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企合作协议书甲方: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乙方:开封大学财政经济学院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文件精神,结合开封大学省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建设,为了开展开封市会计人员后续教育(防伪税控开票员资格证培训)。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合作,甲方根据企业用人的实际需要,与乙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和确定培养目标,将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培养成为甲方所需的实用型、技能型高素质人才。 本着互相协作,各施所长,互补所需的精神,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校企合作指导思想 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为企业培养既
2、有良好职业素质又有很强的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双方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使乙方成为甲方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培训、实习基地。 二、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1.根据企业会计岗位从业人员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培训计划。2.向乙方提供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协助乙方制定专业培养目标。 3. 甲方要对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提供专业指导教师1名以上。 4.负责接受会计后续教育培训人员的组织与选拔工作。5.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经费。6. 根据乙方需要,做好培训、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结合自身优势条件,加强对合作事项的宣传。7.甲方要参与乙方相关专业建设。 (二)乙方责任1.根据专业设置
3、、甲方及社会需求情况,确定培养方案。2.负责为甲方组织的企业会计从业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的场地、设备。3. 结合甲方的需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合理设置。为参加培训的企业会计从业人员提供便利。4.利用学校或社会媒体对双方合作事宜进行必要的宣传。5. 按照双方制定的人才需求计划,组织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到甲方参加生产实践。三、组织保障措施为认真执行协议条款,双方组成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由双方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定期研究有关协作事宜。四、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一方单方面违约或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的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3.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开封大学财政经济学院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