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凝土班组劳务承包合同发包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方承建工程任务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甲方将昌江县黎族自治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宁科住院大楼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混凝土工程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便于班组施工作业的管理,明确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及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履行。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昌江县黎族自治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宁科住院大楼项目.2、工程地点:昌江县黎族自治县县城.3、建筑规模:安宁
2、科住院大楼一栋,建筑面积5577.47平方米.4、建设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中西医结合医院.5、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中联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条 承包方式乙方以包人工(含二次结构)、包搅拌机、包斗车、包辅材、包机具(布料机、磨光机、砼浇筑用灰桶、铁锹、电机、振捣器、水管、铝合金刮尺、扫把等)、保质量、包进度(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等。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根据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有砼浇筑、构造柱浇筑等有关混凝土分项工程内的所有砼浇筑及养护;三级配电箱外的电缆线、砼机具的维修保养。总包签发的洽商、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混凝土班组承包范围内工作所进行的合理工序中包含的全部工作,具体如下:1、混泥土进场后
3、卸车、场地清理。混泥土工前与混泥土水平、垂直运输有关的所有用工,与混泥土入模有关的所有用工。2、混泥土浇筑作业开始前的模板内杂物清理,模板浇水湿润、操作平台的搭建及工序产品的保护措施施工。剪力墙拆模后及时清理墙角,顶板模拆除后及时清理砼垃圾,砼垃圾不得从垃圾通道出,必须从卸料平带出。3、混泥土工作面及时清理、散落砼、砂浆清理、回收利用、倒运至指定的地点。4、砼机械运输、就位、使用、维修。文明施工。砼表面处理修补。浇筑砼时,板面细拉毛前必须使用磨盘,工完场清的所有内容。第四条 工期要求严格按项目部具体进度计划执行。若遇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其他工种未能及时配合以及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经甲方确认后
4、,方可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当一个月之内因乙方原因多次延误工期或恶意停工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以所完成的工程量按80%结算,乙方不得持有任何异议。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第六条 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结算1、承包单价:按图纸标注的建筑面积5577.49计算,包干单价18元/平方米(大写:每平方米壹拾捌元)。2、付款方式:每月内支付所完成工程量的70%,主体完工后支付总工程量的80 %,剩余 20 %在整个混凝土分项工程完工并验
5、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3、以上承包单价包含整个混凝土分项工程的的所有承包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索取和该工程相关的任何费用。4、此承包单价在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无任何理由变更承包单价。若有一方提出理由更改单价而导致工程延误,则该方承担该合同总价10%作为违约金。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场,若乙方强制退场或以其他理由退场的,甲方按照乙方完成量的80%结算给乙方。第七条 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及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服从总包及甲方等相关部门的指挥,自觉遵守和执行总包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班组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6、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亡的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费用。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上的,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70的费用,乙方承担30的费用;2、班组进场后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或影响工程进度,影响工期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完成工程款的20%,按完成工作量的80%结帐。3、乙方作业人员若在施工区域内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罚款1000元/次,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人员必须清理出场。凡在施工区域外发生的治安事件,均由乙方自行负责。4、班组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所有管理人员的全面管理和调度,服从大局。对不服从工长及管理人员安排者,罚款1000元,造成的
7、后果自负。5、浇筑混凝土前必须将模板上的尘渣和墙柱脚冲洗干净,未冲洗直接进行浇筑的罚款100元/次。在洞口或临边灌筑混凝土时必须搭设临时作业平台按要求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以免造成操作人员的安全和材料的浪费,如不采用措施施工的罚款200元/次。未按照技术交底浇筑而造成爆模的罚款200元/次,由此造成的损失又混凝土班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6、未有专人养护混凝土的罚款100元/次,同段混凝土每天不少于2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安全带,违章一次罚款50元/次。7、乙方须遵守施工总承包和甲方制定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济处罚。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1、派驻施工员对工程
8、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验收,解决协调有关事宜。2、向乙方进行质量要求、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交底。3、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第九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合同签订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中的管理(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合等事项),工地班组长须常驻现场。2、按规定不得使用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和患有不适合本工程作业的病残人员。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部门对工地的安全处罚,由乙方承担。3、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经甲方或总承包方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如违规操作、无证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4、乙方须熟悉图纸,参加甲
9、方组织的质量要求、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的交底。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施工。5、乙方承担每次支付工程款前的所有工人的生活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施工。6、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分包协议或合同,若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扣除乙方完成工程款的20%,按成品的80%结帐。第十条 保险1、施工总承包已按照当地政府要求购买工伤保险,乙方应视其需要自行购买保险,保险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若发生施工总承包购买保险保赔额以外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若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时,因此导致保险期延长的损失,也应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 争议和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先行和解或调解,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第十二条 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算工程余款后自行失效。2、本合同正本壹拾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同具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印: 乙方签印: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精选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