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1、目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生产过程和出厂销售。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销售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产品的处理结果;
3.2、质量负责人负责对不合格品作出处理决定;
3.3、生产科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4、处理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
产品所需的所有原辅材料在进厂时必须经过检验,确保在生产过程中只使用合格的原辅材料;
原材料进仓后要立即进行标识,标识采用挂牌方式,标明品名.数量及进仓日期,原则上要求分批堆放,并能满足先进先出的要求;
4.2、不合格半成品控制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工艺要求的半产品,必须把该批半产品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出显著的标识,以防止误用;
不合格半产品检验时发现问题则需对其进行评估,对不合格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及健康的,则应立即销毁并按规定即时做好容器的卫生消毒工作,同时查明原因以防再次发生;;
不合格半成品的处置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履行相关批准手续。
4.3、不合格成品控制
经成品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化验知成品仓库不准发货,并及时将信息反馈有关部门;
成品仓库接不合格通知应及时对不合格成品进行现场标识,并能明显区分;
不合格成品根据检验结果应及时进行评估,对成品应作销毁处理;
各项处理批准手续都应有记录备查。
5、客户产品质量申诉处理
5.1、对客户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经营部门反馈质管部门,再由质管部门处置。
5.2、当确认产品质量问题时,由质管部门负责追溯,分析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并报质量负责人及厂长。
5.3、追溯时可和有关人员前往客户处进行实地调查,同时和经
营部门追查同批次产品的销及时阻遏 及时阻遏 售渠道及时阻止产品的销售.
5.4产品发生的质量问题,则该批产品必须回收,回收方式可由本厂派人回收或委托客户进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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