在财务分析报告中单独说明。
第四十二条 日常管理中临时报告公司资金状况(如资金日报表、周报表)由出纳进行。
第四十三条 资金报告报送的范围:董事长、总经理、财务分管领导。
第四十四条 资金报告报送的方式:采取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
第四十五条 资金报告报送的时间:月度资金分析报告报送时间为每月报送财务报表的时间;年度资金分析报告报告报送时间为每年报送财务决算报告的时间。
第四十六条 资金报告的主要内容:
应详细说明本期资金的收入、使用情况;将本期的资金收支与预算、计划进行对比,对差异分析原因;本期末资金余额、各银行账户的资金余额;本期银行账户的开立与注销情况;预计下期的资金收支情况;根据以上情况提出对公司经营的建议意见,以及领导认为需要反映的其他事项。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实施。
附件
资金支付审批权限表
△初核 ○复核 ◎ 核决
序号
款项类别
预算内/外
单笔金额(万元)或其他条件
部门负责人
风控部
会计
财务部经理
分管领导
总经理
董事长
公司办公会
董事会
1
费用报销
按费用报销审批权限执行
2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购
预算内
≤2
△
△
○
○
◎
>2
△
△
○
○
○
◎
预算外
超预算金额>30
△
△
○
○
○
◎
超预算同类资产金额>30%
未预计资产购置金额>30
1<超预算金额≤30
△
△
○
○
○
◎
10%<超预算同类资产金额≤30%
1<未预计资产购置金额≤30
超预算金额≤1
△
△
○
○
○
◎
超预算同类资产金额≤10%
未预计资产购置金额≤1
3
对外投资
——
△
△
△
○
○
○
◎
4
内部银行账户间转账
因日常费用支付需要转账
△
△
◎
因理财需要改变资金存放方式
△
△
△
○
◎
因融资原因需要存放存款转账
△
△
△
○
○
◎
5
其他
≤2
△
△
○
○
◎
>2
△
△
○
○
○
◎
注:1、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和公司办公会决议批准的费用开支和资金支付,须附上相关决议文件。 2、按国家法律法规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和项目,对外付款时还需要提交相关审批文件。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
2、培训要求
1)保安理论培训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3) 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4) 工作技能培训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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