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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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等级评分标准(部颁标准)
一等
(20~17分)
二等
(16~12分)
三等
(11~7分)
四等
(6~0分)
基
础
等
级
内容20分
切合题意
中心突出
内容充实
感情真挚
符合题意
中心明确
内容较充实
感情真实
基本符合题意
中心基本明确
内容单薄
感情基本真实
偏离题意
中心不明确或立意不当
没有什么内容
感情虚假
表达20分
符合文体要求
结构严谨
语言流畅
字体工整
基本符合文体要求
结构完整
语言通顺
字体较工整
大致符合文体要求
结构基本完整
语言基本通顺
字迹清楚
不符合文体要求
结构混乱
语言不通顺,语病多
字迹潦草难辨
发
展
等
级
特征20分
深刻
丰富
有文采
有创新
较深刻
较丰富
较有文采
较有创新
略显深刻
略显丰富
略有文采
略显创新
个别语句有点深刻
个别细节或例子较好
个别语句较精彩
略显个性
说明:
(1)基础等级评分,“内容”以“题意”“中心”为重点,“表达”以“语言”“文体”为重点;发展等级评分,以“有文采”“有创新”为重点。
(2)发展等级评分,不求全面,可根据下列“特征”4项16点中若干突出点按等评分。
深刻:透过现象深入本质,揭示事物内在的因果关系,观点具有启发性。
丰富:材料丰富,论据充实,形象丰满,意境深远。
有文采:用词贴切,句式灵活,善于运用修辞手法,文句有表现力。
有创新:见解新颖,材料新鲜,构思新巧,推理想象有独到之处,有个性色彩。
(3)缺标题扣2分;字数不足的,每少50个字扣1分;每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的不计,错别字扣满5分为止。
(4)确认有抄袭的作文,“基础等级”在四等之内评分,“发展等级”不给分。
作文评分执行细则
一、作文无标题扣2分。
二、基础等级分按标准给分,即以“题意”“中心”“语言”“文体”为重点,全面衡量,准确入等。基础等级中的内容判为四等的作文,表达项、特征等级项可在三等及其以下酌情给分。
三、特征等级分是总分的组成部分,不是奖励分,应注意区分度,但不求全面,可依据等级评分标准中“深刻”“丰富”“有文采”“有创新”4项16点中若干突出点按等评分。特征等级分以“有文采”“有创意”为重点。
四、凡认为有政治观点问题的作文,可视为“立意不当”,按等级评分标准相关要求判分,并须交阅卷组或指导委员会商量判卷。
五、确认为抄袭的作文,提供核查线索,经阅卷指导委员会核实后,按标准扣分,即“基础等级分”在四等之内评分,“特征等级分”记0分。
六、作文不足800字,每少50字扣1分。扣满8分为止。若作文只有200字以内而又未完篇者,在“内容”“表达”两项中酌情给分,总分不超过10分,“特征等级分”记0分,不再减字数分。200—400字且未完篇者,扣完8分字数后,“内容”和“表达”在三等级以下考虑,“特征”在第四等考虑。特殊文体除外,但应提交小组讨论判分。
七、每一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不记,扣满3分为止。
八、若因“缺题目”、“不足字数”、“错别字”需减分的,就在评分栏中“缺题目”、“不足字数”、“错别字”填上应减的分数,若没有减分,在相应栏上记“0”。
九、全篇用外语写作,一律记“0”分。全篇使用不规范汉字,交阅卷指导委员处理;局部使用不规范汉字,交作文组长处理。
作文评分标准
1、审题:切合题意(45分以上);符合题意(36分—44分);基本符合题意(30分—36分);偏离题意(30分以下)。
2、 中心是否突出。(全篇文章是否围绕一个中心来写,是否出现了AB式中心等)
3、 语言是否流畅。(是否出现语句不通顺,缺字、漏字等现象。)
4、 文体是否明确。(记叙文和议论文,要写什么文体像什么文体,不能出现“四不像”文体。)
5、 书写是否工整。(书写工整漂亮算一个亮点。每个亮点加3分)
6、 是否有文采。(语句优美、有哲理等。有文采算一个亮点。)
7、 事例是否丰富。(文章用了至少2、3个事例,事例丰富算一个亮点。)
8、 缺标题扣两分。
9、 错别字一个扣一分,扣满3分为止
10、字数不足。(字数不足200字,10分以下;字数不足400字,20分以下;字数不足600字,30分以下;字数每少50字扣1分,超出部分按上面的情况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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