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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业务押品价值管理办法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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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银行授信业务押品价值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升押品估值的客观性和公允性,进一步规范授信业务押品估值流程,加强押品价值动态管理,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授信业务押品估值包括授信业务押品价值首次评估和定期重估。首次评估是指对首次用于我行授信业务抵(质)押的押品的价值评估,定期重估是指在授信及抵(质)押存续期间,对押品进行的定期价值重新评估。估值方式为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内部评估是指由本行内部评估人员进行评估,经有权人员审定评估价值的估值方式。外部价值评估是指根据客户自愿原则,由客户自行委托经本行认可的外部评估机构评估,经本行审查确认评估价值的估值方式。第三条 凡向

2、本行申请办理抵(质)押授信业务的客户,所提供的押品都应进行价值评估,并以本行审查确认的评估价值作为抵(质)押率确定的依据。经我行确认的押品价值仅供我行内部使用,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首次评估,应以委托外部评估机构评估为主。其中单一借款人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下抵押类微贷业务的押品价值首次评估可采用内部评估的评估方式,该类微贷业务可实行内部评估的抵押物范围为房产、土地;对于现金及其等价物、债券、票据、保单等公允价值易获取、公开的押品,也可采用内部评估的评估方式;对于由总行经营部门自营的类信贷项目,如已经类信贷项目合作机构(如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同业金融机构等)通过未入选我行合

3、作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其他评估机构对押品价值进行评估的,也可采用内部评估的评估方式,其中未入选我行合作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其他评估机构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合作评估机构须具备当笔类信贷业务对应的评估资格,评估资格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业评估资格、资产评估资格、房地产估价资格(一级资质)、土地评估资格、矿业权评估资格、森林资源评估资格等,且合作评估机构的各方面条件须优于银行合作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办法(修订)(银行发2016213号)的关于评估机构入库条件的相关规定。定期重估,应以内部评估为主,如有必要,可聘请外部评估机构评估。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表内外授信业务、类信贷业务的押品价值评估。其中,表内授信业

4、务的押品包括用于贷款、垫款、押汇、外汇买卖等业务的抵质押品,不包括用于低风险业务、个人一手住房按揭贷款的抵质押品和用于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资产的抵质押品;表外授信业务的押品包括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贷款承诺、信用证等业务的抵质押品;类信贷业务的抵质押品,即用于存在信用风险敞口的,由本行承担实质投资风险或声誉风险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包括各类非标准化资产投资和各类以非标准化资产为投资标的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的抵质押品。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总行相关部室职责分工(一)风险管理部负责制订全行押品管理政策、制度,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根据总行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制定授信业务押品管理

5、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2.负责协调相关部室,持续优化押品管理流程;3.组织建设押品管理信息系统,并根据系统监测结果发布预警提示;4.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押品检查和评价。(二)授信审批部负责对分支机构授信审批权限外(非押品价值审批权限)对应的押品和总行经营部门主办的授信业务的押品价值进行审查,审查独立于外部评估机构、总行及分支机构内部评估小组和内部评估岗,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在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环节运用评估结果对第二还款来源进行审查。2.参与落实对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以及运用风险管理部发布的押品风险预警提示对相关的授信业务进行审查;3.参与风险管理部组织的押品管理检查、中介机构合作

6、后评价。 (三)对公业务管理部门(包括公司金融部、国际业务部、小微金融部、机构金融部) 负责全行对口管理且未移交保全部门的对公授信业务(含微小贷)押品价值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本条线授信业务押品价值的管理工作,督促各经办机构做好条线内授信业务押品价值首次评估、定期重估工作;2.负责组织本条线对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押品问题的整改,以及核查风险管理部发布的押品风险预警提示并落实相关风险管理措施;3.参与风险管理部组织的押品风险排查、中介机构合作后评价。 4.组织本条线押品风险排查。(四)个人金融部个人金融部是全行对私类贷款业务(不含微小贷)押品价值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行未移交保全部

7、门的对私类贷款业务押品管理,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本条线授信业务押品价值的管理工作,督促各经办机构做好条线内授信业务押品价值首次评估、定期重估工作;2负责组织本条线对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押品问题的整改,以及核查风险管理部发布的押品风险预警提示并落实相关风险管理措施;3.参与风险管理部组织的押品风险排查、中介机构合作后评价。 4.组织本条线押品风险排查。(五)资产保全部资产保全部是全行已进入资产保全程序的授信业务押品价值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对全行已进入资产保全程序的授信业务押品价值的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对已进入资产保全程序的授信业务押品评估价值开展贷后评价;3.负责在实

8、施风险化解和资产保全授信业务审查、审批、处置环节,对押品价值的客观性、公允性进行审查,运用评估结果对风险化解和资产保全处置效果进行评价;4.参与风险管理部组织的押品风险排查、中介机构合作后评价。 5.组织本条线押品风险排查。(六)总行经营部门总行经营部门(总行金融市场部、投行与理财业务部)是负责对本部门所辖的类信贷业务押品的直接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本部门所辖的类信贷业务押品的管理工作; 2.对由分支机构与总行经营部门共同经营的类信贷项目,由总行经营部门督促各经办机构做好类信贷业务押品价值首次评估、定期重估工作,并在定期重估流程中,对分支机构内部评估小组审议的单一价值5000万元

9、(不含)以上的押品重估价值进行确认; 3.对由总行经营部门自营的类信贷项目,由总行经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自营的类信贷业务押品价值首次评估工作、定期重估工作;4.负责落实对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并根据风险管理部发布的押品风险预警提示落实相关风险管理措施;5.对本部门所辖类信贷押品进行风险排查,落实风险管理部组织的押品管理检查、中介机构合作后评价;(七)各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各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是负责对本分支机构所辖表内外授信业务押品的直接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实施本分支机构的授信业务押品价值首次评估工作、定期重估工作;2.负责落实对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问

10、题的整改,并根据风险管理部发布的押品风险预警提示落实相关风险管理措施;3.对本分支机构授信业务押品进行风险排查,落实风险管理部组织的押品管理检查、中介机构合作后评价;4.各分支机构下设部室职责参照总行对口管理部门的职责。(八)总行计划财务部总行计划财务部是总行内部评估小组的牵头组织部门,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组建总行内部评估小组,负责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价值单一价值5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押品定期重估工作,负责总行经营部门的押品价值首次评估和定期重估复审工作。2.负责内部评估人员的培训和管理。3.参与风险管理部组织的押品管理检查、中介机构合作后评价。 (九)审计部总行审计部是押品价值

11、管理的审计、监督部门,主要职责如下:1.对押品价值管理各工作环节进行现场或非现场审计检查,对押品价值公允性进行审查,发布独立审计意见。2.根据押品价值管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3.跟进押品价值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实施后续检查。4.视押品价值管理审计发现问题风险程度、影响面情况,做出风险提示或完善内控建议。5.参与风险管理部组织的押品管理检查、中介机构合作后评价。 第三章 岗位设置及职责第六条 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内部评估小组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设置内部评估小组,负责组织本机构押品价值首次评估结果和单一价值5000万元(含)以下的定期重估结果的审定工作。内部评估

12、小组办公室设在分支机构财务运营部,内部评估小组秘书岗由分支机构财务运营部一名人员担任,负责组织召开内部评估小组会议等工作。内部评估小组成员由3-7名贷审会或信贷预审会成员组成。第七条 总行内部评估小组总行设置内部评估小组,由总行计划财务部牵头组成,负责审查认定总行经营部门的押品首次评估和定期重估价值,负责审查认定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单一价值5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押品定期重估价值。总行内部评估工作小组人员由以下人员组成:(一)专职评估人员,指总行计划财务部专职负责内部资产评估的人员;(二)非专职评估人员,包括:1.已获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等专业资格但不属于专职评

13、估人员的人员;2.我行正、副调研员;3.风险管理部、公司金融部、个人金融部等部门指定的业务骨干。其中,专职评估人员由内部评估办公室主任指定,非专职评估人员由总行计划财务部随机抽取,总行审计部、监察室负责监督。每一个评估项目须指定一名成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评估项目金额大小,评估工作小组由3-5人组成。对评估难度较大、缺乏相关市场信息的内部评估项目,经总行计划财务部审批后,可以采用委托合作评估机构评估或通过咨询获取评估价格等方式进行评估。第八条 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内部评估岗各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设置内部评估岗,原则上由具有一定评估专业技术的业务条线人员专职担任或兼任,不限于1人

14、,客户经理不得对本人主办或协办的授信业务押品价值进行内部评估。其主要职责是:(一)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内部评估岗负责发起押品价值首次评估工作,对外部评估机构押品评估价值进行初审。(二)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内部评估岗负责发起押品价值定期重估工作,负责对押品进行现场勘察、清查和测量,收集押品所需的评估资料,并对押品重新评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负责运用适当的方法按规定频率对押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撰写内部评估报告。(三)负责对经办的押品价值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允性负责。第九条 总行经营部门内部评估岗总行经营部门设置内部评估岗,原则上由具有一定评估专业技术的业务条线人员专职担任或兼任,不限

15、于1人,客户经理不得对本人主办或协办的授信业务押品价值进行内部评估。其主要职责是:(一)总行经营部门内部评估岗负责发起押品价值首次评估工作,对外部评估机构押品评估价值进行初审。(二)负责押品价值定期重估工作,负责对押品进行现场勘察、清查和测量,收集押品所需的评估资料,并对押品重新评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负责运用适当的方法按规定频率对押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撰写内部评估报告。(三)负责对经办的押品价值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允性负责。第十条 总行计划财务部专职评估岗总行计划财务部设置专职评估岗,其主要职责如下:负责对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单一价值5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押品价值初评结果和总行经营

16、部门的押品价值初评结果复审;复审时,审查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总行经营部门评估操作流程的合规性。第十一条 客户经理负责配合完成押品首次评估相关资料的收集,对首次评估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协助开展定期重估工作。第四章 首次评估第十二条 首次评估方式首次评估,应以委托外部评估机构评估为主,由客户自愿委托经本行准入的外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客户须出具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说明书,详见附件1),并由外部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本行内部评估人员对外部评估机构评估结果进行审查认定后,可将评估报告明确的评估结果确认为押品的首次评估价值。第十三条 各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押品价值首次评估流程包括初审、

17、内部评估小组审议、报授信审查审批部门、正式出具评估报告等四个环节。1.初审。内部评估岗人员对外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参照外部评估报告的审核要点(附件2)开展审核工作,并填写外部评估报告确认书(附件3),签字、加盖分支机构公章。2.内部评估小组审议。(1)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的首次评估押品价值初审结果,报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内部评估小组审定。内部评估小组成员根据外部评估初步结果及内部评估岗审核意见,提出评估建议值并在外部评估报告确认书签字。(2)内部评估小组秘书岗计算评估组小组成员建议值算术平均值,将内部评估的“建议值平均数”作为中位数,外部评估机构的评估值只要不超出中位数1

18、0%的范围,即可接受,无需修正。反之,需进行重新评估,或另选外部评估机构。3.报授信审查审批部门。押品首次评估材料随授信调查报告报授信审查审批部门,授信业务审批通过的,通知外部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授信业务审批不通过的,首次评估流程中止。4.正式出具评估报告。办理抵(质)押登记前,外部评估机构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正式评估报告存入信贷档案。第十四条 总行经营部门押品价值首次评估流程包括初审、计划财务部专职评估岗复审、报授信审查审批部门、正式出具评估报告等四个环节。1.初审。总行经营部门内部评估岗人员对外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参照外部评估报告的审核要点(附件2)开展审核工作,并填写外部评估报告确

19、认书(附件3),签字、加盖部门公章。2.计划财务部专职评估岗复审。总行经营部门的首次评估押品价值初审结果,报总行计划财务部专职评估岗复审。专职评估岗根据外部评估初步结果及总行经营部门内部评估岗审核意见,提出复审意见并在外部评估报告确认书签字。3.报授信审查审批部门。押品首次评估材料随授信调查报告报授信审查审批部门,押品首次评估材料随授信调查报告报授信审查审批部门,对授信业务审批通过的项目,用信前出具正式评估报告。4.正式出具评估报告。办理抵(质)押登记前,外部评估机构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正式评估报告存入信贷档案。第五章 定期重估第十五条 定期重估是指在授信及抵(质)押存续期间内,为加强押品价值波

20、动管理进行的评估。对于存量续授信业务,定期重估结果作为续授信的押品价值评估依据。第十六条 定期重估方式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押品定期重估由内部评估岗发起,单一价值5000万元(含)以下的押品经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审定,单一价值5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押品的押品定期重估经总行审定。总行经营部门押品定期重估由内部评估岗发起,单一价值5000万元(含)以下的押品经总行计划财务部专职评估岗审定,单一价值5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押品定期重估经总行内部评估小组审定。如有必要(如涉及林权、采矿权、或在区外异地等专业性较强、复杂性较大的押品时),也可委托外部评估机构评估。个人类贷款、单一借款

21、人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下抵押类的微贷业务可根据押品价值变动规律,采取批量评估的方法进行重新评估,每次批量评估的押品合计价值不得超过5000万元,批量押品评估流程与单个押品评估流程相同。第十七条 定期重估频率(一)抵(质)押期间,所有押品都应进行重新评估。总行各经营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应根据押品的种类,按不低于银行押品重估频率表(附件4)规定的不同类型押品要求的最低重估频率,完成定期重估工作。(二)当发生以下事项时,即使未到重估周期仍需要对押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1.押品市场价格发生大幅下降,即押品市场现价低于最近一次评估值的10%时,须开展押品的重新评估工作;2.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信贷违约事

22、件,如公司类贷款逾期半年以上或发生其他重大违约事件;3.押品担保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向下迁徙为不良贷款;4.押品由信贷业务部门移交资产保全部门;5.发生重大风险事项等其他需要重估的事项。(三)按9月30日为基准日,定期重估原则上须于每年度的10月末前完成,并将本部门和本分支机构年度定期重估报告报相应条线的总行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若押品用于续授信抵(质)押的,定期重估时间须服从续授信的安排。年度内押品未涉及存量续授信业务的,应严格遵守重估频率的规定开展定期重估。第十八条 定期重估流程(一)外部评估流程如需采用外部评估方式的,参照首次评估流程。(二)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定期重估流程分支

23、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定期重估流程,包括重新测算价值、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内部评估小组审议、专职评估岗复审、总行内部评估小组审定、计划财务部出具批复等环节。1.重新测算价值内部评估岗搜集押品存续状况、市场信息等影响价值重估的关键资料,重新测算押品价值,撰写银行押品价值内部评估报告(附件5),并签字、加盖部门(分支机构)公章。采用批量评估方式的,填写批量押品价值内部评估表(附件6)。2.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内部评估小组审议(1)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的首次评估押品价值初审结果,报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内部评估小组审定。内部评估小组成员根据内部评估报告或批量押品价值内

24、部评估表,提出评估建议值并在内部评估报告确认书(详见附件7)或在批量押品价值内部评估表签字。(2)内部评估小组秘书岗计算评估组小组成员建议值算术平均值,将内部评估的“建议值平均数”作为中位数,评估值只要不超出中位数10%的范围,即可接受,无需修正。反之,需进行重新评估。单一价值5000万元(含)以下的押品,无须报总行审定押品价值,但须向总行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报备。单一价值5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押品,须报总行审定押品价值。其中属于类信贷业务的押品,需先报类信贷业务归口的总行经营部门确认定期重估价值后,再报总行审定。3.计划财务部专职评估岗复审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的单一价值5000

25、万元(不含)以上的押品的定期重估结果,报计划财务部专职评估岗复审,专职评估岗根据内部评估初步结果,提出复审意见并在内部评估报告确认书(详见附件7)签字。4.总行内部评估小组审定(1)总行内部评估小组成员根据定期重估结果及专职评估岗审核意见,提出评估建议值并在内部评估报告确认书(详见附件7)签字。(2)总行内部评估小组秘书岗计算评估组小组成员建议值算术平均值,将内部评估的“建议值平均数”作为中位数,评估值只要不超出中位数10%的范围,即可接受,无需修正。反之,需进行重新评估。5.计划财务部出具批复计划财务部根据总行内部评估小组审定结果,出具内部评估结果批复。须续授信的,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

26、心押品定期评估材料随授信调查报告报授信审查审批部门。无须续授信的,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押品定期评估材料存入信贷档案。(三)总行经营部门定期重估流程总行经营部门定期重估流程包括重新测算价值、专职评估岗复审、总行内部评估小组审定、计划财务部出具批复等环节。1.重新测算价值总行经营部门内部评估岗搜集押品存续状况、市场信息等影响价值重估的关键资料,重新测算押品价值,撰写银行押品价值内部评估报告(附件5),并签字、加盖部门(分支机构)公章。2.计划财务部专职评估岗复审总行经营部门押品的定期重估结果,报计划财务部专职评估岗复审,专职评估岗根据内部评估初步结果,提出复审意见并在内部评估报告确认书(详

27、见附件7)签字。单一价值5000万元(含)以下的押品,无须报总行审定押品价值,但需向总行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报备。单一价值5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押品,须报总行审定押品价值。3.总行内部评估小组审定(1)总行内部评估小组成员根据定期重估结果及专职评估岗审核意见,提出评估建议值并在内部评估报告确认书(详见附件7)签字。(2)总行内部评估小组秘书岗计算评估组小组成员建议值算术平均值,将内部评估的“建议值平均数”作为中位数,评估值只要不超出中位数10%的范围,即可接受,无需修正。反之,需进行重新评估。4.计划财务部出具批复计划财务部根据总行内部评估小组审定结果,出具内部评估结果批复。须续授信的,

28、总行经营部门押品定期评估材料随授信调查报告报授信审查审批部门。无须续授信的,总行经营部门押品定期评估材料存入信贷档案。第十九条 定期重估结果运用(一)开展存量续授信业务时,定期重估结果作为续授信的押品价值评估依据。若押品价值与借款人分歧较大,应聘用外部评估机构评估,流程以首次评估流程为准。(二)定期重估结果作为风险分类重要依据。(三)定期重估结果作为贷款减值损失估算及计提专项准备的重要依据。第六章 激励约束机制第二十条 涉及押品价值管理职责的,押品估值管理工作纳入本部室、本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评价。涉及押品价值管理职责的各部室、各分支机构应将内部评估的工作纳入其个人业绩考核。第二十一条 对押品估值管理中的重大违规事项,按照相关要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估值操作流程不符合规定要求;2.故意高估抵质押物价值;3.连续两期以上(含)未按要求对押品进行价值重估。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解释、修改,执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提出。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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