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补偿贸易购销协议(样式一)甲方: 乙方: 20*年*月9 / 9补偿贸易购销协议 本协议于年_月_日在_*签订。中国_公司(简称甲方)和_国_公司(简称乙方)经各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_年_月份起至_年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_套(件),计总值_万美元。品号品名:_ 规格:_数量:_ 单价_ 交货日期:_第一期:_ 第二期:_ 第三期:_ 目的口岸:_ 支付办法:_ 包装:_ 其它:_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份,本份);发票(正本
2、_份,副本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份,分别寄给乙方和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百分之_。次品价格,各方依据有关质量情形,另行协商确定。3其它条款依据有关中国_进出口总公司对_国出口商品协议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19_年_月起至1年_月_底止,提供_机器_台,筹备设备_台,以及测试仪器_台,附配件_套等,计总值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格齐全)。 交货期: ._机器,_年_月交货。 2_机器,_年月交货。 3其它设备,_年_月交货。 目的口岸:_支付办法: 包装:_ 其
3、它: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关于设备详尽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筹备工作,乙方同意在9_年_月底前,先将各机器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第三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国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各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形的
4、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延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第六条 本协议以中、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备同等效力。自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中国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_国_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中国_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_ 说明:本部分“补偿贸易协议”的适用法律、法规参照“国际货物贸易协议”中的关于法律、法规。 补偿贸易设备进口协议 协议号_本协议在协议基础上签订,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国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设备,其交易条件如下:一、 商品名称:。 二、 数量:卖方供货的详细内容,详见协议附件一。 三、 规格:卖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关于技术资料文件资料,技
5、术保证,图纸,详见协议附件二。 四、 交货后服务:卖方派遗有经验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设备安装、试车,进行指导。详细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详见协议附件三。五、 卖方对买方派遗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详见协议附件四。 六、 价格:FOB(港口)元。设备总件和单证价格,详见协议附件五。 七、 包装:依据有关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后另行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毁时,卖方均应更换或赔偿。 八、 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九、 装运日期:一九年月至一九年月。 十、 装运港:
6、。 十一、 目的港:。十二、 支付条件:本协议项下的支付,买方通过中国银行分行在设备装运天前,开立以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 单据:货物装船离港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发货票五份。 ()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装运设备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中国对外贸易公司以上所有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交付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所有单据副本两份。十四、 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复电买方。 ()装货船到达装运港
7、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预先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8个小时前,买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正式通知。 ()装船终止后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协议号、商品名称、装货船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 检验: ()卖方供应买方的“设备”的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本协议生效一个月内,卖方应将本协议“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作为检验依据。 (2)卖方对其供应的所有“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协议规定的质量保证
8、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与协议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卖方供应的所有“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在各方协议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少、缺陷、损毁或包装、质量标准与本协议不符时,应作详尽记录,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如属买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未能参加开箱检验时
9、,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设备有上述问题并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造成或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各方另行协商,如逾期,索赔立即设立。 卖方接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一个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设备或部件,其补交货时间,届时由各方另议。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毁,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速补发,其费用由买方负担。在检验
10、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依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十六、 保证,赔偿与处罚: (1)如设备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一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卖方保证设备质量、规格、技术资料文件资料、图纸符合买方的说明。如买方未能按协议规定开立信用证,致使本协议部分或整批未能及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协议总值的%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协议总值的向买方交付罚金。号协议中的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协议。十七、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未能履行协议义务,买卖各方按协
11、议规定办理。 十八、 解除协议:如卖方迟交设备超过6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协议。撤销所有定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用或财所有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形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费用,买方对此概不负责。十九、 仲裁:关于本协议和本协议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各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未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应在被告方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责。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二十、 效力条款:本协议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签字,关于协议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号“协议”规定相同。 买方 卖方中国公司 公司办公地
12、址: 办公地址: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附件一: 附件二: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补偿贸易返销协议 协议号_ 本协议是在号补偿贸易协议基础上签订,由国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中国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返销产品,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 金额:买方购买金额与买方在协议基下售给卖方设备金额的相等的返销产品,计元。 二、 期限:买方的购买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履行。每年返销金额是元,占整个返销额的五分之一,每年的月至月交货。 三、 商品名称:。 四、 数量:,详细内容,详见协议附件一。 五、 品质规格;卖方提供返销产品的品质、规格,详见协议附件二。六、 价格:FB(港口),元,(买方对返销货
13、物支付的价格以世界*场价值为基础,结合考虑该货物的其它成交条件)。 七、包装:依据有关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物以后即另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妥,货物在装运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毁时,卖方均应负责更换或赔偿。 八、 保险:买方负责。 九、 装运日期:一九年月至一九年月。 十、 装运港:。十一、 目的港:。 十二、 支付条件:本协议项下的支付,在每一次的返销商品装运前十五天,买方通过国银行开立以中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 单据:货物装船离岸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议付单据: ()发货票五份。()清洁已装
14、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 装运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公司以上所有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带交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所有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 装运: 在开始装运月份前二十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电复买方。 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四十八小时前,对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上式通知。 装船终止后二十四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协议号商品名称,装货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只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15、 十五、 检验: 品质、数量依照装运港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的证明书。提单上的数量应作为买卖各方交货数量的依据有关。 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由买方委托的机构负责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责。如发现品质和或数量与协议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索赔证书由买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但对运输途中品质与数量的自然损失或变化不得提出索赔,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天。 十六、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任何超出买方监控能力范围的原因而造成买方未能接货或未能付款,买方不予负责,卖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其它任何超出卖方所能监控的范围的原因而造成的卖方未能及时交货,卖方不予负责。 十七
16、、 保证、赔偿与处罚: 货物如发现缺陷,买方应在到货后半年内书面通知卖方,并有权依照本协议第十八条取消协议。卖方保证货物饰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如卖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购买本协议规定的货物,致使本协议部分或整批未能及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协议总值的%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协议总值的1%交付罚金。号协议 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协议。 十八、 解除协议:如卖方没有及时、按议定的品质条件交货,或在卖方未能履约时,买方有下述权利:关于货物包装已运抵买方,不论财所有权是否能转移,买方的货物,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
17、或在撤销所有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所有权是否转移。在上述情形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费用,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买方将取消回头产品的购买义务,不再购买尚未购买的回头货物。 十九、 银行担保: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个月,至迟不超过卖方与买方所签订第号协议付款前,买方应向卖方提供银行保函,一旦买方未能购买或未能付款时,由银行负责支付货款或支付罚款。银行保函见协议附件三。 二十、 仲裁:关于本协议和本协议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各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各方通过协商未达成协议,则此项争议案件应提交仲裁。仲裁地在被告的国家。仲裁裁决即为终局裁决;对于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二十一、效力条款:本协议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签字,关于协议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号协议的规定相同。 卖方 买方中国公司 国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 办公地址:国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银行保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