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经营合同(票务中心)出租方:荆州市金九龙实业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承租方:荆州恒通航空票务 (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照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票务中心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履行。第一条 租赁场地金九龙大酒店二楼的票务中心。第二条 租赁用途订购飞机票及火车票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为一年,自2008年1月18日至2009年1月17日。每一年为一个租赁周期。每一个租赁周期届满时,如甲方无其他经营调整,租赁合同顺延至合同租赁期满;反之,如甲方有经营调整,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如需续租,须在2008
2、年12月30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乙方,但双方应当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乙方未及时提出续租申请,则视为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将所出租场地租赁给他人。第四条 租金计算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租金交纳合同一经签定,乙方应在当日交给甲方人民币叁仟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按月支付,每年分十二次付清当月租金,即每月1号之前交清当月租金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第12月一次性交清剩余租金人民币玖佰元整。若乙方每月逾期10天(不含第10天)未交租金,甲方每月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加收滞纳金。逾期超过第10天乙方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有权
3、没收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第六条 甲方义务1、提供合同约定的场地、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清单附后)。2、提供乙方营业所需的必须条件(电及电脑的供应)。3、同意将客人在乙方承租场地内的消费记入该客人在酒店内的消费总帐中。甲、乙双方每月对记帐费结帐一次。第七条 乙方义务1、守法经营,不得违反治安部门规定并接受治安部门和酒店保安部的监管。2、对承租使用的场地和一切设施设备负全责,如果场地、设施设备遭到损坏,乙方须赔偿全部损失。 3、 按时交纳租金。4、如对承租场地、设施进行装修改造时,须先拿出方案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才能实施,承租期满后所有设施设备和装饰归甲方无偿所有,乙方不得拆除。5、在经营过程中
4、,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诚实经营。6、文明服务。上岗人员应着装整齐、形象良好、礼貌待人、佩戴工作牌,向宾客提供与四星级饭店相符的优质服务。7、按照酒店统一的要求节约用电,自觉维护场地周围的环境卫生和良好秩序,其中环境卫生应达到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8、所聘用人员应接受甲方相关部门及保安部门监管。9、聘用人员不得使用饭店客用设施设备。10、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医疗卫生部门体检,并持有体检部门所发的健康证。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场地、设施设备私自转租给第三者12、对承租场地、设施设备的防火安全负全部责任(附“金九龙大酒店防火安全责任书”)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1、租期届满前,甲、乙任何一方
5、如果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解除合同。甲方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两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反之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1)在租赁场地从事非法活动;(2)拖欠租金超过10天(不含第10天); (3)违反合同第七条第11款的规定;(4)违反合同第二条,在租赁场地从事约定租赁用途以外的营业项目;(5)违反合同第七条第四款,未经甲方同意对承租场地、设施进行装修改造的;第九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具有
6、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当信守合同,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都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此外,若甲方违约,将按违约金(人民币叁仟元)赔偿给乙方。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争议与管辖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荆州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 文本与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金九龙实业有限公司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 方: 乙 方:出租方代表: 承租方代表:时 间: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