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级建造师聘用合同甲方: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二级建造师证、工程师职称证等证件以甲方名义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一事达成一致,兹订立协议如下:一、工作方式: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现聘用乙方为兼职员工。乙方同意将本人二级市政、建筑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证件以甲方名义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供甲方用于申报企业资质申报、升级、年检,以及投标报名等,并同意将相关证件交由甲方保管。 二、聘用期限:自乙方各类证书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功注册于甲方名下,且经网上(住房和城乡建设
2、部中国建造师网 3 年止。三、人事关系管理 乙方受聘期间,人事关系自行管理。四、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1、聘用期间乙方二级建造师的工资为¥30000 元/年(人民币 叁万 元整),协议期为叁年,按年支付,自聘用生效日起计算,合计¥90000元(人民币玖万元整)。本协议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协议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2、乙方开户行: 户名: 账号: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二级建造师转注注册手续,乙方将二级建造师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自然人卡给甲方用于办理上述手续,甲方收到上述转注所需的证件后,甲方支付乙方¥ 1000
3、0 元(人民币 1万 元整)作为押证订金。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且在甲方办理二级建造师转注时必须予以配合。5、乙方注册证书在甲方转注册成功后经网上公示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一年工资的余款(壹年工资总额减去订金部分)¥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在网上公告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注册不成功,乙方需将订金退还给甲方。合同期为三年,则第二、三年工资的支付时间为第二、第三年的“网上公告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给乙方。6、若甲方以乙方为项目经理的工程中标,甲方应从工程开工日(以发出施工任务通知书规定日期为准)至竣工验收日(以办理好安全评价书日
4、期为准)期间补助乙方¥ 2000 元/月(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计发,满15天的按壹个月计发)。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工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亲临项目现场指导、接待主管单位检查等,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乙方应予配合,甲方支付乙方出场费¥ 1000 元/日,配合期间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其中交通费实报实销,住宿标准不超过 200元/天,餐费100元/天,特殊情况另行协商确定;所属工程项目聘请乙方到工程项目驻现场担任项目部职务的,报酬另行协商。五、甲方的义务1、自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乙方的配合下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转注册手续及B证变更手续。2、甲方免费为乙方办理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
5、年检等相关手续,并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3、聘用期间,甲方承担乙方相关证件的注册及维护的费用,包括注册费、印章费、年检费、继续教育费用等。4、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证、自然人卡及等有关证件原件在聘用期间由甲方保管、统一调动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并保证安全。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补证期间甲方应继续以本协议工资标准按时支付乙方工资,直至证件补办归还;如无法补办,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因乙方自身原因遗失证件的,甲方概不负责补证,且本协议自动失效,已支付全年工资的,自证件遗失之日后的工资乙方应予以退还(应退还工资=年薪/365*证件遗失日至本期年薪截止日)
6、。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另外乙方需提供的证书、印章等材料,甲方应办理书面签收,并加盖甲方公章,以及向乙方提供建造师聘用相关事宜的专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六、 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证件注册,向甲方提供注册所需要的资料:二级建造师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4张、自然人卡等;乙方需将本人信息录入至甲方广东省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系统中,如乙方信息已为其他单位使用,需将信息调至甲方系统;2、乙方提供的证件必须合法有效。若因乙方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等原因导致甲方注册不成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
7、方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因办理资质及接受建设行政主管管理部门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需乙方提供身份证、学历文凭等相关证件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约定使用时间后,乙方应及时提供;甲方使用结束后及时归还乙方提供的证件。4、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继续教育学习、安全考核等,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如有安全考核B证,应将B证转到甲方名下;如需重新考核的,乙方应参加考试。5、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信息,并及时提醒甲方支付聘用工资。6、聘用期间,乙方不必到甲方单位坐班,不需参加考勤,不需遵守甲方内部规章制度,不存在劳动关系,其有关乙方的社保、人身安全、民事行为、债权债务等一切权利均由乙方自负。如需乙方负
8、责项目参与实际工作,双方另行约定。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如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时,需提交书面函件,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协商期不超过30天。如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协议效力不变。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1)乙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的;(2)乙方提供的学历、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明不符合要求的;(3)因乙方原因造成证件注册不成功的;(4)因乙方原因造成资格证、注册证被吊销的;(5)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损害到公司的利益。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
9、协议:(1)甲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的;(2)甲方超过规定期限壹周不支付乙方工资的;(3)甲方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4、本协议即将到期时,甲乙任何一方均须提前贰个月告知对方是否续签合同;如有续订意向的,经协商后重新签定协议。5、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提前30日给乙方开具解聘证明,并办妥终止乙方聘用关系及证件调出手续,及完整无误退还乙方证件和印章等材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退还。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提供便利条件,不得无故刁难。八、违约责任1、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均须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2、在未得到乙
10、方书面认可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3、如甲方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造成本协议解除的,乙方不需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工资;乙方因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损害到公司的利益而造成本协议解除的,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支付的一切费用;其余情形解除协议的,聘用工资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4、甲方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未按期办理终止乙方聘用关系及证件调出手续,并返还乙方证件和印章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年工资标准的2%的违约金。5、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资格证、注册证
11、丢失或被吊销,或毕业证丢失的,甲方应负责补办并应赔偿乙方损失,赔偿标准为:资格证、毕业证或注册证丢失的,赔偿金为人民币 伍 万元;资格证、注册证被吊销的,赔偿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乙方注册手续(因国家有关部门延迟处理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除外),则乙方有权收回以上证件,并按已发生月份乘以2000元/月收取费用。计算时间自签订协议的下一月起,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九、其他约定1、乙方在公司全职承担施工项目或转为公司正式员工时,本协议自行终止。2、乙方对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上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问题不负责,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给予乙方赔偿。
12、3、履约期内,若乙方原有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再通过或者其他执业资格考试,如国家规定必须注册在甲方,费用及各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十、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如发生争议,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十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13、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
14、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
15、)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
16、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