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企合作协议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以下简称乙方)为适应我国铁路事业的高速发展,加强轨道行业职业教育及铁路企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原则,共建良好与长期的校企合作关系,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总则甲乙双方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企业参与学校建设和人才培养,学校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毕业生,校企相互合作,共同提高,实现双赢。二权利和义务(一)甲方1甲方作为乙方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基地,在甲方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为
2、乙方学生提供相应实习场地;2.甲方有用工需求时,如乙方学生符合招聘条件,甲方可优先选拔和录用乙方学生;3甲方可为乙方发展建设、人才培养、课程改革提供建设性意见和有关信息。甲乙双方建立全方位、多层面的校企合作、产学结合有效机制;4.甲方接纳乙方教师在甲方进行不定期或挂职锻炼;5.甲方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旧设备、零件赠与乙方为乙方校内实习之用;6.甲方如有产品开发、技术合作时,为乙方提供合作项目,共同完成项目开发和技术合作。(二)乙方1乙方承接甲方订单培养,在甲方需要的时候,按甲方要求为甲方定向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2.乙方为甲方进行员工的培训和技能鉴定,根据甲方的需求为甲方在职员工提供职业技能培
3、训和技能鉴定;3.乙方根据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可邀请或聘任甲方的专家、技师等担任特聘教授或实习指导教师;4.乙方可为甲方发展建设提供策划、咨询、设计、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服务;5.乙方教授、讲师在甲方企业生产、产品开发需要时参与技术合作、产品开发等工作。三、双方同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借助对方品牌进行正面宣传。四、为保证合作协议的实施,提高工作效率,由校企合作处具体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五、关于具体的校企合作项目,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另行签署协议,制定实施细则。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十年,协议期满后再根据双方合作情况进行修订。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