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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地段境界设计合同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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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合同编号: 技术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煤田**矿区***煤矿首采区及先期开采地段境界设计 委托方(甲方):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受委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 有效时间: 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8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 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 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咨询合同 委托方(甲方):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地: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东方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 胡有成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 信 地 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东方广场20楼 电 话: 0994-6535972 传 真: 0994-6535987 电 子 信 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新疆准东煤田**矿区***露天煤矿首采区及先期开采地段境界设计 2.咨询要求:报告书内容深度应符合: 《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咨询方式: 技术咨询 第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年**月**日前提交研究报告。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 地质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 (1) 为设计人员提供现场工作的便利条件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与工作进度相适应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 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 *********元 ; 2. 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 分期 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合同全部价款的50%。研究报告按《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编制完成并交付甲方后,七日内支付至合同全部价款的9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 址: 帐 号: (2)甲方支付款项时,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工作资料和成品复制、传阅、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技术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保密期限: 五 年 。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三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生产规模发生变化 2. 委托事项发生变化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 文字说明及图纸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按国家现行规程、规范执行。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甲方委托煤炭专家组验收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待定 第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 三、四 条约定,应当 与乙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一 条约定,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无偿完成。 3、乙方向甲方提交研究报告每延期一周,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5%。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 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 方所有。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 第十三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认可的来 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八 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中介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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