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焦炭购销合同甲方(供方): 合同编号:乙方(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10年7月 日一、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及供货期限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吨)单价(元/吨)总金额(万元)交货时间及数量冶金焦国标二级吨30000176052802010年7月合计人民币(大写):伍仟贰佰捌拾万元整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要求:灰份13.5%(每超0.1%,按比例扣罚6元/吨),硫份0.7%(每超0.01%,按比例扣罚1元/吨),挥发份1.9%,(每超0.1%按比例扣罚5元/吨),水份10%(超出部分扣重),粒度要求2580mm,焦沫8%,M4076%,M2588% ,M1
2、08.5% 。三、交货地点: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其中运费60元/吨。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费由供方承担。五、检验标准:货物数量以需方过磅为准;质量以需方化验为准,如有异议双方共同取样,以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检验为准。六、结算方式:供方每批次供货达到2000吨时,供方根据到货数量向需方开具85%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收货方的收货磅单,需方支付相应货款,收货方出具结算单后,供方开具剩余增值税发票及运费票据,需方支付剩余货款。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的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证明是指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或双方认可的书面材料。双方可协商,不追究对方的责任。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双方必须按期履行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应按货款总值的5%赔付违约金。八、在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九、本合同长期有效,价格随行就市,供需双方协商处理。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供方(章): 需方(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行:账号: 2010年 7月 日 2010年 7月 日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