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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配件管理制度-v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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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配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备品配件的集中统一管理,做好备品配件的储备、供应工作、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以保证设备正常维修和检修计划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备品配件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职能、设备备品配件的储备定额、分类方法、储备范围、管理的基本要求、 检查与考核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备品备件管理工作。 3 管理职能 3.1 职能与分工 3.1.1 备品配件专工在主管副总经理、检修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主任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备品配件管理工作。 3.1.2 物资供应部是备品配件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备品配件的管理和供应工作,接受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的领导。 3.1.3 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配件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3.1.4 财务部负责备品配件的资金管理工作。 3.1.5 各维护分场协助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部做好备品配件管理工作。 3.2 责任与权限 3.2.1 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 3.2.1.1 指导公司备品配件管理工作。 3.2.1.2 审定事故备品定额,审批事故时所需要事故备品配件和外援的重要备品配件。 3.2.1.3 组织、协调生产技术部、计划经营部、物资供应部、维护分场共同检查备品配件管理情况。 3.2.2 生产技术部 3.2.2.1 负责公司事故备品储备定额的审批和修订。 3.2.2.2 配合物资供应部做好重要备品配件的验收、鉴定、实验工作、解决技术问题。 3.2.2.3 负责审核轮换备品配件需用计划和加工图纸,审批大修更改设备的备品配件计划并落实资金。 3.2.2.4 负责对报废设备的备品配件的鉴定。 3.3.2.5 有权要求对不合格的备品配件停止使用。 3.2.3 备品配件专工 3.2.3.1 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备品配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2.3.2 组织修订备品配件管理制度。 3.2.3.3 组织厂级备品配件入库前的验收工作。 3.2.3.4 组织备品配件报废技术鉴定工作。 3.2.3.5 协助有关专业审核年度备品配件计划。 3.2.3.6 协助有关专业搞好图纸的测绘和核对工作。 3.2.3.7 协助物资供应部搞好备品配件的定期试验和储备工作。 3.2.3.8 审核备品配件订货的技术协议。 3.2.3.9 审批事故备品配件的领用。 3.2.3.10 有权检查各部门备品配件管理工作。 3.2.4 生产技术部专业工程师 3.2.4.1 组织、审批本专业备品配件计划。 3.2.4.2 组织起草备品配件订货的技术协议。 3.2.4.3 参加备品配件入库前的验收、定期检查和试验工作。 3.2.4.4 参加备品配件报废技术鉴定工作。 3.2.4.5 审核外出加工图纸。 3.2.5 物资供应部 3.2.5.1编制备品配件需用计划,上报物资供应部,根据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的安排,参加有关订货会,负责备品配件的加工、订货及采购工作。 3.2.5.2 负责备品配件的运输、入库、发放、退库、盘点工作和事故备品的建档。 3.2.5.3 负责废旧备品配件的处理工作。 3.2.5.4 协助生产技术部修订事故备品定额。 3.2.5.5 定期总结、分析备品配件的储备、领用、补充情况并将上述信息及时反馈给主管副总经理、检修副总工程师及备品配件专工。 3.2.5.6 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备品配件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2.5.7 配合生产部审订和修订事故备品定额。 3.2.5.8 负责同型机组备品配件协作组的联络和集中储备的管理工作。 3.2.5.9 负责公司备品配件的质量、储备管理和调度调剂。 3.2.5.10 有权检查二级库的备品配件管理情况。 3.2.6 财务部 3.2.6.1 负责备品配件的资金管理工作。 3.2.6.2 编制备品配件资金计划,落实资金。 3.2.6.3 办理备品配件订货领用、加工、修理等财务工作,并监督备品配件资金的合理使用和专款专用。 3.2.7维护分场 3.2.7.1 负责编制备品配件需用计划、绘制、提供备品配件加工图纸。 3.2.7.2 负责验收本部门使用的备品配件。 3.2.7.3 负责对本部门报废、淘汰的备品配件进行技术鉴定。 3.2.7.4 提供备品配件加工图纸。 3.2.7.5 定期检查、试验二级库存的备品配件。 3.2.7.6 参加备品配件订货技术协议的起草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定额管理 4.1.1 事故备品定额编制的依据 4.1.1.1 在装设备清册。 4.1.1.2 技术资料和图纸。 4.1.2 事故备品编制与审批 事故备品定额要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主持下,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维护分场等部门共同编制定额清册,经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报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审批。 4.1.3 事故备品定额执行 4.1.3.1 事故备品和轮换备品由物资供应部订货加工。 4.1.3.2 事故备品一旦使用应及时补充。 4.1.4 事故备品定额修订 事故备品定额每二年由生产技术部会同物资供应部、财务部、各维护分场提出修订意见,经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报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 4.1.5 定额只对事故备品配件而言,消耗轮换性备品配件以计划形式提出。 4.1.6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于备品配件范围: 4.1.6.1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易磨损、检修中一般也不需要更换,但在损坏后将造成发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直接影响主要设备出力和安全,必须立即更换者。 4.1.6.2 零部件一旦损坏,不易修复、制造或材料特殊而恢复生产又属急需者。 4.1.7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包括在事故备品配件范围: 4.1.7.1 在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容易磨损,正常检修中需要更换的零部件。 4.1.7.2 为缩短检修时间用的检修轮换部件。 4.1.7.3 在检修中使用的一般材料、设备、工具和仪器。 4.1.7.4 设备损坏后,在短时间内可以修复、购买、制造的零部件或器材。 4.1.7.5 检修特殊项目需要的大宗材料、特殊材料及零部件。 4.1.7.6 固定安装的备用设备。 4.2 计划管理 4.2.1 计划管理指事故备品配件定额管理和消耗备品配件计划管理。 4.2.2 事故备品配件定额由维护分场提出,生产技术部组织会同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共同编制,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定。 4.2.3 遇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重新修定事故备品配件定额: 4.2.3.1 主要设备及重要辅助设备进行较大改造导致事故备品配件型号发生较大变化。 4.2.3.2 新设备投产满半年。 4.2.3.3 备品配件所属设备有改动设计、拆除或报废。 4.2.4 消耗备品配件计划,以大修备品计划,特殊项目备品材料计划,辅机大修备品材料计划,维护备品材料计划的形式由维护分场提出,报生产技术部审批,物资供应部备案。 4.2.5 年度备品配件计划必须在6月前报出。 4.2.6 大修备品配件的计划必须在大修前45天审核下达,计划准确率≥98%。 4.2.7 小修备品配件的计划必须在小修前15天审核下达,计划准确率≥98%。 4.2.8 月度备品配件的计划必须在上月25日前审核下达,计划准确率≥98%。 4.2.9 备品配件计划按照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规定的配送范围进行上报。 4.3 加工、订货管理 4.3.1 物资供应部严格按照批准的事故备品配件定额清册和消耗备品配件计划进行委托加工或订货。 4.3.2 需要物资供应部、生产技术部共同商定供应厂家时,由专业工程师在审批计划时注明,物资供应部必须按注明的项目组织生产技术部进行商定,并就备品配件的性能、质量要求、供货时间、参考价格达成协议。 4.3.3 物资供应部在加工、订货过程中,若备品配件价值超过当年计划价的20%时,需征求生产技术部意见,经物资供应部、生产技术部共同认可后方可订货。 4.3.4 凡属于公司级验收的备品配件及设备、仪器、达成的技术协议,必须提交备品配件工程师和计划员,并作为验收和签订购货合同的依据。 4.3.5 订货合同或委托加工合同,必须由物资供应部或受物资供应部委托签字方可生效,否则物资供应部拒付货款。 4.3.6 委托加工的备品配件图纸须专业工程师签字后生效,并一式三份,加工单位、委托部门、专业工程师各一份。 4.3.7 委托加工图纸由委托部门提出,专业工程师审批,公司外加工用料由物资供应部负责办理。 4.3.8 物资供应部在订货时,若备品配件与订货图纸不符须及时通知专业工程师,未经专业工程师同意不得订货。 4.3.9 由物资供应部自行采购的备品配件订货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按《物资订货与物资经济合同管理标准》执行。 4.3.10 重要备品配件应在原设备生产厂家订货。 4.3.11 外协加工应选择质量过硬,信誉好的厂家订货。 4.4 验收管理 4.4.1 验收分公司级验收和部门验收 4.4.2 公司级验收由下列人员组成 备品配件专工、专业工程师、计划员、保管员、维护分场技术员。 4.4.3 部门验收由下列人员组成 维护分场技术员、班组技术员、计划员。 4.4.4 备品配件到货后,由计划员根据备品配件类别填写备品配件验收单,公司级验收项目提交备品配件专工,部门验收项目提交使用部门。 4.4.5 公司级验收由备品配件专工组织 4.4.5.1 备品配件专工根据备品验收单,通知有关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在三天之内进行验收。拖延时间由物资供应部负责考核,由备品配件专工负责落实被考核部门和个人。 4.4.5.2 通知验收起始时间一般以提请的验收单时间为准,需做成分分析或机械性能试验的以收到试验结果报告时间为准。 4.4.5.3 物资供应部负责备品配件验收过程的开装箱及搬运工作,负责备品配件验收时的清理和验收后的保护工作,负责样本的取样、送检工作。 4.4.5.4 维护分场技术员、班组技术员负责进行有关试验,并在验收后二天内出据试验报告,提交备品配件专工。 4.4.5.5 维护分场技术员提供备品配件图纸和测量工具,对备品进行宏观检查和尺寸测量,并对备品配件合格与否做出判断。 4.4.5.6 专业工程师负责对备品配件进行宏观检查和尺寸测量,对有关报告、技术资料进行分析,并对备品配件合格与否做出结论。 4.4.5.7 验收人员必须对验收内容做出结论,合格的备品配件由备品配件专工办理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备品配件提出处理意见。 4.4.5.8 在验收中网员因故不能参加,可由相关人员代替。 4.4.5.9 备品配件验收时,具有协议书的要依据协议书验收,没有协议书的要以图纸及国家、企业有关标准验收。 4.4.5.10 独家经营的备品配件,在按照国家或企业标准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由物资供应部负责与厂家联系,索取必要的质保证明及有关说明材料,由专业工程师确定是否使用,并报检修副总工程师审批。 4.4.5.11 备品配件验收后,合格与否无法确定时,由检修副总工程师裁决。 4.4.5.12 修复后的备品配件退库验收仍执行上述条款。 4.4.5.13 备品配件验收前物资供应部提供如下资料: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化学成份分析、机械性能试验、水压试验等)、图纸、说明书。 4.4.5.14 公司级验收范围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所示。 4.4.6 部门验收由维护维护分场技术员组织。 4.4.7 货物到达物资分公司仓库后,由仓库保管员对到货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初验,并填写到货记录,货物存放于待验收区内。 4.4.8 经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仓库保管员应做好记录,并通知计划员、采购员退货或换货。 4.5 储备、领用、补充管理 4.5.1 备品配件合格并经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 4.5.2 备品配件应编号专库存放,建立帐卡、注明类别、名称、图号、材质、单价、定额,并附有验收单等技术资料。 4.5.3 备品配件储备方法必须严格按保管制度存放。 4.5.4 库存备品配件应按保管规程定期进行清点、保养 、试验、做到质量合格、无损伤、变质或丢失。 4.5.5 对于设备淘汰、备品更新换代或损坏的备品配件应向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及财务部提出报废报告,及时处理。 4.5.6 事故备品配件原则上只限于在发生事故时领用,领用时填写备品配件领用单,一般事故备品配件由备品配件专工审批,重要的事故备品配件由检修副总工程师审批,外援的事故备品由生产副总经理、检修副总工程师审批。 4.5.7 消耗性备品配件领用由专业工程师审批,外援的消耗性备品配件由备品配件专工审批。 4.5.8 事故情况下用料,三日内须补办手续。 4.5.9 事故备品领用后物资供应部负责及时补充,一月内联系订货,6个月内补充完毕。 4.5.10 备品配件应分类建帐,事故备品储备后,其它不再另行储备。 4.5.11 随机备品应单独建帐并按代管物资进行管理。 4.6 修旧利废管理 4.6.1 凡属于公司级验收范围内的备品配件报废,由维护分场提出报废申请,经生产技术部专业工程师、备品配件专工鉴定。重要的备品配件须经检修副总工程师审定。 4.6.2 经技术鉴定不能报废的备品配件,必须由维护分场负责在竣工后二个月内修复。 4.6.3 批准报废的备品配件,由物资供应部负责回收处理,并到生产技术部办理报废手续。 4.6.4 修复后的备品配件,经验收合格后办理退库手续,退库保管。 4.7 资金管理 4.7.1 未办理入库手续的备品配件不得付款。 4.7.2 消耗备品配件的资金在流动资金中解决。 4.7.3 事故备品配件用上级审定的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解决,构成固定资产的由专用资金解决。 4.7.4 轮换备品现执行零库存管理。 4.7.5 设备大修、小修或更改计划的备品配件列大修或更改项目。 4.7.6 财务部监督各项备品配件资金的使用。 4.8 资料管理 4.8.1生产技术部组织建立主要设备清册和备品配件图纸清册,备品配件原图和底图由档案室负责编号和保管。 4.8.2 备品配件若有改动,由维护分场在改动后一个月内对相应图纸进行修改,按图纸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归档到档案室。 4.8.3 新进设备的说明书、图纸等由资料室负责复印,原件存档,复印件随设备存放。 4.8.4 备品配件验收的有关试验报告、化学成分分析报告要随设备存放。 4.8.5 物资供应部建立备品配件库存清单。 4.8.6 事故备品实行档案管理,将图纸、合同、合格证、质量证明、验收记录等存入档案,图纸修改应由专业工程师签字。 4.9 信息管理 4.9.1 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备品网会,检查备品配件管理工作。 4.9.2 每年6月、12月物资供应部向生产技术部、各维护分场汇报备品配件订货落实情况及库存消耗情况。 4.9.3 备品配件专工及时向物资供应部汇报备品配件的验收情况。 4.9.4 维护分场每年12月向备品配件专工提交事故备品配件变动情况,以及备品配件使用质量情况。 4.9.5 备品配件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形成紧密的配件网络关系,人员变动上报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 4.9.6 加强与兄弟厂联系,熟知与我公司有同一设备厂家并了解其备品配件库存情况。 5 考核与奖励 5.1 由考核部门负责考核,由备品配件专工负责统计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或检修副总工程师审批。 5.2 考核在月度奖中兑现,奖励设单项奖,半年兑现一次。 5.3 根据备品配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备品配件管理考核内容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所示。 5.4 奖励内容 遇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适当奖励: 在备品配件验收中,发现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避免了不合格产品入库; 更换下来的价值比较高的备品配件,经修复后验收合格; 备品配件管理工作中,工作认真,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附录A 厂级验收范围 A.1 下列备品配件由厂级验收 A.1.1 《事故备品配件定额清册》中的备品配件,不论做事故备品配件还是做为消耗轮换性备品配件均需厂级验收。 A.1.2 单价1万元及以上的消耗备品配件。 A.1.3 新购置价值1万元以上的设备、仪器。 A.1.4 下列特殊用途的备品配件 A.1.4.1 轴承类 锅炉吸风机轴承 锅炉送风机轴承 锅炉排粉机轴承 锅炉预热器轴承 锅炉磨煤机轴承 汽机循环水泵轴承 电气吸、送、排、磨电机轴承 燃料皮带减速器轴承 燃料轮斗机轴承 燃料斗轮马达轴承 燃料回轮马达轴承 灰水250N泵轴承 A.1.4.2 金属材料 锅炉受热面钢管、凝结器铜管、冷油器铜管 外加工有承压(2Mpa及以上)部件管子、管头。 A.1.4.3 锅炉磨煤机衬瓦、喷燃器、煤粉管道弯头。 A.1.4.4 机电产品 锅炉:汽鼓水位计、回风门、吸风机调节风门、送风机调节风门。 汽机:除氧器进汽调整门及水位计、给水泵冷油器、给水泵再循环电动门。 电气:开关柜、100KW及以上电机、集电环。 热工:阀门电动装置、电动执行器、保护装置、程控装置、数字巡测仪表。 A.1.5 非上述备品配件又需验收网成员协助验收时,经维护分场提出申请,由备品配件专工组织验收。 附录B 备品配件管理考核内容 序号 考 核 内 容 被考核部门 考核部门 1 定额计划没有按时报出 维护分场 生产技术部 2 计划审批不及时,影响订货 生产技术部 物资供应部 3 委托加工或订货超过计划审批时间一个月未落实 物资供应部 生产技术部 4 委托加工图纸未经审批,导致加工错误 物资供应部 生产技术部 5 委托加工图纸审批时,错误未发现,导致加工错误 生产技术部 物资供应部 6 需共同商定供应厂家未共同商定,造成经济损失 物资供应部 生产技术部 7 具备验收条件而延误验收时间 责任部门 物资供应部 8 验收人员由于工作马虎造成不合格备品配件入库 验收网员 生产技术部 9 备品配件未经验收合格强行入库 物资供应部 生产技术部 10 备品配件保管不当造成报废或降低功能 物资供应部 生产技术部 11 备品配件未经审批,强行发货(事故情况下除外) 物资供应部 生产技术部 12 事故备品配件动用6个月未做补充(以订货为准) 物资供应部 生产技术部 13 属于三级验收范围的备品配件未经技术鉴定强行报废 维修分场 生产技术部 14 不能报废的备品配件项目竣工后二个月未做修复 维修分场 生产技术部 15 批准报废的备品配件未交物资公司自行处理 维修分场 物资供应部 16 备品配件改动一个月后相应图纸未做修改 维修分场 生产技术部 17 购货价格高的且超过计划价20%,未经专业认可时 物资供应部 生产技术部 18 备品验收无故不到者 相关分场 生产技术部 19 信息反馈不及时不到位 相关分场 生产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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