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浙 江 中 能 工 程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ZHONGNENG ENGINEERING TEST CO.,LTD
合同编号:
委 托 检 测 合 同
项目名称: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
委 托 方: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甲方)
受 托 方: 浙江中能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乙方)
签定时间: 2015年 11 月 10 日
检 测 合 同
甲方: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浙江中能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对由甲方投资开发的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综合楼 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一、委托检测工程的概况
1、 工程名称: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
2、 工程规模: 5018平方
3、 工程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灵街10-1号
二、本次检测的主要内容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甲醛、苯、氨、TVOC、氡
三、检测依据及技术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
四、本次检测部位及检测数量
1、抽样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 ,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应下表设置: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
房间使用面积(m2)
检测点数(个)
<50
≥50、<100
≥100、<500
≥500、<1000
≥1000、<3000
≥3000
1
2
不少于3
不少于5
不少于6
不少于9
以上取样部位由监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确定,不得在施工前预先确定。
五、委托方责任和义务
1、委托方应在受托方采样前及时向受托方提交所需的有关工程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图纸等资料及文件,并为受托方的采样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2、委托方负责检测所需要的电源,并保证电源的稳定性。
3、委托方应对向受托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数据、实物的真实性负责。
4、委托方不得干涉受托方规范、公正的检测工作。
六、受托人责任和义务
1、受托方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技术规范、标准及实验室检测工作程序进行检测,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2、受托方应对委托方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严格保密,维护委托方利益。
3、对委托方提出的有关检测结果的疑问,受托方应及时进行解释、复核。
4、受托方检测后出具的报告必须满足验收、存档等相关的规定。
七、检验时间及检测成果:
本项目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检测,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后3天内安排相应的检测任务,并在完成检测后一周内出具规范的检测报告。
八、检验费用:
1.双方确认的检测费用共计 5018 元,大写 伍仟零壹拾捌 元整。详细如下:
序号
检测项目名称
检测单价
检测数量
合计(元)
1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1 元/ m2
5018 m2
5018
2.甲乙双方根据检测报告签收来验收检测工作。
3.检测费结算:检测费用一次结算,在乙方完成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后二周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检测费。
九.违约或者损失赔偿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则需按违约程度及由违约而给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赔偿。
十.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受检项目所在地法院诉讼。
十一.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检测完成费用结清终止,合同履行期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双方可协商暂停或终止。
以上条款双方确认并承诺遵照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二.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十三、备注
委托方
受托方
单位名称(章)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浙江中能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元潮
法定代表人
袁楚杭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灵街10-1号
地 址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36号18幢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交行余杭支行
开户银行
建行杭州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
304068360018000366576
银行账号
33001616186059999999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