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施工工艺设施设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局工程项目施工工艺设施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局技术人员工艺设施设计能力,使项目工艺设施设计成果更加安全、经济、合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工艺设施设计管理办法的编制依据为: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局海外项目合同约定的建设技术标准;局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局现行的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局《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工艺设施设计主要为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模板、支架等临时承重结构;挂篮、架桥机等大型设备;基坑围护结构和其它大型临时设施的设计。
第二章 工艺设施设计的分类
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工艺设施设计是否由第三方单位设计有明确要求的,按建设单位要求执行;无明确要求的,工艺设施设计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三个类别。
第五条 需委外设计的Ⅰ类工艺设施为安全风险非常大、技术难度高、设计计算复杂(包括需建立板、梁及实体组合空间模型,计算中含有时间函数、震动稳定性分析、材料非线性分析、
几何非线性分析、流体力学分析、热力学分析、复杂边界条件、复杂地质条件的计算模拟)和局内无类似施工经验的特殊结构工程。Ⅰ类工艺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
1. 水中栈桥、平台
⑴施工时水深≥10m,且水文条件复杂或长度≥1000m 的水中栈桥。
⑵施工时水深≥20m 的钻孔平台。
⑶跨越三级及以上通航航道的水上施工平台或栈桥。
2. 复杂的板、梁实体组合结构。
3. 安全风险大的重大装备和经改造再使用的架桥机、造桥机及现浇梁移动模架。
4. 基坑支护工程
⑴开挖面距离既有建筑物(构筑物)≤5m,当建筑物(构筑物)为非桩基础时,深度大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底的基坑支护工程。
⑵施工时水深≥20m 基坑支护工程。
⑶开挖深度≥20m 或开挖深度<20m,但地质非常复杂的基坑支护工程。
5. 铁路及地方高等级公路改线的临时便桥工程。
6. 跨度>12 米且使用时间超过三年的生产、生活用房。
7. 国家或行业明文规定需进行委外设计的。
8. 局认定其它应委外设计的工艺设施。
第六条 可自行设计的Ⅱ类工艺设施为安全风险较大、具有一定技术难度、设计计算相对复杂(包括独立空间桁架、实体、板壳结构,手工或简易计算软件无法完成、需采用专业计算软件建模计算的方案)。Ⅱ类工艺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
⑴低于Ⅰ类标准的水中栈桥、平台和基坑围护工程。
⑵低于Ⅰ类标准的深基坑支护工程。
⑶采用悬臂浇筑法施工的挂篮。
⑷承重支架(含脚手架、托架、爬架、吊架等)。
⑸连续梁(刚构)等梁体预制拼装的吊架(或导梁)、钢梁悬臂拼装的临时结构。
⑹特殊工艺设施设计,如:桥梁转体设施,钢桁梁拖拉设施、浮运吊装及顶推设施,框架桥及顶管顶进设施等。
⑺承台、墩身、梁体模板及隧道衬砌台车等设施。
⑻除铁路工程之外的桥梁梁体预制场临时工程(含制梁台 座、存梁台座及龙门吊轨道基础等)。
⑼大型构件吊装设施及吊点设计。
第七条 可自行设计的Ⅲ类工艺设施为可采用手工或简易软件进行计算的连续梁、简支梁、一般的拉压杆件和地基基础等涉及平面计算的、有成熟计算算例的工程。
第三章 工艺设施设计的责任划分
第八条 工艺设施设计由各子(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组织。
第九条 工艺设施设计分为委外设计和自行设计两种形式。第十条 委外设计的,项目部在签订正式的委外设计合同
前,应将合同内容报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评审,合同中应明确委托方、受托方的责任和义务,其中公司技术管理部门需对委外设计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技术服务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 自行设计的,设计人(计算人)为设计成果的第一责任人,复核人为设计成果的第二责任人,审查人承担设计成果各自分工内容的审查责任,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对设计成果负总责。
第十二条 对委托局内设计单位进行的工艺设施设计,局技术中心负责对工艺设施设计存在的分歧进行协调。
第十三条 施工方案中缺少必要的工艺设施设计资料的,相关业务部门或单位不得批准实施。
第十四条 现场必须严格按已审批的工艺设施设计成果实施,工艺设施设计成果未获审批的,现场不得实施。
第四章 工艺设施设计资质要求
第十五条 工艺设施设计方的资质应满足建设(或监理)单位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当建设(或监理)单位无要求时,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委外设计可由单位或个人进行。委外设计单位可为:具有相应等级设计资质且从事与工艺设施设计内容所涉专业
相同或相近的设计单位或具有同等结构检算能力的科研院所(院校);委外设计个人必须为具有相应等级的国家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第十六条 自行设计的Ⅱ类工艺设施,必须由通过局组织的计算能力认定且备案的公司技术人员作为主要设计者参与工艺 设施设计及审查。当公司没有局认定且备案的设计人员时,应委外设计(含委托局内其它单位设计)。
第十七条 自行设计的Ⅲ类工艺设施,可以由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初步设计,但必须通过局组织的计算能力认定且备案的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复核和签字确认。当公司没有具备资质的人员复核和签字确认时,应委外(含委托局内其它单位人员)进行签认。
第十八条 委托局内其它单位设计的,应按照委托局外单位执行,签订正式的委托设计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 工艺设施设计及成果
第十九条 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应将所涉及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工艺设施设计进行分级(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工艺设施设计编制计划,经公司审核后,上报局管控组、技术中心确认后按照分类要求、时间要求进行编制。工艺设施设计应本着促进技术发展进步的宗旨,满足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工期、经济等要求。
第二十条 工艺设施设计前,委托单位应将完善的施工图、
地质勘探资料、施工方法(工艺)、现有材料和设备状况、使用要求等提交设计单位(设计人),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
第二十一条 工艺设施设计应结合现行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荷载选取及组合应合理,计算工况应全面,力学模型及边界条件应符合实际。设计选取的安全等级和可靠度应满足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临时结构的构造细节应满足现场作业需要并便于操作。
第二十二条 工艺设施设计成果要求
1. 设计说明文字部分主要包括:工程概况(主体工程设计情况、相关水文、气候和地质情况)、工艺设施设计方案概述、设计原则及依据。
2. 设计图:结构设计图(钢筋混凝土结构还应有钢筋设计图, 施工(制造)工艺、精度及质量要求)、节点详图、主要材料数量等。图纸绘制时应符合局《施组、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
3. 设计计算书作为附件资料,主要内容应包括:力学模型建立(包括设计参数选定、设计荷载选取和组合、工况分析等)、计算过程及结论。
第二十三条 自行设计的工艺设施设计应由第二人采用不同的方式(软件)进行复核,并在设计说明中予以说明。
第二十四条 工艺设施设计完成后,局和公司应在施工方案
审查时一并对工艺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审查前,公司应进行审查分工,制订审查表(参见后附表 1),审查表中审查主要项包括: 设计说明文本、设计图纸、计算书等。主要审查项要分列审查细目,如设计图纸审查细目可按结构部位详列,计算书可按结构部位或检算章节进行详列。审查完成后,在审查分工表上由相关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
第二十五条 工艺设施设计以附件形式(或单独成册)同方案一起按局《施组、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行报批。
第六章 工艺设施设计实施管理
第二十六条 工艺设施设计完成后,设计单位(人员)应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设计交底,明确设计意图及施工(制造)应注意事项,并向项目部出具正式的设计交底书面材料。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必须严格按图纸进行施工,工艺设施设计图纸未经原设计单位(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的应提报原设计单位(人员),由原设计单位(人员) 进行变更设计,并对变更设计进行交底。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应与工艺设施设计单位(人员)密切联系、加强过程沟通,以便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 工艺设施设计过程中形成的专有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应在委外合同中明确,并按局科研、工法和专利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委外设计(含委托其他公司)原则上参考公司所在地设计收费标准,本着双方自愿、共同协商的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中未尽事宜遵照局现行的《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局技术中心负责解释,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附表:施工工艺设施设计审查表
施工工艺设施设计审查表
设计名称
设 计 人
审查部门
审查情况
主要审查项
审查细目
审查重点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文字说明审查
工艺设施设计文字
说明
工艺设施设计文字叙述是否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案及工艺设施方案吻合,设计依据的规
范、书籍是否符合要求并有效。
工艺设计图纸
图纸合规性
设计图纸尺寸图幅、标注、图例、文字高度、图标等是否符合局相关要求。
图纸内容
图纸内容是否符合工艺设施设计,是否有差、错、漏画图纸现象,图纸能否表达设计意图,尺寸、材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
有工程数量表。
图纸深度
是否绘制了重要及关键部位细部构造,复杂
结构是否绘制装配图或三维图,是否绘制关键节点的大样图等。
工艺设计计算
计算依据及原则
计算的依据是否正确,所采用的软件是否有效,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计算原则是否恰当。
材料选用
及参数选取
材料选取是否符合工艺设计说明,材料的物
理性能参数选取来源是否明确,物理性能参数选取是否正确、合适等。
荷载取值及组合
荷载取值是否正确或来源是否符合要求,荷
载取值是否全面;荷载组合是否全面并符合要求,荷载组合系数是否正确。
工况分析
工况分析是否全面,各工况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工作状态,选取的计算工况是否为最不利工况。
计算过程及结论
模型建立是否正确,边界条件是否正确,计算是否采用最不利工况,计算简图是否清晰并符合工况,计算是否全面,计算结论是否
明确。
审核结论:
技术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