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伤害事故报告和记录制度为规范本社区各类伤害与事故记录工作,加强社区伤害事故信息上报工作,确保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掌握伤害事故情况,确保事故报告渠道畅通、突发伤害与事故得到妥善处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1、报告范围。凡在本社区境内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到医疗机构治疗的)、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事故和社会治安(刑事)事件,均属于报告范围。2、报告内容。伤害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伤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名称;(2)事故发生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3) 伤害事故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
2、估计;(4) 伤害事故类别;(5) 伤害事故简要经过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6) 伤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情况;(7) 伤害事故报告单位及其联系人、联系电话。3、报告程序(1)发生意外轻微伤害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社、组或楼院)负责人或其家人报告;对发生意外重伤事故的,所属单位(社、组或楼院)负责人或其家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向街道办事处报告。(2)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和暴力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村、社区、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伤害事故单位(村、社区、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要立即用电话或手机向区归口管理部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报告
3、,并随后于1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或传真。4、报告要求。(1)各村、社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提高对事故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报告各类事故,确保社区各类伤害与事故信息渠道畅通。(2)发生各类伤害事故后,有关单位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逐级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5记录要求(1)每月10日前将各村居所报情况进行认真的记录汇总。认真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的第一手资料。(2)记录数据要妥善保存,以备一定时期内进行阶段性分析,方便加强工作的针对性()记录工作由办公室曾维刚同志负责。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
4、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
5、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