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号: 合 同书 _ 第 3 页 快递广告投放合同甲方: 山西信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的快递广告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发布内容 1、快递广告传媒广告发布时间: 至 ; 2、广告发布形式: ; 3、广告位尺寸: 。第二条:流程 1、甲方指派专人代表全权负责此项广告设计发布工作; 2、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布之前三个工作日内,根据第一条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广告的相关资料; 3、甲方按第一条投放发行广告。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乙方提供广告服务; 2
2、、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要求乙方作出修改。乙方拒不修改的,甲方有权拒绝发布;3、甲方保证本广告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能够正常运行;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足额支付广告服务费用。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检查甲方提供的广告服务质量,如甲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补充和修正; 2、乙方对本广告负责,其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独立承担责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3、乙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
3、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广告服务款项。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可在发布时间内,可随时监察监控视频,第五条: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为乙方提供广告服务,甲方退还全部款项;2、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及余款。如延迟时间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广告服务费用总额的经济赔偿金;3、如乙方在广告投放期间,发现日均漏单率达到1%,甲方应免除乙方剩余广告费用尾款。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六条:知识产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而产生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制作方所有,即由甲方设计制作的广告
4、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由乙方委托甲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合同终止1、合同期满前15个工作日,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合同期限,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乙方未办理续签手续,乙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2、如因乙方的广告内容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引起了法律纠纷,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支付广告服务费用,延迟时间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后,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延迟时间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合同期限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如与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抵触,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5、因本服务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收其仲裁规则。第九条:服务费用1甲方签合同付款 元;未付 元,广告投放开始时交付。2甲方对此价格有保密的义务。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