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银行小微企业循环额度
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五章 业务流程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促进xxxx银行(以下简称xx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发展,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依据《xxxx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3〕240号)、《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额度借款操作规程》(〔2014〕252号)、《xxxx银行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管理办法(2015版)》(〔2015〕295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务定义]
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以下简称额度贷款)是指xx银行对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连续性强、有经常性的短期循环用款需求的小微企业客户,提供的承诺性可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在约定的期限和额度内,xx银行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可随借随还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三条 [业务范围]
适用于小微企业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二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四条 [贷款对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企业客户,小企业客户的划分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小企业客户分类标准和管理范围的通知》(建总函〔2013〕35号)执行。
第五条 [贷款条件]
申请办理额度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
(二)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xx银行小企业信贷政策;
(三)信誉良好,近三年在xx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在xx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五)经营年限在2年(含)以上;
(六)有贷款的银行不超过3家(含xx银行,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
(七)在xx银行信用评级为12级(含)以上或申请评分卡数据驱动评分结果在270分(含)以上。符合低信用风险业务办理条件的,可不受信用等级或评分卡得分标准限制。
特定产品办法中明确可办理额度贷款业务的,按照具体产品的准入规定执行。
第六条 [贷款用途]
额度贷款应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包括备品备料、进货采购、支付水电气费用以及偿还借款人因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而产生的银行借款及其他筹资等合理需求。不得用于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或股权及其他权益性投资,以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
第七条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是指在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间内,由xx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的本金余额的限额。贷款额度根据客户贷款需求、信用状况、还款来源以及风险缓释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对贷款额度实行差别化管理,以1000万元以下为主,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对于办理一般授信业务的客户,额度贷款应纳入信用额度管理,按照承诺性、可循环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进行申报和审批。对于办理“速贷通”业务、评分卡信贷业务等不纳入一般授信业务的客户,按照单笔信贷业务进行申报和审批。
第八条 [额度有效期]
额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在额度有效期终止时,未支用的贷款额度自动失效。
第九条 [单笔贷款金额]
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核定的贷款额度,在额度有效期内,如借款人申请的单笔贷款金额与尚未偿还的借款余额之和不超过贷款额度,借款人可以多次申请单笔贷款支用。
借款人通过企业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请支用的单笔贷款金额应低于1000万元。
第十条 [单笔贷款期限]
单笔贷款支用期限是指单笔借款提款日起至约定的还款日止的期间。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额度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180天。
第十一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由贷款经营部门在授权范围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贷款基础利率(LPR)与借款人谈判确定,原则上应高于非额度贷款平均利率水平。在额度有效期,单笔贷款的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利率保持一致,如遇基准利率调整,按照合同约定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计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贷款发放账户之日起计算。
贷款按日计息,按月结息。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三条 [贷款方式]
额度贷款可采用抵押、质押、保证、信用方式办理。
第十四条 [抵质押担保]
采用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的,可接受借款企业、企业主或第三方(不含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房地产公司)名下的抵押财产和质押财产。接受的押品符合《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接受押品范围》(附件1)规定,具体接受标准和抵(质)押率要求按照xx银行授信业务押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保证担保]
(一)一般公司及机构类保证人保证
由一般公司及机构类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在xx银行的信用等级为7级(含)以上,且符合《xxxx银行对公信贷业务保证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额度贷款业务不接受关联保证关联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构成关联方(本办法所称的“关联方”与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以及其后对该准则的修订中相同词语具有相同含义,下同)的情形。
、交叉保证或连环保证交叉保证或连环保证,是指不构成关联方的两个或多个借款人之间相互或连环为对方在建设银行的信贷业务提供保证的情形。
,不接受跨一级分行辖区的异地保证,以及其他《xxxx银行对公信贷业务保证担保管理办法》中列明的不得接受的保证人。
(二)专业担保机构保证
由专业担保机构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为在xx银行的信用等级为7级(含)以上的政府背景担保机构,且按《xxxx银行专业担保机构管理办法》(〔2013〕104号)的要求进行准入与管理。
第十六条 [信用方式]
采用信用方式的,按照可办理额度贷款的单个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业务流程
第十七条 [客户申请]
借款人申请额度贷款,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小企业贷款业务申请书;
(二)借款人及其关联人的相关资料;
(三)贷款用途的相关材料;
(四)贷款担保的相关材料(如需);
(五)xx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尽职调查]
经办机构应按照小企业信贷业务的有关要求,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尽职调查。具体调查要求,按照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速贷通”业务、评分卡信贷业务或具体信贷产品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 [贷款申报]
经办机构按照xx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授信评价,客户经理在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系统中,发起授信业务申报。申报时授信品种选择“人民币额度贷款”,并在申报书中明确柜台支用或网银支用等贷款支用渠道。
第二十条 [贷款审批]
信贷审批部门按照xx银行现行审批管理规定及授权方案,对于一般授信业务,按照额度项下单笔业务进行审批。对于“速贷通”业务、评分卡信贷业务和特定产品,按照单个信贷产品进行审批。
第二十一条 [合同签订]
额度贷款审批通过后,经办机构应按审批确定的条件与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人民币额度借款合同》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
采用企业网上银行进行贷款支用还款的客户,按照网银支用业务的相关要求签订合同。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申报]
客户经理通过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系统发起合同申报,根据签订的纸质合同信息,填写合同申请及债项支用等信息。贷款支用渠道选择“柜台支用”的客户,只能通过柜台渠道申请贷款支用;选择“网银支用”的客户,可通过柜台和企业网银两个渠道申请贷款支用。
第二十三条 [放款审核]
放款审核人员对借款人的额度借款合同及相关法律文本和条件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客户贷款额度正式生效。
第二十四条 [单笔支用]
(一)柜台支用
采用柜台支用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交《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支用申请书》(附件2),经办行审查通过后,向会计柜台提交《合同通知书》、《放款通知书》,完成贷款发放。经办行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该笔借款的审批条件是否落实;
2.借款用途是否与申贷用途一致;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正常;
4.抵押物状态是否正常;
5.保证人保证能力是否减弱等。
(二)网银支用
采用企业网上银行支用贷款的,由借款人在企业网上银行填写支用信息,系统校验通过后,将贷款资金发放到借款人的贷转存账户。
第二十五条 [贷款支付]
贷款支付应按照《xxxx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3〕240号)及有关规定采用受托支付或自主支付。
第二十六条 [贷款归还]
额度贷款可通过银行柜面还款、企业网银自助还款、约定账户自动扣款三种方式归还。
(一)银行柜面还款
借款人通过银行柜面将所需归还的贷款金额,经由会计人员核算后归还至xx银行贷款账户。
(二)企业网银自助还款
借款人可通过企业网银对已支用但未到期的贷款进行全额还款或部分还款。对于全额还款的,无需填写还款金额,对应本金部分的利息同时扣收。对于部分还款的,填写的还款金额为本金金额,相应的利息至结息日结计并扣收。系统实时接收还款申请信息,发送扣款指令自动从借款人指定的还款账户扣收相应数额的资金。
(三)约定账户自动扣款
贷款到期日,借款人未自助还款时,系统自动从借款人约定还款账户中自动扣收。借款人在循环借款合同项下有多笔贷款的,按贷款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扣收。如借款人还款账户金额不足的,系统先行扣收借款人约定还款账户的全部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借款人催收。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贷后管理]
按照《xxxx银行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办法(试行)》(〔2014〕260号)相关要求,进行贷后管理。
第二十八条 [贷款用途监测]
借款人应定期向xx银行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xx银行贷后管理人员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等方式,对客户贷款用途进行核查。对于采用企业网上银行支用的贷款,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贷款额度冻结与解冻]
出现以下情况的,信贷经营部门应及时冻结客户的额度贷款额度,评估客户偿债能力,同时及时采取提前收贷、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
(一)合同下某笔贷款出现逾期或欠息;
(二)信用评级下调,已不符合办理额度贷款业务的条件;
(三)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已经或可能对xx银行债权产生不利影响;
(四)借款人在xx银行其他贷款,或在其他银行的贷款出现逾期或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被列入人民银行黑名单的;
(六)违规使用贷款被监管机构查处的;
(七)违反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八)其他影响贷款资金安全的。
需要冻结或解冻额度贷款额度的,由经办机构填写《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合同冻结/解冻申请表》(附件3),提交至管辖行小企业业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管辖行小企业业务管理岗进行操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x银行境内分行,由xx银行总行负责解释与修订。本办法未尽事宜,按xx银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xxxx银行小企业额度抵押贷款暂行办法》和《xxxx银行小企业额度抵押贷款操作规程(试行)》(〔2006〕220号)、《关于小微企业额度贷款业务优化的通知》(建总函〔2015〕65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接受押品范围
2.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支用申请书
3.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合同冻结/解冻申请表附件1:
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接受押品范围
大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金融质押品
现金及其等价物
存单
人民币存单
外币存单
保证金
保证金
现汇
现汇/现金
贵金属
黄金
黄金
债券
国债
凭证式国债
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记账式国债
储蓄国债
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纸质)
银行承兑汇票(电子)
商用房地产、居住用房地产和土地
居住用房地产
居住用房
普通商品用房
高档公寓
别墅
其他居住用房
商用房地产
办公用房
多层办公楼
高层办公楼
公寓式办公楼
商业用房
商铺、商场
宾馆酒店
其他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标准工业厂房(含工业配套宿舍)
居住用xx用地使用权
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
商用xx用地使用权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
办公用地
办公用地
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
附件2:
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支用申请书
致:xxxx银行 行
根据 (借款人全称)与贵行签定的编号为 的《人民币额度贷款合同》,我方向贵行申请支用该合同项下之额度贷款,有关申请事项如下:
一、借款
我方向贵行申请人民币借款(大写) ,借款贷记入我方 账户,账号 。
二、借款用途
本笔借款用途为 。
三、借款期限
本笔借款期限为 。
四、还本计划
我方将按以下计划偿还借款本金:
(一) 年 月 日 ,金额 ;
(二) 年 月 日 ,金额 ;
(三) 年 月 日 ,金额 。
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人民币额度贷款合同》的约定。敬请贵行对我方额度借
款支用申请予以核准!
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额度状态冻结/解冻申请表
编号:**小企核准〔****〕**号
日期: 年 月 日
客户名称
债项编号
贷款期限
贷款额度
□冻结
□行业 □规模 □贷款逾期 □黑名单 □风险分类
□反洗钱 □个人信用 □贷款卡异常 □他行贷款异常 □经营异常 □重大事项 □其他
□解冻
□生产经营及还款正常 □其他
经办行判断意见:
计划采取的措施:
1.冻结/解冻 客户的额度贷款合同状态,控制/允许客户继续支用我行贷款;
2.…………
3.…………
经办行意见
同意 □冻结 □解冻
负责人签字:
管辖行
同意 □冻结 □解冻
小企业业务负责人签字:
填表说明:
1.“经办人判断意见”栏:请按照“冻结/解冻原因”栏来填写需要采取冻结、解冻的理由说明;
2.“计划采取的措施”栏:除了冻结/解冻客户合同状态外,经办人计划采取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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