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人事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员工招聘工作中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2、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岗位不同制定试用期。
3、公司 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员工的录取、聘用、辞职、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以及各项手续的办理。
第二节 编制及定编
1、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单位、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公司各个职能部门根据岗位需要提出招聘需求或者自行招聘由行政
办公室统一办理入职各项手续及劳动合同的签订。公司各职能部门设置本部门岗位编制,报请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2、 下属各个部门设置编制,调整或者撤销由部门领导上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因部门业务需求要求增加用工的,需部门填写用工申请单,注明所需岗位的要求,薪资等报请总经理签字后,报行政办公室备案。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4、行政办公室根据公司现有岗位制定各部门编制,上报总经理。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1、各部门、下属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各部门对聘用员工应按岗位需求严格把关,做到人尽其才。
2、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按照劳动法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聘用的员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各职能部门员工由本部门领导提出招聘申请由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招聘及办理各项入职手续。
(2)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部门主管由总经理聘任。
3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行政办公室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进行招聘。
4、
新聘员工,公司按照规定填写“员工试用表”按照岗位规定试用期(1至3个月不等)试用期合格后填写“转正审定表”经各级主管部门签字后办公室整理上报财务和总经理审批。
5、新进公司员工应进行培训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用人部门负责。
6、 员工试用期满后,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行政办公室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劳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
第四节 工资、待遇
1、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2、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3、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公司规定,由财务部门发放。
4、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5、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由行政办公室为员工办理退休、社保、公积金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6、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7、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社保规定享受报销待遇。
第五节 考勤
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1、公司实现考勤打卡制度,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时打卡制度。
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外出办理业务做好记录备查。
3、各部门领导每天对本部门人员迟到、早退、旷工人员有监管义务。有问题及时跟办公室沟通,联系。
4、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本人写请假申请单,部门领导签字,办公室备案。2天以上(含2天)由本人写请假申请单,部门领导签字,办公室签字最后交总经理审批。公司部门经理及副总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并按照请假程序请假。
5、公司每个月对上个月考勤情况进行公示,每个员工对自己的出勤记录认真核实,如有与自己情况不符者跟办公室说明情况及时更正,年末按照公布的月度考勤上报财务作为工资依据。
6、迟到、早退按月累计,年末统一上报财务部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
7、 公司加班人员必须按时打卡作为加班依据,每月考勤公示。
假期及待遇
1、 员工按公司公布放假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日工资100%计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2、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产假、探亲假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部门统筹安排,经行政办公室核准,报总经理审批,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2)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7天,假期内工资照发。
(3) 产假:产假30天,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3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辞职、辞退、开除
1、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本部门提出辞职报告,到办公室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辞退手续。
3、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4、劳动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经予办理辞职手续,由总经理审批。
5、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岗位工作不适合的,可向办公室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7、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8、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办公室核实,由其部门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办公室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办公室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9、 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合同的,到劳动办公室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0、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11、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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