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 号门面,计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 ),按 付一次,计 (¥: ),先付款后用门面。如一方要求结束租赁关系,须提前半年通知对方。 二、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乙方如有变动或经营不善,拥有转租门面权。租期届满,乙方须续租的,应在租期届满半个月前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三、甲方门面内水电设备要完整,保证供电供水。租期内所有的水电费、卫生费由乙方负责付清。四、门面出租期间甲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执行,除政府要求搬迁外,如因甲方个人原因有违反协议,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租金及赔偿装修等一切经济损失。五、前三年房租不变。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