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货运代理委托合同1.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795661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货运代理委托合同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货运代理委托合同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货运代理委托合同1.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货运代理委托合同1.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货运代理委托合同1.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货 运 代 理 委 托 合 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浙江中海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及其延伸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运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拖车、装箱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 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双方均应合法经营行,其中一方给另一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由责任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 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 订舱时

2、,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样式附后)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如外贸货应注明中英文品名)、运费及包干费标准等。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若甲方托运危险货物或者其他国家限制运输的货物,则甲方必须事先征的乙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妥一切相关手续。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 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四、 订舱

3、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五、 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TEU。乙方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六、 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2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乙方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如以下未约定具体金额则以订舱时双方书面业务委托书为准,若业务委托书未注明,则以乙方出具的结算清单为准(

4、无需甲方确认)。1. 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若甲方的业务量未能达到本协议第五条所保证的数量,则乙方有权在下月对下述优惠价作出调整,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所列的价格(无需甲方确认)支付相应费用。自拖箱:人民币_元/20 人民币_元/40货送乙方仓库:人民币_元/20 人民币_元/40_门到门拖箱:人民币_元/20 人民币_元/40;其它费用:(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元。)2. 海运费-以拖书为准订舱费-270/370其他费用-按照乙方的实际

5、支出,凭相关方开具的票据向甲方收取。海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应当在委托书上标明,若未标明,则以乙方出具的结算清单为准,无需甲方确认)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七、 费用结算.1. 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结算运费:甲方每月15日前结清上月甲方所有费用并到帐,如果甲方不能按协议时间准时付费,乙方有权将甲方的结费方式改为见款放单。如甲方要求退回全部核销退税单、运(提)单,则甲方必须结清迄今为止在乙方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到帐。2、 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 B 种方式支付费用:A现金的付款方式;B电汇, 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6、;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3、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4、甲方在履约过程中,若曾出现没有按照前述第1、2、3款的要求付款或确认费用时,乙方在此后的业务操作中,随时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合同,或将甲方改为付款买单客户。5、乙方给予甲方折合人民币为 万元的信用额度,额度使用期间与账期相同,无论付款期限是否届满,甲方应付费总金额超过信用额度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费用或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以恢复信用额度,否则,乙方有权扣留甲方委托出运货物的相关提单或其他

7、单证,并保有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的相关权利。如甲方发生未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期限按时付款的情况,则乙方有权调整乙方给甲方的授信额度。6、在前述第4、5款之本合同中止或终止的情况下,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业务,不享受乙方曾给予甲方或给予其他公司的优惠费率和结算条件。八、 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后,如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清关的,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九、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

8、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1) 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2) 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3) 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4) 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不论该提单是否运费已经支付,乙方均有权留置;(5) 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6) 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

9、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十、 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十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

10、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十二、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十三、 甲方委托乙方安排出运的货物(无论以甲方自己的名义委托还是以第三方名义委托),到达目的港后,货物无人提取或其他原因长期滞留目的港,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滞港费、滞箱费、仓储费、货物处理费等,应由甲方负责安排支付。若因甲方未能及时安排付清前述费用而使乙方遭到第三方追索,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因此而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

11、、诉讼费、律师费等。十四、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十五、 双方联系人信息如下:甲方: 地址: 邮编:联系人: (中英文名) 电话: 传真: 电邮(EMAIL): 乙方地址: 邮编:联系人: (中英文名) 电话: 传真: 电邮(EMAIL): 以上信息有任何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十六、 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七、 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审理。十八、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第 4 页 共 5 页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外币账号:人民币账号: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_ 签字盖章:_ 日期: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