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简称甲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的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房屋产权证号为: 。2、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总售价金额为: 元,大写: 。3、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4、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甲方在签约后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其相关费税按规定乙方承担。5、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
2、部责任。6、乙方的房屋作住房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相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8、甲方出售此房屋前与此房屋有关的债权、债务、担保与费税及法律相关的事件,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9、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甲方违约本合同,双倍返还房款,如乙方违约,甲方已收取房款可以不予退还给乙方。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3、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
4、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
5、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
6、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