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案广告总代理合同广告客户:上海泰欣置业有限公司 (甲方)代理公司:上海乾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经甲方对乙方的专业实力、服务态度、人员素质等诸多方面的考察,对乙方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乙方亦对甲方产品及企业进行分析,认为此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卓越形象本着“我们和您一起销售”的理念,以“建立互惠互利的战略伙伴”为合作目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双方确认:乙方担任甲方 2010 年8 月1 日至2010 年 12 月31 日品牌管理公司。一、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下列品牌及其它的行销传播推广咨询服务,按双方商定的时限完成:
2、(一)、品牌管理推广服务。1、品牌建构期(1)、楼盘广告企划及媒介投放策略(2)、广告创意及表现(3)、整合传播实施(4)、 整合传播实施(二)、品牌传播及相关广告的服务1、品牌传播所需的各种样册、标签、包装或各类平面及立体辅助销售制作物的设计。2、整合行销传播的广告、促销、公关等方面的策划和创意。3、各种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媒介咨询和投放建议。4、品牌传播效果评估。5、提供营销策略与楼盘的咨询及支持服务。6、广告效果评估分析季报与年报。二、收费标准 合作服务费用采用如下形式: 品牌管理推广服务费总计 492.6 万元,人民币 肆佰玖拾贰万陆仟元整 策划费基本构成如下:1、品牌策略、广告策略、
3、促销及公关活动策略的策划费2、广告的创意及设计等费用3、创作用图库、光碟的购买(除特殊图片需租片除外)4、电脑制作过程的打印费等5、乙方品牌服务小组的运作成本6、乙方品牌服务小组其他日常开支7、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媒介咨询和投放建议费用三、媒介总代理项目及费用1、活动:1、活动场地:七宝乐购中厅、房展会2、活动日期: 2010 年 8 月 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3、SP活动: 600000 元;策划、设计、制作及执行费用: 850000 元;合计总费用: 1450000 元,计人民币(大写): 壹佰肆拾伍万元整 2、平面媒体:(详见附件)投放日期: 2010 年 8 月 1
4、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投放费用: 715600 元,人民币(大写): 柒拾壹万伍仟陆佰元整 3、其他媒体: 投放日期: 2010 年 5 月 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投放费用: 500000 元,人民币(大写): 伍拾万元整 4、制作(销售道具及其他)投放日期: 2010 年 5 月 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投放费用: 2020000 元,人民币(大写): 贰佰零贰万元整 5、顾问(策划、培训及广告设计):制作费用: 240400 元,人民币(大写): 贰拾肆万零肆佰元整 以上项目合计费用: 492.6 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贰万陆仟
5、元整 备注:印刷制作类,包括单张、折页、海报、横幅、彩旗、展板等项目,由乙方直接制作。影视广告制作由乙方监控拍摄过程和创意执行。三、付款1、为了便于乙方尽快全面开展相关工作,本合同签字确定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款的30%,计人民币1477800 元,人民币(大写) 壹佰肆拾柒万柒仟捌佰元整 ;合同履行中,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合同款的40%,计人民币 1970400 元,人民币(大写) 壹佰玖拾柒万零肆佰元整 ;合同执行完毕后 7 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余款项。2、请款作业:乙方一律开具正规发票,并附请款细目,甲方应于收到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款项。四、赔偿1、乙方为甲方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的广告及有关活动
6、,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经甲方确认后实施的活动。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如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甲方提出必要建议,并可拒绝执行。3、乙方对于其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像),尤其是广告作品必须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五、保密 由甲方或代表甲方之人提供给乙方并向乙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资料及技术等信息,乙方将
7、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甲方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1、除非乙方认为有充分理由及执行本商品之广告所需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2、双方合约终止时,应即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归还甲方并从合约终止日起一年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六、使用权 由乙方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像)所有权归甲方,甲方可独家、无限制及无限界地拥有创作概念的使用权。七、违约责任1、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需有效认真的履行合约,无不当理由不得终止合同。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本合同。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合同。甲方: 乙方: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日期: 2010年7月11日 日期:201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