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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请合同
(两 方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对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明确双方在委托审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 年 月 日的资产负债表, 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以下报告和说明:
第二条 审计收费
(一)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该费用总额包括乙方因提供审计服务所需支付的税费及履行本合同下全部权利义务所需的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时除外。
(二)审计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与方式为 参考条款: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且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应金额发票后日 内(含本数)支付 %的审计费用,剩余款项于审计报告终稿完成且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应金额发票后 日内(含本数)结清。
:
(三)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致使乙方人员抵达丙方的工作现场后本合同所涉及的审计服务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的,乙方应退还扣除为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已经发生的费用后丙方已支付的审计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明确的审计要求,包括审计质量、审计重点等。
(二)甲方的义务
1 、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所需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审计工作,影响审计结论的独立、客观、公正。
3 、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 、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审计服务费的权利。
2 、乙方有权利获取实施本合同约定的审计业务所需的有关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
(二)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的规定进行审计,不得以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为由拒绝发表意见或发表不适当的意见。
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有关报告和说明。
3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
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项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本合同约定由乙方出具的报告,不得由乙方下属的分支机构出具。
5 、乙方应派出足够的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审计人员,开展本合同约定的审计业务。乙方派出的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化工企业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且不得由分支机构人员担任。
6 、乙方应在不违背独立性的前提下,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工作。
7 、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财务会计业务方面的咨询积极给予解答。
第五条 报告的提交和使用
(一)报告的提交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报告和说明,其中审计报告一式 份,其他报告和说明一式 份。(另需提供电子文档)。
(二)报告的使用
乙方提交的全部报告由甲方负责分发、使用。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终止条款
(一)甲方有权根据需要终止本合同,与乙方解除审计服务关系。
(二)在上述终止本合同的情况下,对于乙方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由双方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的,甲方可扣减审计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仍有义务按照甲方重新要求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有关报告。
(二)如乙方因执业中违规而受到国家相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签订涉外合同时需约定合同的适用法律,应以约定我国法律为宜。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建议尽量选择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如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时,应核实所填写的仲裁委员会是否存在及其名称是否准确。目前并非每一城市均设有仲裁委员会。
(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约定选择的解决方式为: 。
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 保密责任
乙方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文件资料,以及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根据国家规定和甲方相关制度、纪律规定需对外保密的信息应当保守秘密,在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对于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如本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则由其负责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如本合同由授权代表签字,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其他 除根据范本可在条款中填写的内容以外,如有对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修改或增减,请在本条(第14条 其他)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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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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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Email:
Email:
QQ: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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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请合同
(三 方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丙方(被审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丙方(被审方):
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对丙方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明确三方在委托审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丙方 年 月 日的资产负债表, 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以下报告和说明:
第二条 审计收费
(一)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该费用总额包括乙方因提供审计服务所需支付的税费及履行本合同下全部权利义务所需的费用,但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审计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与方式为 参考条款: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且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应金额发票后日 内(含本数)支付 %的审计费用,剩余款项于审计报告终稿完成且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应金额发票后 日内(含本数)结清。
:
(三)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致使乙方人员抵达丙方的工作现场后本合同所涉及的审计服务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的,乙方应退还扣除为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已经发生的费用后丙方已支付的审计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明确的审计要求,包括审计质量、审计重点等。
1、甲方的义务
2、甲方应保证丙方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审计费用。
3、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审计工作,影响审计结论的独立、客观、公正。
4、甲方负责乙、丙双方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有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审计服务费的权利。
2 、乙方有权利获取实施本合同约定的审计业务所需的有关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
(二)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的规定进行审计,不得以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为由拒绝发表意见或发表不适当的意见。
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有关报告和说明。
3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丙方信息予以保密。
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项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出具报告的,不得由乙方下属的分支机构出具。
5 、乙方应派出足够的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审计人员,开展本合同约定的审计业务。乙方派出的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化工企业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且不得由分支机构人员担任。
6 、乙方应在不违背独立性的前提下,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工作。
7 、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财务会计业务方面的咨询积极给予解答。
第五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应当为乙方开展审计、履行必要审计程序、取得充分审计证据提供必要条件。丙方不得干预乙方的审计工作,影响审计结论的独立、客观、公正。
(二)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三)丙方应根据乙方提出的审计意见进行会计调整,丙方对审计意见存有异议且未进行会计调整的,应当在上报年度财务决算时,向甲方提交说明材料。
第六条 报告的提交和使用
(一)报告的提交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报告和说明,其中审计报告一式 份,其他报告和说明一式 份。(另须提供电子文档)。
(二)报告的使用
乙方提交的全部报告由甲方负责分发、使用。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 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时,甲、乙、丙三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各方,并由三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终止条款
(一)甲方有权根据需要终止本合同,与乙方解除审计服务关系。
(二)在上述终止本合同的情况下,对于乙方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由三方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的,丙方可扣减审计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仍有义务按照甲方重新要求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有关报告。
(二)如乙方因执业中违规而受到国家相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签订涉外合同时需约定合同的适用法律,应以约定我国法律为宜。
。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建议尽量选择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如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时,应核实所填写的仲裁委员会是否存在及其名称是否准确。目前并非每一城市均设有仲裁委员会。
(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三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三方约定选择的解决方式为: 。
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2、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保密责任
乙方对于丙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文件资料,以及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根据国家规定和甲方相关制度、纪律规定需对外保密的信息应当保守秘密,在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对于因此给甲方、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如本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则由其负责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如本合同由授权代表签字,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签字并加盖三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 除根据范本可在条款中填写的内容以外,如有对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修改或增减,请在本条(第15条 其他)中规定。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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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税号:
Email:
Email:
QQ:
QQ:
乙方:
(盖章)
丙方(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Email:
QQ: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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