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君茶楼托管协议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店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从而让店面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乙方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店面。双方依据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店面托管事宜,特订如下协议,以资双方信守执行。第一条 费用计算和托管期限乙方委托甲方全权管理店面。经双方商议决定,乙方每月应付甲方 元的人工费;甲方按 % 提取当月的营业额作为当月的管理费用。托管前三个月为双方的经营磨合期,从第四个月开始作为托管的正式合作期。甲方承诺乙方每月最低营业额为壹拾万元整;如每月营业额超出贰拾万元,超出部分提取乙方 20%作为管理费用;若营业额低于壹拾万元整,每月甲方按 1
2、0%提取乙方当月营业额作为甲方管理费用。 协议由生效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若仍需继续托管,双方另行签定新的协议。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一)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加经济效益。(二) 选派优秀的人选到店面任职及员工培训。(三)按时提交店面的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四)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五)负责编制和完善店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六)其他必须由甲方办理的一切相关事宜。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一) 办妥店面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及相关证件。(二)按时审批店面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三) 安排落实店面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四)其他必须由乙方决定的有关事宜。其它: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补充与修改,协议修改文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3.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的,乙方依法提交甲方所驻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4.本协议 年 月 日由双方代表在 正式签署。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