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力金属制品厂文件编号QC-WI-03文件名称电 镀 检 验 规 范页 次1/4版 本 别A.0一、 目的:为规范电镀检验,保证协力商的电镀品质以减少品质纠纷,提供客户持续满意的产品,特制定此标准。二、 范围:本公司所有电镀产品均适应之。三、 引用标准:QB/T3826-1999 QB/T3832-1999 GB/T6739-1996 四、 检验规范:1.外观 1.1检测工具:目视 1.2检测方法:在光线充足区以30cm的距离目视产品表面。 1.3缺陷及判定标准: 1.3.1颜色:以样办为准, 颜色光泽不能有明显差异,色泽近似率必须90%; 1.3.2氧化:产品外表面不能有锈点、黑斑、产品外
2、表面不能出现明显挂位痕; 1.3.3起泡:产品外表面不能有任何起泡; 1.3.4砂点:外表面不能有明显砂点,砂点不能有刮手感; 收货标准:小于0.2mm的砂点 4个 间距2.5mm 0.2 0.3 2个 间距3mm 0.30.4 1个 大于0.4mm砂点均不能接受 1.3.5刮花:产品表面不能有明显刮花; 收货标准:小于0.1mm(宽)X5mm(长) 3条 间距2.5mm 0.1X50.1X10 2条 间距3mm 0.1X100.2X10 1条 批准审核制订同力金属制品厂文件编号QC-WI-03文件名称电 镀 检 验 规 范页 次2/4版 本 別A.00.2X50.3X5 1条超过0.3X5以
3、上的伤痕不能接受,所有伤痕若伤及底材不能接受。 1.3.6起壳及露底材:产品外表面不能有任何形式的起壳及露底材的缺陷出现; 1.4抽样方式及允收标准:电镀外观原则上以全检方式执行检验,当检验数量超过总数的30%时,可以进行如下判定; 允收判定:不良率4.0%时,判定合格可以允收并停止全检。 4.0不良率25时,判定合格可以允收,但需继续全检,剔出不良品。 拒收判定:不良率25%时,拒收、退电镀厂处理。 不良率超过15%且属同一缺陷时,将予以拒收,退电镀厂处理。 1.5凡是判定拒收,若生产部门又急需生产的,可以经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批准后执行全检,但全检费用将由电镀厂来承担。 1.6若出现外观品质
4、争议,将以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签定的极限样办为准。 1.7所有电镀产品未经QC检验,不能下生产线,若生产急需,可申请特采,经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后方可有效。 1.8IQC在执行行检验工作时,必须带手套操,所验产品应轻拿轻放摆放整齐,良品与不良品应及时隔离、标识。 2叻架硬度: 2.1检测工具:400#水砂纸,2H铅笔,绘图橡皮; 2.2检测方法: 2.2.1用小刀将1支2H的铅笔用刀削成笔蕊成圆状外露3mm的型状,但不能削伤笔蕊.批准审核制订同力金属制品厂文件编号QC-WI-03文件名称电 镀 检 验 规 范页 次3/4版 本 别A.0 2.2.2将1张400#的水砂纸平贴于光滑的水平玻璃板上,
5、再将铅笔笔蕊垂直于水砂纸上做来回磨擦,以磨到笔蕊轴面与截面成90度直角为准,且边缘锐利。 2.2.3将铅笔置于被测产品表面成45度,以笔蕊刚好不断的力度压住铅笔,并以1cm/S的速度向前推移1cm。 2.2.4重复2.2.3的动作在不同部位连续做5次检测,做五道刮花测试。 2.2.5用橡皮轻轻将检测部位擦拭干净,再观察其受伤程度。 2.3判定标准: 2.3.1级别评定:A级 测试部位的叻架没有任何划痕; B级 测试部位有2道轻微划伤,但未伤到试样底层涂膜; C级 测试部位有2道划伤,且叻架严重刮破,露出镀层; 2.3.2标准要求:所有产品的叻架硬度必须B级; 2.4抽样方式及允收标准: 2.4
6、.1抽样:此检测为破坏性测试,原则上以每批产品抽样2PCS,若品质稳定,则可采用不定期抽检,每次2PCS; 2.4.2允收标准:AC=0 RE=1 3.耐腐蚀性: 3.1检测工具:盐雾试验机、纯化学氯化钠、蒸溜水、PH试纸; 3.2检测方法: 3.2.1将被测产品置于盐雾试验箱中箱内温度为35+2,湿度大于95%;再以5%的纯化学氯化钠溶液(PH值为67)连续喷雾,盐雾沉降量为1-2lm/80平方厘米,喷嘴压批准审核制订国际(珏力)玻璃金属制品厂文件编号QC-WI-03文件名称电 镀 检 验 规 范页 次4/4版 本 别A.0强为0.7-1kg/平方厘米,24小时后取出产品,用清水冲洗干净,并
7、置于烤箱内80+2度烘烤30分钟,让水渍充分烤干后,取出产品,检验产品表面有无氧化、腐蚀; 3.2.2没有盐雾试验机,可以用玻璃容器及喷雾器做简易测试,取一个容量为2L口径为20cm左右的玻璃容器,将试样置于玻璃器中以正面(测试主要面)朝上,再用装有5%纯化学氯化钠溶液 (溶液温度为35+2度)的喷雾器对准试样喷雾,喷雾周期为1次/1小时,每次喷5枪,测试时间为48小时,48小时后取出试样,清洗并烤干,检验产品表面有无氧化; 3.3缺陷及判定: 产品表面不能有明显蚀点,判定标准如下: 小于0.2mm 可接受5个 间距1cm 0.20.4 4个 间距1cm 0.40.8 3个 间距1cm 0.81.5 2个 间距1cm 1.52.5 1个 当产品出现大于2.5mm以上的蚀点时,将视为不合格; 3.4抽样方式及允收标准: 3.4.1抽样:原则上每批产品抽样2PCS,若产品品质稳定,则可以用不定期的方式执行抽检; 3.4.2允收标准:AC=0 RE=1批准审核制订精选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