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特许经销协议书甲方: 乙方: 0*年*月6 / 6特许经销协议书 本协议的特许方*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与被特许方(以下简称“特许经销商”),就特许经销事宜,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方式 .1“”赋予特许经销商以合作方式经销家具制品,由“”供货源,专业培训及销售指导,协助特许经销商以专业形象推广及销售。 .2此协议只属一层特许经销制,特许经销商不得再授权,或委托其他业者作为特许经销或代理。 二、 各方关系2.1 本协议给予特许经销商购销“”经营的家具商品的经销权,各方纯属经销合作伙伴,而特许经销商并非“”的合伙人、合资人或联营机构。除非“”书面同意的
2、情形下,特许经销商未能在任何情形下,包括法律上代表“”或为“”作任何承诺。其对外经营的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与“”无涉。2. 特许经销商的雇员或受许人均未能作为“”的雇员或代理人,他们无权对外代表“”作出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承诺。 2特许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特许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对此不负任何责任。2.4 特许经销商的经营活动完全独立于“”,因该经营活动而造成或产生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当然与 “”无关。 三、 特许经销产品和期限特许经销产品为:“”经营的家具商品系列或其一部分。 各方在本协议书中合作的期限为 年,即自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3、特许经销区域 41特许经销区域: 2 “”授予特许经销商区域独占权,即在该区域内不再指定其他受许人或“”自己经营业务。 4.3特许经销商必须在本协议中所指明的授权区域内进行营业活动,禁止去授权区域外设立经营场所或吸引顾客。4.特许经销商设立或改换营业场所需经“”同意。 五、 特许经销商购货价格 “” 在购货当时的批发价,此价格不包括货物运输费、保险费用等。 六、 特许经销商购货指标.特许经销商年最低购货指标为人民币 万元。.2特许经销商年最低购货指标计算方法:依据有关本协议书生效日起计1个月内累计向“”所购货物的总价计算。6.3特许经销商在一个年周期的第 个月的累计购货总额不得低于年最低购货指
4、标的40%。 6. 年销售奖金购货指标 奖金率 超过指标30%以内1% 超过指标30-0%之间 3%超过指标60%-100之间 5%超过指标00以上 8% 七、 “”责任7.1 “”将给特许经销商业务人员提供相应的产品知识及销售技巧训练。7.2“”将向特许经销商提供产品实价表、说明资料文件资料等。 八、 特许经销商责任 8.1特许经销商必须是合法设立的经营组织,需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以及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基本配备要求见附件一。 82特许经销商需依据有关“”可能提出的培训要求,派人员前去“”指定的地点进行培训,所需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特许经销商自行负责。 8.3 特许经销商对其在经销过程中所得知的“
5、”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义务且不受本协议期限的限制。 . 特许经销商应执行“”拟定的客户服务规范,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服务质量的一致性,并自愿接受“”可能要求的有关的监督。 .5 特许经销商应主动维护“”的商誉和统一形象。 九、 产品定价 特许经销商必须依据有关“”提供的产品零售指导价格确定本区域产品零售价格,且应在上述零售指导价格的20区间内浮动确定。十、 付款条件 10.1在签订购销协议时,特许经销商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先付20%的协议款作为定金,尾款70%需在发货前支付(款到帐发货)。若特许经销商在发货前取消所订货物,“”将没收关于定金。十一、 交货及验收1.1 交货
6、日期以各方交接履行为准,但“”不负责由于运输或非本公司能力所能监控范围内所引起的交货延误。 11.2 特许经销商需自行负责接收货物及卸货工作。 13在收到货物后,特许经销商必须即时验收数量及包装运输损毁,并在天内把验收报告传真号码至“”备案。 十二、 特许经销商费用及支援 1.1 “”除为特许经销商提供最具竞争力的商品、价格外,还提供相应的经营指导以及长期的协助和协助配合。各方商定,“”因本协议而收取人民币 万元的特许经销费。 1.2特许经销商支援.1许可以“”作为特许经销商的经销店之商誉。 1222协助筹建特许经销商的经销店,包括选址、店铺设计、装修咨询顾问、陈列样品、布局设计,以及展厅布置
7、等。 12.2.3 在特许经销商需要时,提供关于“”形象之宣传及装饰配件、职工或员工制服和宣传目录资料文件资料等。 .24负责人员培训,包括管理人员培训、店铺运作培训、产品知识培训、营销推广开拓培训、售后服务培训等。 1225 必要时,提供场营销推广计划、人员奖励计划和人事管理咨询、广告推广计划等。12.2. 协助特许经销商所开经销店的筹备开幕及指导。 十三、 商标使用及声誉保证1“”标志的所有权属“”。特许经销商可在其营业场所、名片或宣传品上使用,但需经“”审核及书面同意。 13.2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特许经销商有权向外界宣称自己是“”的特许经销商;当本协议终止后,特许经销商未能再以任何形
8、式在营业场所、名片或宣传品上使用“”标志。 13.为保证履行本协议书,特许经销商同意在本协议书签署的同时,向“”支付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一旦特许经销商有违约行为,则保证金作为违违约金支付给“”,并应按本条下列各款继续承担法律责任。 13. 在协议的有效期内,特许经销商只能推销“”的货品,而不得自行模仿、加工及生产,或以“”特许经销商的名义推销其它商品,或直接联系“”的供应商进货;否则,视为特许经销商损毁“”的声誉,特许经销商必须对上述的行为对“”作出赔偿,赔偿金额最少为人民币50万元,“”并有权即时终止本协议。 13.5 特许经销商未能以“”特许经销商的名义或使用“”标志经营除销售本协议书商定
9、以外的任何其它业务。若发现有上述行为,特许经销商必须向“”赔偿最少人民币50万元,“”并会即时终止本协议。 13.6特许经销商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或期满以后,均不可对不论与“”是否有竞争的任何人、行号或公司泄露任何涉及“”的资料文件或资料文件资料。在本协议期满后,特许经销商必须把所关于于“”的产品目录、价格表或秘密资料文件归还“”。倘若“”发现特许经销商有泄露行为,将通过法律追究责任,并需向“”赔偿最少人民币0万元。 3.7对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合法权益、有损“”商誉的行为,“”有权终止特许经销商的特许经销资格/资质。 13. 如“”收到客户对特许经销商的 次申诉(包括服务质量、价格、商品等)的,“”有权终止特许经销商的经销资格/资质。 十四、 协议生效及终止 1.1 本协议生效日期为各方签署之日。14.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特许经销商遵守协议条件与责任,各方可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在协议到期前的30天内,商议是否继续合作。 1.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法院起诉,但无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特许方:*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被特许方: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