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权及商品转让合同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本经营权转让合同,双方约定如下:第一条 合同标的:1、地点: 2、商铺位置: 第二条 商铺商品经营权的内容:1、甲方将华艺灯饰商铺全部商品经营权一次性出让给乙方,乙方对该商铺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甲方出让后对乙方的经营无权过问。 3、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按规定依法纳税和缴纳工商、卫生防疫等管理费用。 第三条 出让方式、价款及付款方式: 1、甲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将店铺的经营权
2、及全部商品出让。 2、出让价款人民币: 圆整(小写:¥ .元) 3、所有商品出让款,分12个月付清(每月不定期付款)。 第四条 其他费用的支付 1、其他费用是指:除去出让金外,商场运营正常发生的物业管理费、铺内装饰照明和其他用电、自用水以及铺内灭火器购置维修等费用。 2、乙方自合同正式生效后,依法交纳各种应交的其他费用。甲方所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甲方的债务纠纷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否则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1、合同生效后,乙方即获得合同约定的商铺商品经营权,享有该商铺所有的物品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在经营期间要遵守市场有关规定的规章制度,并自己负
3、责本商铺的财产安全。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照建材城规定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自用水及合同约定的费用,依法积极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款。4、乙方可自主转让商铺产品经营权。甲方就配合乙方办理变更登记,同时甲方必须帮助乙方平稳过渡,暂时约定时间不少于壹年(甲方帮助人员按市场其他店铺同等工资支付)。第六条 违约责任:1、因甲方的原则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就按法经营,经营期间自行发生的商业行为自己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 免责条款1、如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均无权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第八条 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对合同约定的商铺商品经营权交易即告完成。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共计三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4、本合同另附商品明细表,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见证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精选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